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近日印發《關于深化生態保護補償制度改革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這是“十四五”開局之年關于生態保護補償制度改革的重磅文件,對未來15年生態保護補償制度進行了全局謀劃和系統設計,清晰描繪出我國生態保護補償制度改革路線圖。
“十三五”期間,我國生態補償制度建設已經取得豐碩的階段性成果。截至2020年,生態保護補償政策已實現森林、草原、濕地、荒漠、海洋、水流、耕地等重點領域和禁止開發區域、重點生態功能區等重要區域全覆蓋,跨地區、跨流域補償試點示范取得積極進展,多元化補償機制初步建立,符合我國國情的生態保護補償制度體系基本建立。
“十四五”時期,我國進入新發展階段,生態保護補償制度建設需要守正創新,在貫徹落實新發展理念和推動構建新發展格局中發揮更大作用,為維護國家生態安全、奠定中華民族永續發展的生態環境基礎提供堅實有力的制度保障。因此,要加快健全適合新時代要求的政府主導有力、社會參與有序、市場調節有效的生態保護補償制度體系。
政府主導的補償力度不減,市場化多元化補償加快推進。“有為政府”與“有效市場”是生態保護補償制度改革的關鍵所在?!兑庖姟分赋觯浞职l揮政府在開展生態保護補償、落實生態保護責任的主導作用,積極引導社會各方參與,推進市場化、多元化補償實踐。政府主導的生態保護補償以保障國家和區域生態安全為重點,完善分類補償和綜合補償制度。突出縱向補償重點,改進縱向生態保護補償辦法,體現“多勞多得、優質優價”,實施差異化補償;按照生態空間功能,實施縱橫結合的綜合補償制度,促進生態受益地區與保護地區利益分享;對于生態功能特別重要的跨省和跨地市重點流域橫向生態保護補償,政府財政資金給予引導支持。同時,完善相關配套政策,增加協同增效,為深化生態保護補償改革提供更加可靠的法治保障、政策支持和技術支撐。比如加快研究制定生態保護補償條例,完善生態環境監測體系,建立生態保護補償統計指標體系和信息發布制度,疏堵結合,激勵與約束并舉,這些都是“有為政府”的重要著力點。
隨著我國市場經濟的不斷完善,市場化的補償方式將會發揮深層次的作用,政府從直接開展生態環境保護的“全能型”政府,向激勵引導社會參與的“服務型”政府轉變,通過合理界定生態環境權利,按照受益者付費的原則,健全市場化、多元化、綜合化的生態保護補償所需的政策環境、產業條件、市場條件等實施保障體系建設,建立和完善生態資源的價格機制、產權機制、市場交易機制以及市場化投融資渠道等,正確引導市場化生態補償開展,探索多樣化補償方式,讓“有效市場”充分發揮作用,促進生態保護者利益得到有效補償,激發全社會參與生態保護的積極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