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立國家綠色發展基金,是健全生態環境保護經濟政策體系的一項內容。生態環境部綜合司司長徐必久26日介紹,國家綠色發展基金2020年將正式啟動運營。
在生態環境部當天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徐必久說,環境經濟政策是激發企業治污的內生動力,也是解決環境問題的有效途徑。生態環境部把環境經濟政策作為一項重要工作,采取經濟手段、市場手段,推進產業結構、能源結構、運輸結構、用地結構的調整優化。
一是推動加大財政投入。近年來,國家財政對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的支持力度逐年加大。2018年,生態環境部參與管理中央環保專項資金預算規模達551億元,2019年中央財政支持大氣污染防治、農村環境整治和土壤污染防治的專項資金比2018年增長近1/4。
二是完善價格稅收政策。徐必久舉例說,火電行業價格補貼效果非常明顯,企業實施脫硫脫硝除塵,每度電可享受價格補貼,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的,還可以再享受電價補貼。火電行業價格政策起到了“四兩撥千斤”的作用,不僅火電行業大幅度削減了污染物排放量,同時推動我國建成全球最大的清潔煤電體系。
稅收政策方面,推動完成環境保護費改稅,對低于污染物排放標準的企業實施減稅優惠,對符合條件的第三方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環保專用設備投資額的10%可以享受企業所得稅抵免等。
三是推動綠色金融,除設立國家綠色發展基金外,要將綠色金融、綠色信貸,包括環保信用的作用充分體現出來。
四是出臺專項任務環境經濟政策。如各地因地制宜加大黃標車淘汰補貼力度,全國淘汰老舊車、黃標車約2400多萬輛。中央財政支持北方地區冬季清潔取暖試點,對實施“氣代煤”“電代煤”居民用戶進行氣價、電價補貼,確保農村居民用得起、用得好。
“下一步,還要探索排污權、生態補償等方面更加完善的政策,形成一套組合拳,為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提供保障和支撐。”徐必久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