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總體要求和目標
(一)總體要求。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深入落實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和治國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牢固樹立和貫徹落實新發展理念,落實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基本國策,把生態文明建設放在更加突出的戰略位置,不斷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改善生態環境質量,堅持政府主導、企業主體、市場驅動、社會參與,確保按期完成國家下達的“十三五”節能減排約束性目標,加快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和生態文明省。
(二)主要目標。到2020年,全省萬元國內生產總值能耗比2015年下降14%,達到0.947噸標準煤/萬元;能源消費增量控制目標為1430萬噸標準煤,能源消費總量控制在8953萬噸標準煤以內,能源消費年度平均增速控制在3.54%以內。全省化學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總量分別控制在33.6萬噸、3.4萬噸、52.54萬噸、35.61萬噸以內,比2015年分別下降8.2%、8%、8%和8%。
二、優化產業和能源結構
(三)加快傳統產業轉型升級。貫徹落實《中國制造2025甘肅行動綱要》和“互聯網+”行動計劃,構建高效、清潔、低碳、循環的綠色制造體系,引導國有資本從高耗能行業向服務業和現代高效農業轉移。加快傳統產業提質增效進程,著力培育發展優勢產業鏈(集群),努力改變“原字號”和“初字號”產業產品結構,實現產業由低端向中高端躍進。制定區域主體功能區產業政策,發展低能耗高能效產業,減少能源消耗和環境污染。嚴格執行環境影響評價和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審查等制度,對高耗能、高污染行業嚴格準入條件,對高耗能新建項目實行能耗增量“等量置換”或“減量置換”,依法依規有序退出不達標或生產、使用淘汰類產品的企業和產能。(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工信委、省環保廳;參加單位:省科技廳、省財政廳、省政府國資委、省質監局等)
(四)大力發展戰略新興產業。深入推進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高起點、高標準、高要求發展壯大新能源、新材料、先進裝備和智能制造、生物醫藥、信息技術、節能環保、現代服務等低能耗高能效產業。推廣云計算技術應用。強化技術裝備和服務模式創新,培育和發展節能環保技術咨詢、系統設計、設備制造、工程施工、運營管理、計量檢測認證等專業化服務。積極推進蘭州新區節能環保產業基地建設,促進新興產業集群化發展。到2020年,戰略性新興產業增加值和服務業增加值占全省國內生產總值比重分別提高到16%和50%。(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工信委、省環保廳;參加單位:省科技廳、省質監局、省統計局等)
(五)全面推動能源結構優化。堅持煤電清潔高效發展,推廣使用優質煤、潔凈型煤,在瓜州縣清潔能源供暖示范項目的基礎上,鼓勵利用可再生能源、天然氣、電力等優質能源替代燃煤使用,建設河西煤炭分質利用基地和隴東煤炭清潔轉化基地,實施火電機組綜合升級改造。控制煤炭消費總量,穩步推進生物質能、地熱等清潔能源開發利用,建設國家核燃料循環基地。加強能源戰略通道建設。到2020年,煤炭占能源消費總量比重下降到56.1%,電煤占煤炭消費量比重提高到62%,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費總量比重達到25.8%,天然氣消費比重提高到5%。(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環保廳;參加單位:省工信委、省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省水利廳、省質監局、省統計局、省機關事務管理局等)
三、加強重點領域節能
(六)加強工業節能。強化高能耗行業能耗管控,在重點耗能行業全面推行能效對標,加快淘汰落后和過剩產能。推進能耗在線監測系統和智能園區建設,提高能源管理水平。推動電力、鋼鐵、有色、建材、石油石化、化工等傳統產業優化升級,推進能源管控中心建設,提高能源資源利用效率,力爭達到或接近國內外同行業先進水平。到2020年,規模以上工業企業單位增加值能耗比2015年降低17%以上。鼓勵和支持信息化企業開發數字能源解決方案,推動信息技術在重點用能行業和企業中應用,促進信息化和工業化的深度融合。開展工業領域電力需求側管理專項行動,推動可再生能源在工業園區的應用,將可再生能源占比指標納入工業園區考核體系。(牽頭單位:省工信委、省發展改革委;參加單位:省科技廳、省環保廳、省質監局等)
