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綜 述
2018年是我國生態環境保護事業發展史上具有重要里程碑意義的一年。全國生態環境保護大會在北京召開,習近平總書記出席會議并發表重要講話,正式確立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關于全面加強生態環境保護 堅決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意見》,明確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時間表、路線圖、任務書。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表決通過憲法修正案,把新發展理念、生態文明和建設美麗中國的要求寫入憲法。在黨和國家機構改革中,新組建生態環境部,統一行使生態和城鄉各類污染排放監管與行政執法職責;同時,組建生態環境保護綜合執法隊伍,增強執法的統一性、獨立性、權威性和有效性。
各地區、各部門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全國生態環境保護大會精神,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以改善生態環境質量為核心,堅持穩中求進、統籌兼顧、綜合施策、兩手發力、點面結合、求真務實,協同推進經濟高質量發展和生態環境高水平保護,藍天、碧水、凈土保衛戰全面展開,污染防治攻堅戰開局良好。
2018年,全國生態環境質量持續改善。338個地級及以上城市(以下簡稱338個城市)平均優良天數比例為79.3%,同比上升1.3個百分點;細顆粒物(PM2.5)濃度為39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9.3%。京津冀及周邊地區、長三角、汾渭平原PM2.5濃度同比分別下降11.8%、10.2%、10.8%。全國地表水Ⅰ~Ⅲ類水質斷面比例為71.0%,同比上升3.1個百分點;劣Ⅴ類斷面比例為6.7%,同比下降1.6個百分點。近岸海域水質總體穩中向好。化學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同比分別下降3.1%、2.7%、6.7%、4.9%,單位國內生產總值能耗、二氧化碳排放同比分別下降3.1%、4.0%。生態環境保護年度目標任務圓滿完成,達到“十三五”規劃序時進度要求。
二、大 氣
(一)環境空氣質量
全國338個城市中,有121個城市環境空氣質量達標,占全部城市數的35.8%,同比上升6.5個百分點;338個城市平均優良天數比例為79.3%,同比上升1.3個百分點;PM2.5濃度為39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9.3%;PM10年平均濃度為71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5.3%。
圖1 2018年338個城市環境空氣質量級別比例
按照環境空氣質量綜合指數評價,169個重點城市中,環境空氣質量相對較差的20個城市(從第169名到第150名)依次是臨汾、石家莊、邢臺、唐山、邯鄲、安陽、太原、保定、咸陽、晉城、焦作、西安、新鄉、陽泉、運城、晉中、淄博、鄭州、萊蕪和渭南市;空氣質量相對較好的20個城市(從第1名到第20名)依次是海口、黃山、舟山、拉薩、麗水、深圳、廈門、福州、惠州、臺州、珠海、貴陽、中山、雅安、大連、昆明、溫州、衢州、咸寧和南寧市。
京津冀及周邊地區“2+26”城市平均優良天數比例為50.5%,同比上升1.2個百分點;PM2.5濃度為60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1.8%。北京優良天數比例為62.2%,同比上升0.3個百分點;PM2.5濃度為51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2.1%。長三角地區41個城市平均優良天數比例為74.1%,同比上升2.5個百分點;PM2.5濃度為44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0.2%。汾渭平原11個城市平均優良天數比例為54.3%,同比上升2.2個百分點;PM2.5濃度為58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0.8%。珠三角地區9個城市平均優良天數比例為85.4%,同比上升0.9個百分點;PM2.5濃度為32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5.9%。
