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有效推進全省排污許可證發放工作,確保完成年度發放工作任務,進一步推動證后管理落實排污單位依證排污的要求,提前謀劃明年工作,11月30日下午,在為期兩天的全國、全省重點行業排污許可證申請與核發技術規范視頻培訓會后,緊接著召開了全省排污許可視頻推進會議,省生態環境廳黨組成員、副廳長白志紅出席會議,省生態環境廳環境影響評價與排放管理處、環境監測處、執法局、省生態環境工程評估中心等處室單位及各市(州)、縣(區)生態環境部門、蘭州新區生態環境局分管領導、管理人員(包括大氣管理、水管理、監察、監測等相關科室)和相關企業排污許可管理人員共630余人參加了此次視頻會議。
推進會上,省生態環境廳環境影響評價與排放管理處張如海處長通報了2019年各市(州)排污許可證核發情況,截止11月28日,全省2019年已核發各行業排污許可證1287家,2019年擬發證污水處理廠141家均已發證。
白志紅副廳長指出,我省排污許可工作中存在的地方生態環境部門對排污許可證核發工作的重視程度不夠、對擬發證行業摸排工作不實不細、企業主動申報的積極性較差、證后監管工作薄弱等問題,2020年的排污許可證核發工作要提前進行謀劃與安排。
白志紅副廳長強調,全國實施控制污染物排放許可制度,是黨中央、國務院從推進生態文明建設全局出發,全面深化環境治理基礎制度改革的一項重要部署,各市(州)要提高對排污許可的核發工作的認識,要根據《排污許可管理辦法(試行)》第四十條規定積極探索通過第三方技術審核支持,積極引導企業通過第三方技術機構編制排污許可申請;要盡快研究梳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提出措施,確保按照國家要求和省上部署及時完成核發工作任務,未完成2019年排污許可證核發任務的市(州),省生態環境廳將在2019年責任考核中基于具體的工作進行扣分;要盡快摸清2020年發證行業清單,組織開展動員部署定期調度落實,確保2020年底完成全部核發任務。
白志紅副廳長要求,污染物排放許可制是隨著環境管理模式轉向以環境質量改善為核心,作為排污單位守法、執法單位執法、社會監督護法依據的一種環境管理制度,是環境管理的重大變革。因此在環境執法中,要將排污許可證作為執法的依據,對無證排污企業依法嚴肅處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