(七)強化建筑節能。嚴格執行新建建筑節能標準,開展超低能耗及近零能耗建筑建設試點,鼓勵建筑屋頂分布式光伏發電。加強綠色建筑相關技術研發和規范制定,開展綠色建筑技術的集成示范和推廣,構建具有地域特色的綠色建筑技術體系。政府投資的建筑、單體建筑面積超過2萬平方米的大型公共建筑以及蘭州市保障性住房嚴格執行綠色建筑標準,鼓勵條件成熟地區擴大綠色建筑標準的執行范圍。到2020年,城鎮綠色建筑面積占新建建筑面積比重提高到30%。推行綠色施工方式,探索推廣節能綠色建材、裝配式建筑。各市州結合城市風貌改造、舊城區改造等工作,探索創立政府引導,供熱企業、受益居民和原產權單位、節能服務企業等廣泛參與、合作共贏的既有居住建筑節能改造工作推進新機制,到2020年實施改造面積1000萬平方米以上。到2020年完成公共建筑節能改造面積50萬平方米。推進利用太陽能、空氣熱能、工業余熱等解決建筑用能需求。(牽頭單位:省建設廳;參加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工信委、省林業廳、省機關事務管理局、省教育廳、省衛生計生委、省文化廳、省科技廳、省交通運輸廳、省商務廳、省體育局等)
(八)促進交通運輸節能。完善優化路網結構,推動交通基礎設施互聯互通通道建設。積極發展城市公共交通,加快推進綠色交通低碳城市試點和“公交都市”建設進程,到2020年全省設市城市公共交通分擔率達到30%。加快淘汰高耗能客貨運輸車輛,積極推廣LNG(液化天然氣)、CNG(壓縮天然氣)、純電動汽車等綠色交通運輸裝備,普及電子不停車收費(ETC)、超限超載不停車檢測等技術應用,支持相關配套設施建設,降低公路運輸客貨周轉量單位耗能,提高交通運輸工具能效水平,到2020年新增乘用車平均燃料消耗量降至5.0升/百公里。加強機場節能改造和運營管理,推進飛機輔助動力裝置(APU)替代、機場地面車輛“油改電”、新能源應用等綠色民航項目實施。提高電氣化鐵路供電效率,加快淘汰老舊機車,強化鐵路牽引節能;開展鐵路站區制冷/供暖系統的節能和燃煤替代,加強客車、站場、檢修、生產等節能改造。提高交通運輸智能化水平,推進公眾出行和物流平臺信息服務系統建設,引導培育“共享型”交通運輸模式。(牽頭單位:省交通運輸廳、省發展改革委;參加單位:省科技廳、省工信委、省環保廳、省機關事務管理局,省民航機場管理局、蘭州鐵路局等)
(九)推動商貿流通領域節能。鼓勵零售、批發、餐飲、住宿、物流等企業建設能源管理體系。建立綠色節能低碳運營管理流程和機制,鼓勵選用能效等級達到1級的節能產品,加快淘汰落后用能設備,推動照明、制冷和供熱系統節能改造。貫徹綠色商場標準,開展綠色商場示范,鼓勵商貿流通企業設置綠色產品專柜,嚴格執行空調溫度設置標準,推動大型商貿企業實施綠色供應鏈管理,引導消費行為。開展商貿流通領域節能標準建設,完善綠色飯店標準體系,推進綠色飯店建設。支持清潔能源倉儲設施利用率,引導商貿物流行業提高對綠色物流的認識,倡導物流企業推廣使用綠色、節能、環保、高效的管理運營模式,推動商貿物流業綠色化和可持續發展。(牽頭單位:省商務廳;參加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工信委、省建設廳、省質監局、省旅游發展委等)
(十)推進農業農村節能。加快淘汰老舊農業機械,推廣農用節能機械、設備和漁船,加快發展節油、節電、節煤等農業裝備和節能農業大棚等農業設施。推進節能及綠色農房建設,穩步推進農房節能及綠色化改造,推動城鎮燃氣管網向農村延伸和省柴節煤灶更新換代,鼓勵農民使用太陽能熱水器、太陽灶、太陽能采暖房、生物質可再生能源等解決農房采暖、炊事、生活熱水等用能需求,推廣使用符合農村生產生活特點的節能設施和節能產品,提升農村能源利用的清潔化水平。大力支持大中型沼氣集中供氣工程,推廣液化石油氣等商品能源。到2020年,全省農村地區基本實現穩定可靠的供電服務全覆蓋。(牽頭單位:省農牧廳、省發展改革委、省工信委;參加單位:省科技廳、省建設廳等)
(十一)加強公共機構節能。公共機構率先執行綠色建筑標準,新建建筑全部達到綠色建筑標準。推進公共機構以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實施建筑及數據中心、電梯、空調、鍋爐等用能系統和附屬設施節能改造,探索用能托管模式。2020年公共機構單位建筑面積能耗和人均能耗分別比2015年降低10%和12%。推動公共機構建立健全公共機構能源審計、能效公示和能耗定額管理制度,推進能耗監測平臺和節能監管體系建設。實施公共機構節能試點示范,完成國家級節約型公共機構示范單位創建任務,創建100家省級節約型公共機構示范單位。加快公共機構淘汰老舊車,率先采購使用節能和新能源汽車,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城市的政府部門及公共機構購買新能源汽車占當年配備更新車輛總量的比例提高到50%以上,新建和既有停車場要配備電動汽車充電設施或預留充電設施安裝條件。政府機關等公共機構率先開展供熱計量改造,充分利用自然通風,優化空調采暖、制冷運行管理。(牽頭單位:省機關事務管理局、省發展改革委;參加單位:省工信委、省環保廳、省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等)