(二)酸雨
471個監測降水的城市(區、縣)中,酸雨頻率平均為10.5%,同比下降0.3個百分點。全國降水pH年均值范圍為4.34~8.24。其中,酸雨(降水pH年均值低于5.6)城市比例為18.9%,同比上升0.1個百分點;較重酸雨(降水pH年均值低于5.0)城市比例為4.9%,同比下降1.8個百分點;重酸雨(降水pH年均值低于4.5)城市比例為0.4%,同比持平。酸雨類型總體仍為硫酸型。
全國酸雨區面積約53萬平方公里,占國土面積的5.5%,同比下降0.9個百分點。酸雨污染主要分布在長江以南-云貴高原以東地區,主要包括浙江、上海的大部分地區,福建北部、江西中部、湖南中東部、廣東中部、重慶南部地區。
三、淡 水
(一)全國地表水
1940個國家地表水考核斷面中,Ⅰ~Ⅲ類水質斷面比例為71.0%,同比上升3.1個百分點;劣Ⅴ類斷面比例為6.7%,同比下降1.6個百分點。
長江、黃河、珠江、松花江、淮河、海河、遼河七大流域和浙閩片河流、西北諸河、西南諸河的1613個水質斷面中,Ⅰ~Ⅲ類水質斷面比例為74.3%,同比上升2.5個百分點;劣Ⅴ類斷面比例為6.9%,同比下降1.5個百分點。
西北諸河和西南諸河水質為優,長江、珠江流域和浙閩片河流水質良好,黃河、松花江和淮河流域為輕度污染,海河和遼河流域為中度污染。
圖2 2018年七大流域和浙閩片河流、西北諸河、西南諸河水質狀況
監測的111個重要湖泊(水庫)中,Ⅰ~Ⅲ類水質湖泊(水庫)比例為66.7%,劣Ⅴ類比例為8.1%,主要污染指標為總磷、化學需氧量和高錳酸鹽指數。107個監測營養狀態的湖泊(水庫)中,貧營養占9.3%,中營養占61.7%,輕度富營養占23.4%,中度富營養占5.6%。太湖為輕度污染、輕度富營養狀態,主要污染指標為總磷。巢湖為中度污染、輕度富營養狀態,主要污染指標為總磷。滇池為輕度污染、輕度富營養狀態,主要污染指標為化學需氧量和總磷。
(二)地級及以上城市集中式生活飲用水水源地
按照監測斷面(點位)數量統計,338個城市的906個在用集中式生活飲用水水源地監測斷面(點位)中,有814個全年均達標,占89.8%。其中,地表水水源地監測斷面(點位)577個,有534個全年均達標,占92.5%,主要超標指標為硫酸鹽、總磷和錳;地下水水源地監測斷面(點位)329個,有280個全年均達標,占85.1%,主要超標指標為錳、鐵和氨氮。
按照水源地數量統計,338個城市的871個在用集中式生活飲用水水源地中,達到或優于Ⅲ類水質的水源地比例為90.9%。
(三)重點水利工程水體
三峽庫區長江38條主要支流77個水質監測斷面中,Ⅰ~Ⅲ類水質斷面比例為96.1%,Ⅳ類斷面比例為3.9%。營養狀態監測結果表明,富營養狀態的斷面比例為18.2%,中營養狀態比例為76.6%,貧營養狀態比例為5.2%。
南水北調(東線)長江取水口夾江三江營斷面、輸水干線京杭運河里運河段、宿遷運河段和韓莊運河段水質均為Ⅱ類,寶應運河段、不牢河段和梁濟運河段水質為Ⅲ類,洪澤湖和駱馬湖為輕度富營養,南四湖和東平湖為中營養。
南水北調(中線)丹江口水庫為中營養,取水口陶岔斷面水質為Ⅱ類,入丹江口水庫的9條支流水質均為優良。
四、海 洋
(一)管轄海域
2018年夏季,符合一類海水水質標準的海域面積占管轄海域的96.3%;劣于四類海水水質標準的海域面積占管轄海域的1.1%,主要分布在遼東灣、渤海灣、萊州灣、江蘇沿岸、長江口、杭州灣、浙江沿岸、珠江口等近岸區域。主要污染指標為無機氮、活性磷酸鹽和石油類。
(二)近岸海域
全國近岸海域水質總體穩中向好,水質級別為一般,主要污染指標為無機氮和活性磷酸鹽。417個點位中,一類和二類海水比例合計為74.6%,同比上升6.7個百分點;劣四類為15.6%,同比持平。其中,渤海近岸海域水質一般,主要污染指標為無機氮;黃海近岸海域水質良好,主要污染指標為無機氮;東海近岸海域水質差,主要污染指標為無機氮和活性磷酸鹽;南海近岸海域水質良好,主要污染指標為無機氮和活性磷酸鹽。
重要河口海灣 9個重要河口海灣中,北部灣水質為優,膠州灣水質良好,遼東灣水質變差,其他河口海灣水質基本保持穩定。
入海河流 監測的194個入海河流斷面中,Ⅰ~Ⅲ類斷面比例為45.9%,劣Ⅴ類斷面比例為14.9%。主要污染指標為化學需氧量、高錳酸鹽指數和總磷。
