最近舉行的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又一次強調“加快綠色發展”。且就在日前,國家發改委、財政部等9部門聯合印發《建立市場化、多元化生態保護補償機制行動計劃》,行動計劃提出適時擴大綠色金融改革創新試驗區試點范圍。同時明確了多項重點任務,其中有在堅決遏制隱性債務增量的基礎上,支持有條件的生態保護地區政府和社會資本按市場化原則共同發起區域性綠色發展基金,支持以PPP模式規范操作的綠色產業項目。鼓勵有條件的非金融企業和金融機構發行綠色債券。不難看出,在緊鑼密鼓的政策助推下,綠色金融已步入改革攻堅的關鍵時刻。
綠色項目具盈利性
五大試驗區的創新產品都各具特色,藍虹向本報記者具體講述了關于貴州省貴安新區的綠色項目。
貴州貴安新區被批復為綠色金融改革創新試驗區以來,在體制機制、政策體系和綠色金融市場與產品方面都進行了創新。其中在綠色金融基礎設施建設方面,貴安新區與貴州省金融辦共建了綠色金融綜合服務平臺,其職能包括綠色項目認證、綠色項目全產業鏈設計、綠色項目融資方案設計、綠色金融風險防控等。
藍虹告訴記者,綠色項目并不是就一定是虧本或者無盈利項目,綠色技術具有多樣性,為了達到同一生態環保目的,可以有多種綠色技術可以選擇,綠色金融優惠政策比財政補貼更優越的地方在于,即使有優惠政策,金融機構也是會選擇經濟效果較好的技術,如果嚴格綠色金融優惠政策與特定生態環保目標的相關性,金融機構就會在這些綠色技術中進行選擇,篩選出既能達到生態環保效益,又具有經濟可持續性的綠色技術進行支持,而財政因為沒有盈利或保本的需求,很難有這種激勵進行綠色技術篩選。
以貴安新區的分布式能源項目為例,在貴安新區的居民區、商務區、工業園區的取暖中,沒有采取傳統的煤或者電,而是用太陽能、水能、空氣儲能三種可再生能源聯動。屋頂安裝光伏電板,產生的電帶動水能熱泵。水能熱泵吸取附近河流或者地下水,因為達到一定深度的水具有恒溫性,無論冬夏都保持在20攝氏度左右。在冬天,抽取20攝氏度左右的水,再用光伏發電帶動水能熱泵,很少的電,就可以將已經20攝氏度左右的水加熱到供暖水平,完全沒有任何污染排放。而且,這種設施還可以用于夏天的制冷。因為20攝氏度左右的水溫,是低于夏天的氣候溫度的,用光伏發電,帶動水能熱泵制冷,用很少的電,就可以將20攝氏度左右的水降到更冷,從而用很低的成本產生制冷效果。
“這是綠色項目,其收益回報很高。”藍虹講到,其成本僅為煤電取暖成本的三分之二。目前一期、二期工程都已經建設完畢。“我們用了綠色信貸、綠色資產證券化、碳金融等綠色金融新工具支持它。”
據藍虹介紹,貴安新區的綠色金融項目庫,不僅僅是從成熟項目里用綠色標準進行篩選,同時按照世界銀行、歐投行等的經驗,從項目的設計階段就引入綠色金融標準和理念,設計了60億元的林業碳匯項目、200億元的茶馬新道、200億元的綠色建筑等。
商業銀行加大支持
綠色發展離不開綠色金融的支持。據吳琦介紹,在剛剛過去的一年里,隨著五個綠色金融改革創新試驗區的深入推進,商業銀行以此為依托,在理論和實踐方面都取得了較多進展。
首先,結合綠色環保產業特點,加快業務模式和產品服務創新。比如江蘇省財政廳聯合省環保廳與商業銀行合作推出“環保貸”,以財政風險補償資金池為增信手段,引導合作銀行為省內環保企業開展污染防治、環保基礎設施建設、生態保護修復及環保產業發展等提供貸款。
其次,拓寬資金來源,加大綠色金融支持力度。2018年11月1日,興業銀行成功發行300億元綠色金融債,這是2018年以來商業銀行單只發行規模最大的綠色金融債券,也是2018年度發行綠色金融債的首家股份制商業銀行,募集資金將專項用于《綠色債券支持項目目錄》要求的節能、污染防治、資源節約與循環利用、清潔交通、清潔能源以及生態保護和適應氣候變化領域。2018年6月,央行將綠色債券納入中期借貸便利(MLF)擔保品范圍。
