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央政府安排,全國碳市場將于2017年正式啟動,為此國家層面已進行了大量的頂層設計工作,并對各省發改委提出了相應的要求。在《甘肅省貫徹落實〈國家應對氣候變化規劃(2014—2020年)〉實施意見》中,省政府也明確了建立碳交易制度是控制溫室氣體排放,完成甘肅省應對氣候變化目標的重要工作。蘭州市作為甘肅省省會城市和甘肅省參與全國碳交易企業的主要所在地,蘭州環境能源交易中心作為我市開展環境權益交易的技術支撐機構,根據國家、省上、市上的工作安排,在調查研究、能力建設、組織領導、MRV體系建設,CCER交易等各個方面開展了若干準備工作并取得了一定成績,為甘肅省碳排放權交易體系建設提供了支持,為省內其他省市開展工作提供了經驗。
(一)作為碳交易非試點交易地區率先開展配合全國碳市場建設工作的具體行動
1.依托蘭州污染治理和節能減排領導小組將建立碳排放權交易工作組織領導機制
在蘭州市應對氣候變化及節能減排工作領導小組框架下,將建立由市環保局、市發改委、市工信委、市財政局、市建委、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國土資源局、市交通局、市商務局、市統計局、市質監局、市法制辦等負責同志為成員。市發改委作為全市碳排放和碳交易的主管部門,負責統籌協調碳排放權交易工作。
2.搭建蘭州市排放權交易體系的市場支撐和技術支撐平臺———蘭州環境能源交易中心
我環交中心自成立以來,作為我市碳市場建設的技術支撐平臺,主要開展了符合條件的碳排放權交易體制機制研究以及工作體系等項目建設,包括支持企業碳排放監測報告能力和開展碳排放交易相關能力建設,支持相關政策實施細則研究、開展碳排放初始盤查和第三方核查,支持后續體系完善、市場監管等活動;提高企業轉型提升、節能減排的積極性。
3.開展了具有前瞻性的研究工作
市政府以蘭州環境能源交易中心為平臺,開展碳交易方面的研究和資源整合工作。組織碳交易方面的省內外專家和機構,開展碳交易相關的研究、制度建設、CCER交易等工作。在西部地區率先開展了碳峰值的實現路徑和低碳城市運營指標的構建的研究工作。同時對國外碳市場以及國內七個碳交易試點的發展進行了長期的跟蹤研究。
4.積極進行各利益相關方的能力建設活動
建立碳排放交易市場是新任務,需要務實開展對外交流合作,學習借鑒國內外先進經驗。因此,環交中心自成立以來即致力成為我市標桿型的節能減排綜合示范成果展示窗口和能力建設基地。圍繞溫室氣體和碳交易能力建設工作的具體要求,中心現已建立了800㎡的綜合示范成果展廳,為構建我市節能減排示范型宣傳培訓基地和能力發展平臺打造了良好的開局。與此同時,環交中心還組織開展了多層次的能力建設培訓活動。包括:針對各級政府主管部門及其它相關部門的政策和戰略培訓,針對排放報告企業高級管理人員的政策和意識培訓,針對排放報告企業技術操作人員關于碳排放監測、報告、核算的培訓等。
5.大力推進自愿減排項目交易
蘭州市較早參與了聯合國清潔發展機制項目并積極的參與中國自愿減排交易機制,環交中心協助市屬國有企業開發了快速公交、軌道交通、LNG液化天然氣公共交通、車輛混入生物柴油、高速客運鐵路系統等多個領域的CCER碳資產項目,將減排效益轉化為經濟效益,實現減排增效降本。
6.切實加強對碳交易的宣傳力度
蘭州市在“全國低碳日”以及各類節能低碳宣傳活動中,對全社會開展形式多樣的宣傳教育活動,廣泛宣傳碳排放權交易的原理、規則和相關政策措施,引導市場主體積極落實控制溫室氣體排放責任并參與碳市場,營造良好的外部環境。為進一步推動節能減排工作,提高廣大市民的低碳環保意識,環交中心還舉辦了“低碳達人”等一系列主題宣傳活動,提升人們對“生活方式綠色化”的認識和理解,并自覺轉化為實際行動;實現生活方式和消費模式向勤儉節約、綠色低碳、文明健康的方向轉變。
(二)配合全國碳市場建設的下一步工作計劃
根據國家和甘肅省推動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建設的部署,環交中心將積極協助蘭州市政府開展如下幾個方面的工作:
1.協助蘭州市開展重點企業碳排放數據報送與核查工作,重點開展碳盤查;
2.根據國家和甘肅省的要求完善蘭州市的碳交易管理體系;
3.根據報送及核查的結果,配合甘肅省確定蘭州市轄區內的碳交易納入企業名單;
4.積極開展納入企業的能力建設,推動納入企業在碳交易啟動前建立自己內部的碳管理體系。
5.在全省乃至整個西北地區發揮著“率先、帶動、輻射、示范”的中心作用,抓住蘭州在國家整體經濟版圖中戰略地位的重要機遇,率先在國內提出并實踐碳峰值;結合國家“一帶一路”戰略方向、蘭州市整體發展規劃和相關政策要求,構建蘭州低碳城市運營指標體系,為蘭州市“十三五”期間低碳運營提供具體的可量化目標,為蘭州低碳發展戰略舉措制定提供依據和輸入,為其它類似西部城市低碳運營效果評估提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