(十二)強化重點用能單位節能管理。按照屬地管理和分級管理相結合原則,配合國家做好“百家”企業重點用能單位目標責任評價考核,省、市分別完成對“千家”、“萬家”重點用能單位的目標責任評價考核,并及時公布考核結果。重點用能單位應制訂年度節能計劃,對用能實行年度預算管理。督促指導重點用能單位建設能源管理體系,建立能源監測制度,并開展效果評價,建立健全能源消耗原始記錄和統計臺賬制度。嚴格執行國家、行業和省級制定的有關節約能源標準。按標準要求配備能源計量器具,逐步推行能源計量數據在線采集、實時監測。依法依規開展能源審計,組織實施能源績效評價,開展達標對標和節能自愿活動,采取企業節能自愿承諾和政府適當引導相結合的方式,大力提升重點用能單位能效水平。嚴格執行能源統計、能源利用狀況報告、能源管理崗位和能源管理負責人等制度。(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參加單位:省教育廳、省工信委、省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省政府國資委、省質監局、省統計局、省機關事務管理局等)
(十三)強化重點用能設備節能管理。按照國家能效標識和節能低碳產品認證制度,強化能效標識監督管理,實施統一的綠色產品標準、認證、標識。加強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審查和監管,構建安全、節能、環保三位一體的監管體系。組織開展燃煤鍋爐節能減排攻堅戰,推進鍋爐生產、經營、使用等全過程節能環保監督標準化管理。“十三五”期間燃煤工業鍋爐實際運行效率提高5個百分點,到2020年新生產燃煤鍋爐效率不低于80%,燃氣鍋爐效率不低于92%。普及鍋爐能效和環保測試,強化鍋爐運行及管理人員節能環保專項培訓。開展鍋爐節能環保普查整治,建設覆蓋安全、節能、環保信息的數據平臺,開展節能環保在線監測試點并實現信息共享。開展電梯能效測試與評價,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鼓勵永磁同步電機、變頻調速、能量反饋等節能技術的集成應用,開展老舊電梯安全節能改造工程試點。推廣高效換熱器,提升熱交換系統能效水平。開展節能產品認證,落實政府強制采購節能產品制度,鼓勵居民用戶使用節能產品,加快高效電機、配電變壓器等用能設備開發和推廣應用,淘汰低效電機、變壓器、風機、水泵、壓縮機等用能設備,全面提升重點用能設備能效水平。禁止公共機構采購、使用國家明令淘汰的用能產品和設備,推行節能低碳綠色消費。(牽頭單位:省質監局、省發展改革委、省工信委、省環保廳;參加單位:省建設廳、省機關事務管理局等)
四、強化主要污染物減排
(十四)控制重點區域流域排放。加強大氣環境質量改善,加快推進以氣代煤、發展熱電聯產和集中供熱,利用城市和工業園區周邊現有熱電聯產機組余熱實施供熱改造,淘汰供熱供氣范圍內的燃煤鍋爐。實施行業、區域、流域重點污染物總量減排,電力行業以燃煤電廠超低排放改造為重點,其他重點行業實施達標治理。嚴格控制省內重點流域沿岸的石油加工、化學原料和化學制品制造、醫藥制造、化學纖維制造、有色金屬冶煉、紡織印染等項目。結合環境質量改善要求,實施重點區域、重點行業水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全面實施造紙、印染、化工、焦化、農副產品加工、制藥等重點行業整治,確保水污染物穩定達標排放。(牽頭單位:省環保廳、省發展改革委、省工信委、省質監局;參加單位:省財政廳、省建設廳、省國土資源廳等)
(十五)推進工業污染物減排。實施工業污染源全面達標排放計劃,加強工業企業無組織排放管理。嚴格執行環境影響評價制度,實行建設項目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指標等量或減量替代,建立以排污許可制為核心的工業企業環境管理體系。繼續推行重點行業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制度。全面實施燃煤電廠超低排放和節能改造,加快燃煤鍋爐綜合整治。集中整治工業集聚區水污染,經濟技術開發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出口加工區等工業集聚區要嚴格執行環境影響評價制度,同步規劃、建設和完善污水、垃圾集中處置等污染治理設施。(牽頭單位:省環保廳;參加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工信委、省財政廳、省質監局等)
(十六)促進移動源污染物減排。實施清潔柴油機行動,全面推進移動源排放控制。加速淘汰黃標車、老舊機動車、船舶以及高排放工程機械、農業機械。逐步淘汰高耗油、高排放民航特種車輛與設備。通過升級改造、提高殘值補貼等方式,加大黃標車淘汰力度,2017年底基本淘汰全省范圍內黃標車。加快油品質量升級,2017年1月1日起全省全面供應國Ⅴ標準的車用汽油、柴油;2018年1月1日起全省全面供應與國Ⅴ標準柴油相同硫含量的普通柴油;按要求落實第六階段汽、柴油國家(國Ⅵ)標準實施,2020年實現車用柴油、普通柴油和部分船舶用油并軌,柴油車、非道路移動機械、內河船舶均統一使用相同標準的柴油;車用汽柴油應加入符合要求的清凈劑;推進儲油儲氣庫、加油加氣站、原油成品油運輸油罐車、氣罐車等油氣回收治理工作。加強機動車、非道路移動機械環保達標和油品質量監督執法,嚴厲打擊違法行為。(牽頭單位:省環保廳、省公安廳、省交通運輸廳、省農牧廳、省質監局;參加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工商局等)