最后,綠色金融基礎設施建設持續推進。一是行業自律機制建設。2018年4月4日,新疆建立綠色金融同業自律機制,選舉國家開發銀行新疆分行為主任委員單位,工商銀行新疆分行、興業銀行新疆分行等為副主任委員單位。二是環境信息披露制度。2018年6月12日舉行的綠色金融改革創新試驗區建設座談,湖州銀行、衢州農商行、廣州銀行、貴陽銀行、九江銀行和哈密市商業銀行簽署《浙江、廣東、江西、貴州、新疆五省(區)綠色金融改革創新試驗區銀行機構率先開展環境信息披露倡議》,率先開展環境信息披露。
融資環境趨緊
然而在項目持續推進過程中,商業銀行發展綠色金融暴露出了些許問題。吳琦向本報記者表示,首先企業融資環境趨緊。去年以來,寬貨幣與緊信用并存成為金融市場的焦點,也是央行、銀保監會等監管部門著力破解的難題。隨著貨幣政策逐步轉向結構性寬松,央行加大基礎貨幣投放,流動性卻過度淤積于銀行間市場,并未有效傳導至實體經濟。弱信用資質的綠色環保企業受緊縮壓力不對稱影響,受到更大沖擊。可考慮針對綠色金融開展再貸款、再貼現業務。
其次,銀行還受到一些監管指標的限制。比如資管新規出臺后,表外業務回表、回信貸,受資本充足率、合意信貸規模和流動性的約束,銀行表內難以承接表外業務的信用供給,廣義流動性收縮,貸款利率、信用債收益率均有不同程度的上升,在這種情況下,綠色環保企業融資壓力更大。可以考慮適當降低綠色環保項目的風險權重。
此外,綠色金融政策法規、市場體系還有待健全。比如綠色金融相關標準界定依然模糊,也未與國外有效對接;加快建設綠色信用體系;提升包括綠色信貸在內的綠色金融指標在MPA考核中的地位和考核權重。
“政、企、銀”需合力攻堅
“為進一步提高金融機構發展綠色信貸的能動性和積極性,未來還應重點解決以下幾個方面的問題。”吳琦分析,一是明確綠色金融項目的界定標準,由央行、國家發改委和銀保監會統一綠色金融項目的認定標準,有利于降低金融機構和投資對綠色項目的識別成本,鼓勵和引導其投資綠色金融產品。同時,提升包括綠色信貸在內的綠色金融指標在MPA考核中的地位和考核權重。
二是理順資源環境定價機制,實現資源環境的科學合理定價,對綠色企業給予稅收減免、財政貼息等優惠政策,提高綠色項目的收益率。
三是促進銀行改革內部考核和服務機制,提升發展綠色金融的意愿和能力。在資本充足率、不良貸款率、合意信貸規模和流行性方面給予一定政策優惠,引導商業銀行加大對綠色環保企業的信貸投放。同時,鼓勵銀行創新內部激勵和考核機制,調動分支機構為民營企業提供綜合金融服務的積極性;構建匹配綠色環保企業風險特征的審批機制和風險控制手段,提高對民營企業進行資質審核和資產評估的嚴謹性和可靠性;對綠色環保企業貸款的不良率實行差異化考核,適當提高其不良貸款容忍度。
四是完善環境信息披露制度和綠色信用體系,建立企業污染排放、環境違法違規記錄等信息共享平臺,加強執法督察,提高綠色金融項目的透明度和可信性。此外,還要切實加強金融監管部門與環境保護部門、自然資源部門的政策統籌與協同,完善財政、稅收等綠色金融配套扶持政策。
此外,還要降低綠色環保企業的稅費負擔,推動企業加強技術創新,規范經營管理,提高勞動生產率,切實提升核心競爭力。
“目前是綠色金融起始階段,也是最艱難時期。”藍虹認為,只有綠色金融相關的中央各部委出臺一些實質性的優惠政策,就像對普惠金融一樣,地方政府再創新性地出臺一些扶持政策并培育綠色金融專業團隊,各金融機構成立綠色金融事業部并從項目設計階段就參與設計,促進綠色技術與金融的結合,只有多方合力聚合,才能使綠色金融產生復合效應。而這種聚合,必將從根本上推動綠色發展和綠色經濟轉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