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實現無死角污染防治,必須落實地方政府的環保主體責任。從現狀看,地方政府在大氣污染防治中發揮的作用不僅遠未達到主動作為的要求,甚至很多地方在污染面前“裝睡”。保衛藍天沒有置身事外的“吃瓜群眾”,只能全民皆兵。對于“裝睡者”,叫不醒,便應該施以當頭棒喝,將其打醒。
據環境保護部最新通報,截至4月20日各督查組已完成對28個城市的第一輪督查工作。自督查工作開展以來,各地發生拒絕檢查、阻礙執法事件共11起。對此,相關地方政府迅速展開調查,并表示全力配合支持督查組做好督查工作,如果發現有公職人員失職瀆職、違法違紀,將一查到底,嚴肅處理。
近幾年來,隨著環保領域法律法規日益完善,以“大氣十條”等治理措施為代表的防治路徑正軌運行,整體環境質量也隨之改善。怎奈環保重拳壓不住企業大膽,依然有不少企業頂風作案。從層出不窮的環境違法違規案件看,企業目中無法,非不知法,實不畏法也。那么,這些企業膽從何來?恐怕是基層政府的不作為、亂作為慣出來的
對于那些家大業大的企業而言,你有“長牙”的環保法,我有億萬家財任你罰。中央的環保督查再嚴格,也有查完離開的時候;只要地方政府睜一眼閉一眼,不天天盯著,罰一次拘幾個人也能承受得起。在軍事戰斗中,有個著名的“彈坑理論”——炸彈落在同一個彈坑中的幾率極低。很多違法排污企業正是抱著“彈坑理論”的僥幸心理,只要不是地方政府發起的短兵相接,憑環保部的“投彈”式督查不足以讓其傷筋動骨,躲在“嚴肅處理”后的“彈坑”里,便能相安無事。
以我國960萬平方公里的國土面積,環保部督查組投入力量再多、督查輪次再頻繁,也只能是“投彈”式監管,能精確打擊一點一面,無法做到炮火全覆蓋。因此,要實現對污染的無死角防治,必須靠落實地方政府的環保主體責任。《環保法》明確規定,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對本行政區的環境質量負責。從現狀看,地方政府在大氣污染防治中發揮的作用不僅遠未達到主動作為的要求,甚至很多地方在污染面前“裝睡”。
提起地方治污,不妨看看蘭州經驗。前不久,中央第七環境保護督察組向甘肅省委、省政府反饋督查情況時提到,“蘭州市以較小投入取得了顯著環境效益,成為全國大氣環境質量改善的典型”。蘭州怎么做到的?督查組反饋中指出,蘭州堅持鐵腕治污措施,全面實施城市網格化管理,將大氣污染治理任務層層分解落實到具體單位和個人。當地敢于動真格、硬碰硬,強化督查問責,先后對工作不力的60余家單位和950余人執行了效能問責。
保衛藍天沒有置身事外的“吃瓜群眾”,只能全民皆兵。對于“裝睡者”,叫不醒,便應該施以當頭棒喝,將其打醒!
來源:經濟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