(十七)強化生活源污染綜合整治。加快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升級改造,完善配套管網,提升污水收集處理能力。加強城鎮污水處理廠運行監管,實現污水處理廠全面達標排放。加大對雨污合流、清污混流管網的改造力度,優先推進城中村、老舊城區和城鄉結合部污水截流、收集、納管。強化農村生活污染源排放控制,采取城鎮管網延伸、集中處理和分散處理等多種形式,加快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和改廁。促進再生水利用,完善再生水利用設施。注重污水處理廠污泥安全處理處置,杜絕二次污染。到2020年,全省所有縣城和重點鎮具備污水處理能力,地級及以上城市建成區污水基本實現全收集、全處理,城市、縣城污水處理率分別達到95%、85%左右。推進城鎮生活污泥處理處置。將污泥處理處置工程納入地方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建設規劃,加快地級城市污水處理廠污泥集中處理工程建設,實現污泥處理處置穩定化、無害化、資源化,禁止處理不達標的污泥進入耕地。加大民用散煤清潔化治理力度,推進以電代煤、以氣代煤,推廣使用潔凈煤、減輕燃煤散燒排放和污染。加強散煤煤質管控,嚴格限制銷售和使用灰分≥16%、硫分≥1%的散煤;加快優質煤配送市場和供應網絡體系建設,嚴控劣質煤炭流入銷售市場和用戶。加快公共機構食堂、餐飲服務企業油煙污染,餐廚廢棄物資源化利用。(牽頭單位:省建設廳、省環保廳、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參加單位:省工信委、省農牧廳、省食品藥品監管局等)
(十八)重視農業污染排放治理。大力推廣節約型農業技術,推進農業清潔生產。促進畜禽養殖場糞便收集處理和資源化利用,建設畜禽糞便等有機廢棄物處理設施,依法關閉或搬遷禁養區內的畜禽養殖場(小區)。加強廢舊農膜回收利用,到2020年廢舊農膜回收利用率達到80%以上。大力推廣測土配方施肥技術,鼓勵增施有機肥,開展農作物病蟲害綠色防控和統防統治,推廣高效低毒低殘留農藥,到2020年實現主要農作物化肥農藥使用量零增長,化肥和農藥利用率達到40%以上。落實國家農藥使用環境影響后評估制度,推進農藥包裝廢棄物回收處理。(牽頭單位:省農牧廳、省環保廳、省發展改革委;參加單位:省財政廳、省建設廳、省質監局等)
五、大力發展循環經濟
(十九)積極推動園區循環化改造。按照空間布局合理化、產業結構最優化、產業鏈接循環化、資源利用高效化、污染治理集中化、基礎設施綠色化、運行管理規范化的要求,加快對省級及以上園區的循環化改造升級。延伸產業鏈,提高產業關聯度,建設公共服務平臺,重點實施好關鍵補鏈項目、延鏈項目、配套項目、原材料精深加工項目、污水處理等基礎設施項目,實現土地集約利用、資源能源高效利用、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到2020年,75%的國家級園區和50%的省級園區實施循環化改造。(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參加單位:省科技廳、省工信委、省環保廳、省商務廳等)
(二十)全面實施城市廢棄物規范有序處理。推動餐廚廢棄物、建筑垃圾、園林廢棄物、城市污泥和廢舊紡織品等城市典型廢棄物集中處理和資源化利用,推進燃煤耦合污泥等城市廢棄物發電。總結平涼海螺水泥協同化處理城市垃圾工程經驗,推動城市低值廢棄物協同處理基地試點建設,完善城市廢棄物回收利用體系。2020年,全省設區城市均實現餐廚廢棄物分類收運和資源化利用。(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建設廳;參加單位:省環保廳、省農牧廳、省民政廳、省機關事務管理局等)
(二十一)大力推進資源循環利用產業提質升級。加強蘭州經濟技術開發區紅古園區“城市礦產”示范基地建設,促進資源再生利用企業集聚化、園區化、區域協同化布局,提升再生資源利用行業清潔化、高值化水平。推行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度。推動太陽能光伏組件、碳纖維材料、生物基纖維、復合材料和節能燈等新品種廢棄物的回收利用,推進動力蓄電池梯級利用和規范回收處理。依托蘭州、天水等工業制造企業,大力發展再制造產業,推動汽車零部件及大型工業裝備、辦公設備等產品再制造。發揮蘭州、天水、平涼、嘉峪關、武威、臨夏等城市的區位及物流優勢,與生產商合作發展逆向物流,建立再制造產業發展所需的工程機械、機床、廢舊汽車零部件等的逆向回收物流體系,形成適應再制造產業發展所需的舊件收集能力。鼓勵專業化再制造服務公司與鋼鐵、冶金、化工、機械等生產制造企業合作,開展設備壽命評估與檢測、清洗與強化延壽等再制造專業技術服務。到2020年,廢鋼鐵、廢有色金屬、廢塑料、廢紙等重點廢舊商品回收總量達到630萬噸,利用總量達到550萬噸。(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參加單位:省科技廳、省工信委、省環保廳、省建設廳、省商務廳等)
