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廣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委托廣東省政府采購中心發布“《廣東省碳排放交易管理條例》立法研究項目單一來源采購公示”,擬委托供應商完成《廣東省碳排放權管理和交易條例》起草。
根據公示內容,為規范碳排放交易的管理,廣東省政府以政府令的形式頒布了《廣東省碳排放管理試行辦法》,并于2014年3月1日起施行。但廣東省發展和改革委認為《廣東省碳排放管理試行辦法》經過一段時間的試行,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是也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如立法位階太低、處罰偏輕、約束性不強、管理手段有待加強等。為解決這些問題,需要盡快啟動《廣東省碳排放交易管理條例》的立法工作。
據悉,本次采購內容包括以下幾部分:
1、建立由法律專家和技術專家組成的《廣東省碳排放交易管理條例》立法研究課題組,明確職責分工、工作任務和時間安排。
2、收集整理國內外碳排放交易管理法規政策,總結分析廣東省在現行制度框架下開展碳排放交易上存在的問題及其原因,形成《廣東省碳排放交易管理條例》草案初稿。
3、開展立法調研,制定調研提綱,收集、整理相關政府部門、研究機構和專家、控排企業、行業協會的意見和建議,形成調研報告。
4、修改完善《廣東省碳排放交易管理條例》(草案)初稿,擬定草案送審稿及相關送審材料。
去年12月份,為推動建立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國家發展改革委發布了《碳排放權交易管理暫行辦法》。目前,國家發展改革委已經研究起草了《全國碳排放權交易管理條例(草案)》,準備盡快提交國務院審議,為開展全國碳排放權交易提供法律基礎。在今年9月份中美兩國再度發表的《氣候變化聯合聲明》中,中國承諾計劃于2017年啟動全國碳排放交易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