五、自然生態
(一)生態環境質量
2018年監測的2583個縣域中,植被覆蓋指數為“優”“良”“一般”“較差”和“差”的縣域分別有1783個、507個、172個、74個和47個,分別占國土面積的45.4%、12.6%、8.5%、11.7%和21.8%。
2017年監測的2591個縣域中,生態環境質量為“優”“良”“一般”“較差”和“差”的縣域分別有519個、1042個、714個、288個和28個。“優”和“良”的縣域主要分布在秦嶺-淮河以南及東北的大小興安嶺和長白山地區,面積占國土面積的44.4%,同比上升2.4個百分點。
(二)生物多樣性
我國高度重視生物多樣性保護工作,是生物多樣性最豐富的國家之一,近年來生物多樣性總體保持穩定。
生態系統多樣性 中國具有森林類型212類、竹林36類、灌叢113類、草甸77類、草原55類、荒漠52類、自然濕地30類。有黃海、東海、南海、黑潮流域4大海洋生態系統,以及農田、人工林、人工濕地、人工草地和城市等人工生態系統。
物種多樣性 中國已知物種及種下單元數98317種,其中,動物界42048種,植物界44510種,17700種高等植物和1298種脊椎動物為我國特有。
遺傳資源多樣性 中國有栽培作物528類,1339個栽培種,經濟樹種達1000種以上,中國原產的觀賞植物種類達7000種,家養動物576個品種。
受威脅物種 對全國34450種高等植物、4357種脊椎動物、9302種大型真菌評估結果表明,3767種高等植物、932種脊椎動物、97種大型真菌受威脅,分別占10.9%、21.4%、1.0%。需要重點關注和保護的高等植物、脊椎動物、大型真菌分別達到10102種、2471種、6538種。
六、聲環境
(一)區域聲環境
開展晝間區域聲環境監測的323個地級及以上城市等效聲級平均為54.4 dB(A)。其中,13個城市晝間區域聲環境質量評價等級為一級,占4.0%;205個城市為二級,占63.5%;99個城市為三級,占30.7%;4個城市為四級,占1.2%;2個城市為五級,占0.6%。
開展夜間區域聲環境監測的319個地級及以上城市等效聲級平均為46.0 dB(A)。其中,4個城市夜間區域聲環境質量評價等級為一級,占1.3%;121個城市為二級,占37.9%;172個城市為三級,占53.9%;17個城市為四級,占5.3%;5個城市為五級,占1.6%。
(二)道路交通聲環境
開展晝間道路交通聲環境監測的324個地級及以上城市等效聲級平均為67.0 dB(A)。其中,215個城市晝間道路交通聲環境質量評價等級為一級,占66.4%;93個城市為二級,占28.7%;13個城市為三級,占4.0%;3個城市為四級,占0.9%。
開展夜間道路交通聲環境監測的321個地級及以上城市等效聲級平均為58.1 dB(A)。其中,151個城市夜間道路交通聲環境質量評價等級為一級,占47.0%;56個城市為二級,占17.4%;37個城市為三級,占11.5%;44個城市為四級,占13.7%;33個城市為五級,占10.3%。
(三)城市功能區聲環境
開展功能區聲環境監測的311個地級及以上城市中,各類功能區晝間達標率為92.6%,夜間達標率為73.5%。
七、輻 射
(一)環境電離輻射
全國環境電離輻射水平處于本底漲落范圍內。實時連續空氣吸收劑量率和累積劑量處于當地天然本底漲落范圍內。空氣中天然放射性核素活度濃度處于本底水平,人工放射性核素活度濃度未見異常。長江、黃河、珠江、松花江、淮河、海河、遼河七大流域和浙閩片河流、西北諸河、西南諸河及重要湖泊(水庫)中天然放射性核素活度濃度處于本底水平,人工放射性核素活度濃度未見異常。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水及地下飲用水中總α和總β活度濃度低于《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GB 5749-2006)規定的指導值。近岸海域海水和海洋生物中天然放射性核素活度濃度處于本底水平,人工放射性核素活度濃度未見異常。土壤中天然放射性核素活度濃度處于本底水平,人工放射性核素活度濃度未見異常。
(二)環境電磁輻射
直轄市和省會城市環境電磁輻射水平低于《電磁環境控制限值》(GB 8702-2014)規定的公眾曝露控制限值。
八、氣候變化
初步核算,2018年單位國內生產總值二氧化碳排放同比下降4.0%,超過年度預期目標0.1個百分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