(二十二)有序推進大宗固體廢棄物綜合利用。加強共伴生礦產資源及尾礦綜合利用。推動煤矸石、粉煤灰、工業副產石膏、冶煉和化工廢渣等工業固體廢棄物綜合利用。推進大宗產業廢棄物綜合利用示范基地建設。推進水泥窯協同處置城市生活垃圾。大力推動農作物秸稈、林業“三剩物”(采伐、造材和加工剩余物)、規模化養殖場糞便的資源化利用,因地制宜發展各類沼氣工程和燃煤耦合秸稈發電工程。到2020年,工業固體廢物綜合利用率達到75%以上,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率達到85%。(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參加單位:省工信委、省國土資源廳、省環保廳、省建設廳、省農牧廳、省林業廳等)
(二十三)積極探索互聯網與資源循環利用融合發展。鼓勵再生資源企業利用大數據、云計算等技術優化逆向物流網點布局,建立線上線下融合的回收網絡,在地級城市逐步建設廢棄物在線回收、交易等平臺,推廣“互聯網+”回收新模式。依托甘肅省循環經濟中小企業服務平臺以及西北中小企業云服務平臺,在國家園區循環化改造示范試點園區逐步建設產業共生平臺。鼓勵相關行業協會、企業逐步構建行業性、區域性的產業廢棄物和再生資源在線交易系統,發布交易價格指數。重點支持蘭州、白銀建立汽車維修、汽車保險、舊件回收、再制造、報廢拆解等汽車產品售后全生命周期信息的互通共享。到2020年,初步形成廢棄電器電子產品等高值廢棄物在線回收利用體系。(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工信委、省商務廳;參加單位:省科技廳、省環保廳、省交通運輸廳、甘肅保監局等)
六、實施節能減排重點工程
(二十四)節能重點工程。組織實施重大節約能源科研項目、節約能源示范項目、重點節約能源工程,抓好電機系統節能、能量系統優化、余熱余壓利用、鍋爐(窯爐)改造、節約和替代石油等重點用能單位綜合能效提升項目,推廣工業低品位余熱暖民工程、煤炭消費減量替代、合同能源管理推進、城鎮化節能升級改造、天然氣分布式能源示范工程等節能重點工程,推進能源綜合梯級利用,形成1000萬噸標準煤左右的節能能力,提高節能服務產業產值。以碳排放峰值和碳排放總量控制為重點,做好金昌、蘭州、敦煌3個國家低碳城市試點和白銀、慶陽(西峰區)國家氣候適應型城市試點,同時積極開展省級低碳城市試點。(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參加單位:省科技廳、省工信委、省財政廳、省建設廳、省政府國資委、省質監局、省機關事務管理局等)
(二十五)主要大氣污染物重點減排工程。實施燃煤電廠超低排放和節能改造工程,到2020年累計完成1758.5萬千瓦機組的現役燃煤發電機組超低排放改造,完成1779.5萬千瓦裝機的現役燃煤發電機組節能改造任務,限期淘汰落后產能和不符合相關強制性標準要求的機組。(牽頭單位:省環保廳、省工信委;參加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政府國資委、省質監局等)
(二十六)主要水污染物重點減排工程。加強城市、縣城和重點建制鎮生活污染減排設施建設。加快污水收集管網建設,實施城鎮污水、工業園區廢水、污泥處理設施建設與提標改造工程,推進再生水回用設施建設,到2020年缺水城市再生水利用率達到20%以上。加快規模化畜禽養殖場(小區)污染治理,75%以上的規模化畜禽養殖場(小區)配套建設固體廢棄物和污水貯存處理設施。(牽頭單位:省環保廳、省建設廳、省農牧廳、省發展改革委;參加單位:省工信委、省財政廳等)
(二十七)循環經濟重點工程。繼續發揮國家循環經濟示范區經濟戰略平臺作用,積極爭取國家部委資金和政策支持,開展資源循環利用產業基地建設行動、工業廢棄物綜合利用產業基地和農業循環經濟基地建設行動,為構建綠色低碳循環的產業體系筑牢基礎。到2020年,資源綜合利用產品產值達到100億元。(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參加單位:省科技廳、省工信委、省環保廳、省建設廳、省農牧廳、省商務廳等)
七、強化節能減排技術支撐和服務體系建設
(二十八)加快節能減排共性關鍵技術研發示范推廣。實現“十三五”節能減排規劃和“十三五”科技創新規劃有機銜接,明確全省節能減排重點研發任務,引導縣區根據本地區實際確定節能減排的技術研究開發重點和方向,并將其納入相關規劃。根據我省產業發展需求,加快節能減排科技資源集成和統籌部署,繼續組織實施節能減排共性和關鍵技術開發、重大科技產業化工程。加快高超超臨界發電、低品位余熱發電、小型燃氣輪機、煤炭清潔高效利用、細顆粒物治理、揮發性有機物治理、汽車尾氣凈化、垃圾滲濾液處理、多污染協同處理等新型技術裝備研發和產業化。加快形成節能環保技術遴選、示范和推廣的動態管理機制。推廣高效煙氣除塵和余熱回收一體化、高效熱泵、半導體照明、廢棄物循環利用等成熟適用技術。鋼鐵、有色、石化、電力、煤炭、建材、建筑、交通等領域加大關鍵技術示范推廣,遴選一批節能減排協同效益突出、產業化前景好的先進技術,推廣系統性技術解決方案。(牽頭單位:省科技廳、省發展改革委;參加單位:省工信委、省環保廳、省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等)
