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將企業債券支持綠色發展和節能減排落到實處,國家發展改革委于2015年12月31日出臺了《綠色債券發行指引》(下簡稱《指引》),明確對節能減排技術改造、綠色城鎮化等12個具體領域進行重點支持。《指引》還在發行條件方面較以往有諸多突破,企業債券募集資金占項目總投資比例放寬至80%,并且允許非公開發行,探索以碳排放權、知識產權等作為發債增信擔保方式。值得一提的是,《指引》規定上市公司亦可發行綠色企業債券。
有分析人士認為,《指引》雖然是一個融資方向的指導意見,但更重要的是釋放出政策支持綠色產業的信號,對地方產業政策的影響較大。“《指引》將與專項建設基金結合形成合力,企業一旦成功發行綠色企業債券,在申請專項資金方面將更具優勢。”
支持領域實行動態調整,長期發揮作用
2015年4月,《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快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意見》正式發布。9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審議通過了《生態文明體制改革總體方案》。生態文明建設步伐加快,這將催生出巨大的綠色融資需求。
據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估計,中國綠色產業的年投資需求在2萬億人民幣以上,而財政資源只能滿足10%-15%的綠色投資需求,市場前景極為廣闊。
與此前央行的綠色金融債規定相比,《指引》落實到了具體項目和企業,在支持綠色產業發展上更有針對性。其明確了企業債支持綠色發展和節能減排的12個具體領域,涵蓋如下:
一是節能減排技術改造項目;二是綠色城鎮化項目;三是清潔能源高效利用項目;四是新能源開發利用項目;五是循環經濟發展項目;六是水資源節約和非常規水資源開發利用項目;七是污染防治項目,包括危廢、工業尾礦等;八是生態農業項目;九是節能環保產業項目;十是低碳產業項目;十一是生態文明先行示范實驗項目;十二是低碳發展試點示范項目。
據了解,國家發展改革委將對重點支持領域實行動態管理,未來根據實際情況,適時調整綠色項目和綠色債券支持的范圍。隨著創新創業的推進,必將有更多的新技術涌現,支持領域實行動態調整、增減,可以讓這個體系長時間內切實發揮作用。
針對綠色債券與普通債券的區別,鵬元資信評估有限公司有關研報從評級的角度分析,除同樣需要關注發行人的償債意愿、償債能力、募集資金管理等因素外,企業自身和項目的綠色屬性、獲得政府支持的力度也將成為評級考慮的重要因素。
發行條件進一步放寬,突出對技術型企業的支持
在發行條件方面,除了提高審批效率、降低發債門檻之外,《指引》注重對綠色低碳領域技術型及中小企業的支持。
《指引》明確,企業申請發行綠色企業債券,可適當調整企業債券現行審核政策及《關于全面加強企業債券風險防范的若干意見》中規定的部分準入條件,包括以下方面:一是債券募集資金占項目總投資比例放寬至80%(相關規定對資本金最低限制另有要求的除外);二是發行綠色債券的企業不受發債指標限制;三是在資產負債率低于75%的前提下,核定發債規模時不考察企業其它公司信用類產品的規模;四是鼓勵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發行綠色債券。
據了解,由于綠色環保技術的改造、新技術的應用,產品更新領域的設計,以及新建、擴建、改建的項目對資金的需求量大、期限較長。此前環保領域的企業資金主要來源于傳統的信貸渠道,其中存在著資金期限錯配的問題。由綠色企業直接發行期限比較長的綠色債券,對接項目期限,就會緩解這方面的壓力。
《指引》明確,在償債保障措施完善的情況下,允許企業使用不超過50%的債券募集資金用于償還銀行貸款和補充運營資金。主體信用評級AA+且運營情況較好的發行主體,可使用募集資金置換由在建綠色項目產生的高成本債務。允許綠色債券面向機構投資者非公開發行。
“以河北省區域來講,環保企業的業務量大增,隨之而來的資金需求也大增。中小企業前期購置設備以及運營資金補充,都會遇到融資難題,保證企業融資渠道的暢通很有必要。”河北經貿大學綠色金融研究所所長王小江對中國經濟導報記者表示。
環保企業前期研發成本往往較高,且很多是科技型中小企業,自身資產規模較小,融資困難。此次允許非公開發行綠色企業債券,正是顧及到科技型中小企業的融資需求。值得一提的是,中小企業可將碳排放權、知識產權、預期綠色收益等作為增信擔保質押。此外,《指引》明確,允許項目收益無法在債券存續期內覆蓋總投資的發行人,僅就項目收益部分與債券本息規模差額部分提供擔保。
考慮到節能減排、綠色低碳領域逐漸成為上市公司投資熱點,《指引》首次允許上市公司發行綠色企業債券。“上市公司目前手上項目較多,有融資需求,環保類上市公司融資順暢政策支持綠色發展效果也更明顯”。湖北省的一位環保企業負責人表示,目前他的企業的業務量大增,2015年營業收入實現大幅增長。
政策合力對綠色產業形成持續支持
長期關注環保企業融資的中國社科院金融所銀行研究室主任曾剛表示,由于綠色項目周期長且具有明顯的外部性,單純依賴市場定價可能會低估其總效益,建議政府在發展初期給予一定激勵政策,對綠色投資提供從理念到政策的全方位支持。
《指引》指出,鼓勵市級以上(含)地方政府設立地方綠色債券擔保基金,專項用于發行綠色債券提供擔保。鼓勵地方政府通過投資補助、擔保補貼、債券貼息、基金注資等多種方式,支持綠色債券發行和綠色項目實施,穩步擴大直接融資比重。
此外,鼓勵綠色項目采用專項建設基金和綠色債券相結合的融資方式。已獲準發行綠色債券的綠色項目,且符合中央預算內投資、專項建設基金支持條件的,將優先給予支持。
“這也意味著,如果企業成功發行綠色企業債券,將更容易獲得政府專項資金支持,這對綠色企業債券的推廣是一個很好的促進因素。”有券商發行人士對中國經濟導報記者表示。
在我國城鎮化快速推進及以污染防治為主的環保產業快速發展之時,綠色債券前景廣闊。“發行綠色企業債券與政府的宏觀號召、可持續發展及綠色理念保持一致,對發行人形象也有正面影響。總的來說《指引》很接地氣兒,很多領域都適用,直接對接項目和企業,值得期待。”以上券商發行人士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