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6日,國管局、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生態環境部印發了《深入開展公共機構綠色低碳引領行動促進碳達峰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方案》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引,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堅決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碳達峰、碳中和決策部署,明確了公共機構節約能源資源綠色低碳發展的目標和任務。
《方案》明確提出總體目標:到2025年,全國公共機構用能結構持續優化,用能效率持續提升,年度能源消費總量控制在1.89億噸標準煤以內,二氧化碳排放(以下簡稱碳排放)總量控制在4億噸以內,在2020年的基礎上單位建筑面積能耗下降5%、碳排放下降7%,有條件的地區2025年前實現公共機構碳達峰、全國公共機構碳排放總量2030年前盡早達峰。同時,針對重點工作提出具體指標:到2025年,公共機構新建建筑可安裝光伏屋頂面積力爭實現光伏覆蓋率達到50%,實施合同能源管理項目3000個以上,力爭80%以上的縣級及以上機關達到節約型機關創建要求,創建300家公共機構綠色低碳示范單位和2000家節約型公共機構示范單位,遴選200家公共機構能效領跑者。
《方案》針對綠色低碳發展目標提出5大重點舉措:加快能源利用綠色低碳轉型、提升建筑綠色低碳運行水平、推廣應用綠色低碳技術產品、開展綠色低碳示范創建、強化綠色低碳管理能力建設,并圍繞重點舉措明確了20項具體工作:著力推進終端用能電氣化、大力推廣太陽能光伏光熱項目、嚴格控制煤炭消費、持續推廣新能源汽車,大力發展綠色建筑、加大既有建筑節能改造力度、提高建筑用能管理智能化水平、推動數據中心綠色化、提升公共機構綠化水平,加大綠色低碳技術推廣應用力度、大力采購綠色低碳產品、積極運用市場化機制,加強綠色低碳發展理念宣傳、深入開展資源循環利用、持續開展示范創建活動、培育干部職工綠色低碳生活方式、推進綠色低碳發展國際交流合作,健全碳排放法規制度體系、開展碳排放考核、強化隊伍和能力建設。
下一步,國管局將聯合有關部門,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強化總體部署,因地制宜推進,完善體制機制,強化創新驅動,協同推進節能降碳和示范引領,抓好《方案》貫徹落實,開創公共機構節約能源資源綠色低碳發展新局面,為促進綠色低碳發展和碳達峰目標實現作出更大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