(二十九)推進節能減排技術系統集成應用。推進區域、城鎮、園區、用能單位等系統用能和節能。選擇具有示范作用、輻射效應的循環化改造園區和節能減排財政示范城市,統籌整合鋼鐵、水泥、電力等高耗能企業的余熱余能資源和區域用能需求,推廣低品位余熱供暖和工業園區集中供暖,實現能源梯級利用。大力發展“互聯網+智慧能源”,結合智慧城市建設,支持基于互聯網的能源創新,探索城市智慧能源系統建設,鼓勵發展智能家居、智能樓宇、智能小區和智能工廠,推動智能電網、儲能設施、分布式能源、智能用電終端協同發展。按照全省節能環保產業布局,采取節能減排系統集成技術,推動鍋爐系統、供熱/制冷系統、電機系統、照明系統等優化升級。(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工信委;參加單位:省科技廳、省財政廳、省建設廳、省質監局等)
(三十)完善節能減排創新平臺和服務體系。鼓勵和引導產業鏈上下游企業、高等院校、科研機構和其他組織構建聯合開發、優勢互補、利益共享、風險共擔的公共服務平臺,建設宣傳推廣、技術和產品出口服務等功能平臺。組織科研院所、節能服務公司等相關單位組建節能環保低碳服務產業聯盟。建設集節能低碳領域的技術咨詢、項目對接、權益服務于一體的專業化服務平臺和節能減排產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建立從實驗研究、中試到生產的全過程科技創新融資模式,強化節能技術產業化環境建設。按照全省節能環保產業布局,整合資金,分階段、分步驟動態扶持和重點培育一批在節能電氣裝備制造、節能換熱設備制造、煙氣脫硫設備制造等領域,產業特色突出、規模效益較好、帶動能力較強的龍頭骨干企業,提升企業技術集成和整合能力,支持其“走出去”拓展全國乃至國際市場。高起點引進一批在水泥窯余熱余壓利用裝備制造、環境監測儀器和自動監控裝置生產、合同能源管理、節能貿易等領域,具有較高技術裝備水平和較強產業競爭力的節能環保企業集團來我省投資建廠,并發揮其在技術創新、成果轉化、市場引領等方面的帶動作用。(牽頭單位:省科技廳、省發展改革委、省工信委、省環保廳;參加單位:省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省質監局等)
八、完善節能減排支持政策
(三十一)完善節能減排價費政策。推進資源環境價格改革措施,形成有利于節能減排的價格機制。加大差別電價和懲罰性電價政策實施力度,清理違規優惠電價。落實水泥、電解鋁等行業階梯電價政策,完善天然氣價格政策。完善居民階梯電價(煤改電除外)制度,全面推進落實居民階梯氣價(煤改氣除外)、水價制度。推進供熱計量收費改革,完善脫硫、脫硝、除塵和超低排放環保電價政策,加強運行監管,嚴肅查處不執行環保電價政策的行為。研究制定差別化排污收費政策。按照國家統一安排推動環境保護費改稅和開征環境保護稅。落實污水處理費政策,完善排污權交易價格體系。提高垃圾處理費收繳率。(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地稅局、省環保廳;參加單位:省工信委、省建設廳、省水利廳等)
(三十二)落實財政稅收激勵政策。加大對節能減排工作的資金支持和政策落實力度,統籌安排相關專項資金,支持節能減排重點工程、能力建設和公益宣傳等。創新財政資金支持節能減排重點工程、項目的方式,發揮財政資金的杠桿作用。推廣節能環保服務政府采購,探索推行政府綠色采購,落實節能環保產品政府強制采購和優先采購制度。清理取消不合理補貼。落實支持節能減排的企業所得稅、增值稅等優惠政策。積極推進資源稅改革,逐步擴大征收范圍。落實資源綜合利用稅收優惠政策。(牽頭單位:省財政廳、省國稅局、省地稅局;參加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工信委、省環保廳、省建設廳、省政府國資委、省機關事務管理局等)
(三十三)健全綠色金融體系。健全市場化綠色信貸擔保機制,對于使用綠色信貸的項目單位,可按規定申請財政貼息支持政策。建立銀行業綠色評價機制,引導金融機構積極開展綠色金融業務,支持以用能權、碳排放權、排污權和節能項目收益權等環境權益的融資工具。鼓勵金融機構引入節能減排低碳評價因素,建立完善綠色信貸機制和流程,為綠色企業和項目提供融資、擔保等多元化金融服務。鼓勵金融機構創新金融產品和服務方式,通過應收賬款抵押、股權質押、保理等方式,拓寬融資渠道。研究碳金融發展模式,積極開發碳金融產品。推進綠色債券市場發展,積極推動金融機構發行綠色金融債券,并給予政策支持。鼓勵企業通過發行綠色債券為中長期、有穩定現金流的綠色項目提供融資。鼓勵社會資本設立節能減排公益性基金和產業發展基金,支持在綠色項目中引入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模式。支持符合條件的節能減排項目通過資本市場融資,鼓勵綠色信貸資產、節能減排項目應收賬款證券化,扶持節能環保相關制造和服務企業上市融資。積極參與環境風險領域建立環境污染強制責任保險制度和綠色金融領域國際合作。加大綠色金融宣傳力度,普及環保意識,倡導綠色消費,為支持綠色金融發展營造良好的氛圍。(牽頭單位:人行蘭州中心支行,省財政廳、省發展改革委、省環保廳、省政府金融辦,甘肅銀監局、甘肅證監局、甘肅保監局等)
