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州交警開展專項攻堅行動,今年計劃淘汰55170輛
中國甘肅網11月12日訊 據蘭州晨報報道 (特約記者 吳存慶 記者 李升)11月11日起至12月31日,蘭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全警動員,在全市集中開展黃標車及老舊車輛報廢淘汰攻堅行動。對已達強制報廢期限和連續3個檢驗周期未檢車輛上道路行駛的,一律予以查扣并強制辦理報廢手續。
截至今年10月31日,蘭州市部分機動車連續3個檢驗周期未依法參加檢驗。為此,交警支隊發布公告,限這些車輛于2014年12月11日前依法參加檢驗并取得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合格標志。逾期未取得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合格標志的,將依照《機動車強制報廢標準規定》以及《機動車登記規定》予以強制注銷,對其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予以作廢,并禁止上路行駛。違反規定上路行駛的,公安交警部門將依法收繳其機動車并強制報廢,對其駕駛人處以2000元罰款并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據了解,在《甘肅省2014-2015年節能減排低碳發展實施方案》中,明確規定蘭州市今年應淘汰黃標車和老舊車55170輛。在這次攻堅行動中,交警支隊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和要求,首先分解細化目標任務,清理報廢淘汰黃標車、老舊車輛明細,按所屬縣、區行政區域下發;并進一步下放業務辦理權限,向各交警大隊車管所授權辦理五種車輛注銷登記業務,確保報廢黃標車及老舊車輛業務的順利進行。
交警部門將嚴格執行《甘肅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規定,落實“黑名單”管理。每周清理更新名下存在逾期未檢未報廢車輛的機動車所有人名單。凡列入“黑名單”的,一律暫停受理其除年檢以外的所有機動車業務申請。對于因各種原因造成機動車滅失,或自行拆解無法提供相關證明的,責成機動車所有人提出申請,出具自愿承擔法律責任的承諾書,提供注銷登記申請表、機動車所有人身份證明復印件、車輛牌證或者牌證公告作廢無法交回的證明和書面說明,公安交警部門依法制作詢問筆錄、調查記錄車輛滅失情況后,按照有關規定辦理滅失注銷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