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我國生態文明建設持續推進,綠色發展步伐越邁越穩。
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指出,要深入推進生態文明建設和綠色低碳發展,推進“建設美麗中國先行區,打造綠色低碳發展高地”“積極穩妥推進碳達峰碳中和,加快打造綠色低碳供應鏈”“完善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機制”等工作。
2024年,生態環境部如何走深走實,牢牢把握推動高質量發展這個主題和首要任務,在綠色轉型中推動綠色低碳發展,實現質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長?如何進一步健全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強化碳市場數據質量日常監管?怎樣部署氣候投融資工作,動員更多資金投入應對氣候變化領域?日前,生態環境部應對氣候變化司司長夏應顯接受了人民網記者的專訪。
持續推進低碳工作 提升發展的“含綠量”“含金量”
煤炭清潔高效利用持續推動,一批煤電超低排放改造和節能改造工程穩步實施;適應氣候變化工作不斷深化,發布《國家適應氣候變化戰略2035》;甲烷排控監測核算“落到實處”,《甲烷排放控制行動方案》為全球氣候變化作出中國貢獻……
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國把應對氣候變化作為推進生態文明建設、實現高質量發展的重要抓手,采取節能、提高能效、建立完善碳市場、增加森林碳匯、提高適應能力等一系列措施,應對氣候變化取得積極進展,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不斷取得新成效。
2024年將如何進一步擦亮“綠色”底色,提升經濟發展“含綠量”,持續推進低碳工作?
對此,夏應顯表示,2024年將堅持把減污降碳協同增效作為促進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的總抓手,推動落實“十四五”應對氣候變化目標任務,落實好碳達峰碳中和“1+N”政策體系,加快建立統一規范的碳排放統計核算體系,在碳排放強度控制基礎上,逐步轉向碳排放總量和強度“雙控”。
夏應顯介紹,我們將繼續實施積極應對氣候變化國家戰略,深化適應氣候變化工作,提升應對氣候變化能力,積極參與應對氣候變化全球治理,持續推動應對氣候變化工作取得新進展,積極穩妥推進碳達峰碳中和。
健全全國碳交易市場 強化碳市場數據質量日常監管
2023年12月31日,全國碳市場第二個履約周期(2021、2022年度,2023年清繳)順利收官。
數據顯示,本輪履約周期共納入發電行業控排企業2257家,年覆蓋二氧化碳排放量約51億噸,累計成交量2.12億噸,成交額144.44億元,分別較第一個履約周期增長19%和89%,市場活躍度顯著提升。
“碳價整體呈平穩上漲態勢,基本反映了現階段我國發電行業的碳減排成本。”夏應顯認為,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經過2年多的發展,壓實了企業減排責任,樹立了“排碳有成本、減碳有收益”的低碳意識,通過碳市場進行溫室氣體減排、促進企業綠色低碳發展的市場化導向作用更加明顯,對撬動全社會綠色低碳投資發揮了關鍵作用。
碳市場是我國碳定價機制的主要形式,在促進企業減排溫室氣體,推動綠色低碳轉型的同時,也為氣候投融資、碳資產管理等碳定價活動錨定了基準價格。
“我們將堅持全國碳市場作為控制溫室氣體排放政策工具的工作定位,在發電行業配額現貨市場運行良好的基礎上,逐步擴大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覆蓋的行業范圍。”夏應顯說,“在市場條件成熟時,引入機構投資者等交易主體,豐富交易產品和交易方式,健康有序發展碳金融,充分發揮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的碳定價功能,引導更多資金進入綠色低碳發展領域。”
夏應顯介紹,一方面,將完善法規制度體系。深入宣傳貫徹落實《碳排放權交易管理暫行條例》,適時制修訂相關配套政策文件、技術規范指南,不斷健全碳市場制度體系。
另一方面,積極推動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擴大行業覆蓋范圍。在行業溫室氣體排放核算報告核查技術規范完善,數據質量管理可信、可比、可靠的基礎上,進一步擴大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的覆蓋范圍,制定相關行業碳排放核算、核查技術規范和配額分配方案。
“我們要加強對溫室氣體自愿減排交易市場的管理。”夏應顯說,“要加強自愿減排項目數據質量監管能力,逐步擴大市場支持領域,以建立對接國際、規范有效、公開透明的自愿減排交易市場為目標,激勵更廣泛的行業、企業和社會各界參與溫室氣體減排行動。”
夏應顯表示,下一步,將持續做好碳排放數據質量日常監管。健全“國家—省—市”三級碳排放數據質量管理工作機制,充分利用大數據智能化手段強化日常監管,夯實市場運行基礎。持續開展碳排放數據質量執法檢查,嚴厲打擊違法違規行為。
部署氣候投融資工作 加快資金流入應對氣候變化領域
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提出,完善投融資機制。
氣候投融資工作是落實“雙碳”目標的具體抓手,也是踐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理念的重要工作舉措。2024年,生態環境部將怎樣部署氣候投融資工作,通過政策引導和協同,動員更多的資金投入應對氣候變化領域?
夏應顯表示,2024年,將進一步深化氣候投融資工作,充分發揮市場優化資源配置的作用,推動經濟社會發展的綠色化、低碳化。
他說,首先是完善政策和標準體系。引導金融支持向應對氣候變化領域的重點傾斜,切實服務綠色低碳轉型和經濟高質量發展。加強氣候投融資標準體系建設,確保“氣候”屬性不發生偏差。
二是深化氣候投融資試點工作。指導試點地方以全局觀念統籌謀劃,激勵更多資金支持綠色低碳發展。組織開展氣候投融資試點成效評估工作,為第二批試點工作的啟動奠定基礎。
三是強化能力建設。加快“雙碳”人才培養,結合階段性重點任務,科學合理開展能力建設工作,進一步提升培訓的力度和覆蓋面,為更多致力于“雙碳”和氣候投融資工作的從業人員提供專業性、權威性指導。
四是加強國際交流。持續加強與相關國家、國際組織、國際金融機構的溝通交流與務實合作,引導更多資金投向應對氣候變化領域,為氣候變化全球治理貢獻積極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