九、建立和完善節能減排市場化機制
(三十四)建立市場化交易機制。健全用能權、排污權、碳排放權交易機制,創新有償使用、預算管理、投融資等機制,培育和發展交易市場。深入推進碳市場建設,扎實開展碳排放報告報送、核查、碳配額分配等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建設的基礎工作,爭取與全國同步啟動運行碳排放交易市場。探索推進用能權有償使用和交易制度基礎工作,鼓勵天水等市開展基于能源消費總量管理下的用能權交易試點。加快實施排污許可制,建立企事業單位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制度,大力推進試點地區蘭州市和平涼工業園區完成排污權有償使用及交易試點工作,適時在全省推廣排污權交易有關工作。(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環保廳)
(三十五)推行合同能源管理模式。鼓勵、支持用能單位與節能服務機構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實施節約能源改造,為用能單位提供節約能源分析評價、融資、技術改造等服務。鼓勵節能服務公司創新服務模式,開展節約能源咨詢、設計、評估、檢測、認證、能源審計、節約能源成果轉化、技術轉移,金融、托管等“一站式”合同能源管理綜合服務。落實取消節能服務公司審核備案制度。建立節能服務公司、用能單位、第三方機構失信黑名單制度,將失信行為納入全省信用信息共享平臺。按規定執行節能服務公司稅收優惠政策,鼓勵各級政府加大對合同能源管理的支持力度。政府機構按照合同能源管理合同支付給節能服務公司的支出,視同能源費用支出。鼓勵社會資本建立節能服務產業投資基金。鼓勵節能服務公司發行綠色債券。創新投債貸結合促進合同能源管理業務發展。(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國稅局、省地稅局;參加單位:省工信委、省建設廳、人行蘭州中心支行、省機關事務管理局、省政府金融辦、甘肅銀監局、甘肅證監局等)
(三十六)健全綠色標識認證體系。強化能效標識管理制度,按照國家效能標識和節能低碳產品認證制度,對本省行政區域內生產、銷售的產品進行節約能源管理,擴大實施范圍。推行節能低碳環保產品認證,鼓勵居民用戶使用節能環保產品。按照國家綠色建筑、綠色建材標識和認證制度,建立可追溯的綠色建材評價和信息管理系統。結合重點用能企業百千萬行動和企業自愿節能承諾行動,推進能源管理體系認證。修訂綠色商場、綠色賓館、綠色飯店、綠色景區等綠色服務評價辦法,積極開展第三方認證評價。積極融入國家環保、節能、節水、循環、低碳、再生、有機等產品統一整合為綠色產品進程,建立統一的綠色產品標準、認證、標識體系。組織節能監察機構,定期開展節能低碳環保標識監督檢查,依法查處虛標企業。推動能效、水效、環保領跑者引領行動。(牽頭單位:省質監局、省發展改革委、省工信委、省環保廳;參加單位:省財政廳、省建設廳、省水利廳、省商務廳等)
(三十七)有效推進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鼓勵在環境監測與風險評估、環境公用設施建設與運行、重點區域和重點行業污染防治、生態環境綜合整治等領域推行第三方治理。各級政府要加大對第三方治理項目的補助力度和獎勵力度,努力改善第三方治理企業融資難、融資貴的現狀。引導市州政府開展第三方治理試點,建立以效付費機制。提升環境服務供給水平與質量,深入推進環境監測市場化,推進環境監測服務主體多元化和服務方式多樣化,激勵社會環境檢測機構提供監測服務。(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環保廳;參加單位:省工信委、省財政廳、省建設廳等)
(三十八)加強電力需求側管理。研究制定《甘肅省加強電力需求側管理工作實施方案》,建立電力需求側管理資金,用于電力需求側管理的宣傳、培訓、示范項目補貼,節電產品研發、用戶節電技術改造、購買節電產品,實行可中斷負荷企業的經濟補貼,電網企業建設負荷管理系統補貼等。推行節能低碳、環保電力調度,建設我省電力需求側管理信息平臺。推廣電能服務,支持培育一批專業化電力需求側管理服務機構、評估評價機構和教育培訓機構。總結電力需求側管理城市綜合試點經驗,實施工業領域電力需求側管理專項行動,引導電網企業支持和配合平臺建設及試點工作,鼓勵電力用戶積極采用節電技術產品,加快節能新技術、新工藝、新產品的推廣應用,優化用電方式。深化電力體制改革,積極開展電能替代和電力交易,擴大峰谷電價、分時電價、可中斷電價實施范圍。加強儲能和智能電網建設,增強電網調峰和需求側響應能力。加強宣傳展示,讓電力需求側管理促進能源消費理念深入人心,營造有利的輿論氛圍。(牽頭單位:省工信委;參加單位:省財政廳,省電力公司等)。
十、落實節能減排目標責任
(三十九)健全節能減排計量、統計、監測和預警體系。健全能源計量體系和消費統計指標體系,完善企業聯網直報系統,加大統計數據審核與執法力度,強化統計數據質量管理,確保統計數據基本銜接。完善環境統計體系,補充調整工業、城鎮生活、農業等重要污染源調查范圍。建立健全能耗在線監測系統和污染源自動在線監測系統,對重點用能單位能源消耗實現實時監測,強化企業污染物排放自行監測和環境信息公開,到2020年,污染源自動監控數據有效傳輸率、企業自行監測結果公布率保持在90%以上,污染源監督性監測結果公布率保持在95%以上。及時公布各地區、重點行業、重點單位節能減排目標完成情況,發布預警信息。(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環保廳、省統計局;參加單位:省工信委、省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省政府國資委、省質監局、省機關事務管理局等)
(四十)合理分解節能減排指標。貫徹落實能耗強度和總量“雙控”行動,完善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制度。強化約束性指標管理,健全目標責任分解機制,將全省能耗總量和強度控制目標分解到各市州和重點用能單位。深化資源環境管理,預留部分用能總量用于全省調配,主要保障城鎮化、“一帶一路”、精準扶貧等重大戰略實施和各地區經濟社會協調發展的節能指標需求。各市州要根據省上下達的任務明確年度工作目標并層層分解落實,明確下一級政府、有關部門、重點用能單位責任,制定年度工作計劃,逐步建立省、市、縣三級用能預算管理體系,編制用能預算管理方案;強化年能源消費量300萬噸標準煤以上重點區域節能管理。對能源消費量大、能耗強度高的地區進行嚴格的節能降耗約束;能源消費量相對較大、能耗強度相對較高的地區進一步優化能源消費存量,為經濟發展提供空間;支持其他能源消費量較小、能耗強度較低的地區根據本地區特色優勢,發展特色產業。以改善環境質量為核心,突出重點工程減排,實行分區分類差別化管理,科學確定減排指標,環境質量改善任務重的地區承擔更多的減排任務。(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環保廳;參加單位:省工信委、省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省機關事務管理局等)
(四十一)加強目標責任評價考核。強化節能減排約束性指標考核,堅持總量減排和環境質量考核相結合,建立以環境質量考核為導向的減排考核制度。省政府每年組織開展市州人民政府節能減排目標責任評價考核,將考核結果作為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考核的重要內容。繼續深入開展領導干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試點。對未完成能耗強度降低目標的市州人民政府實行問責,對未完成省上下達能耗總量控制目標任務的予以通報批評和約談,實行高耗能項目緩批限批。對環境質量改善、總量減排目標均未完成的地區,暫停新增排放重點污染物建設項目的環評審批,必要時列入環境保護督查范圍。對重點單位節能減排考核結果進行公告并納入社會信用記錄系統,對未完成目標任務的暫停審批或核準新建擴建高耗能項目。落實國有企業節能減排目標責任制,將節能減排指標完成情況作為企業績效和負責人業績考核的重要內容。對節能減排貢獻突出的地區、單位和個人予以表彰獎勵。(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環保廳、省委組織部;參加單位:省工信委、省財政廳、省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省政府國資委、省質監局、省統計局、省機關事務管理局等)
十一、強化節能減排監督檢查
(四十二)嚴格執行節能環保法律法規標準。建立健全節能環保法規制度體系,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節約能源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甘肅省節約能源條例》、《甘肅省環境保護條例》、《甘肅省標準化條例》等法律法規,配合國家做好相關法律法規制定和修訂工作。嚴格執行各項節能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和地方標準,實現重點行業、設備節能標準有效覆蓋,繼續實施百項能效標準推進工程。開展節能標準化和循環經濟標準化試點建設。配合國家做好制修訂環保產品、環保設施運行效果評估、環境質量、污染物排放、環境監測方法等相關標準工作。結合我省實際,依法依規制定更加嚴格的節能環保標準和節能減排團體標準。(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工信委、省環保廳、省質監局、省政府法制辦;參加單位:省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省商務廳、省統計局、省機關事務管理局等)
(四十三)切實強化節能減排監督檢查工作。組織開展節能減排專項檢查,督促國家及省上相關措施得到有效落實。強化節能審查事中事后監管,完善節能監察機制,建立健全日常監察與專項監察相結合的工作制度,強化對重點用能單位的考核和監督檢查。加大對重點用能單位和重點污染源的執法檢查力度,嚴厲查處各類違法違規用能和環境違法違規行為,依法公布違法單位名單,發布重點企業污染物排放信息,對嚴重違法違規行為進行公開通報或掛牌督辦,確保節能環保法律、法規、規章和強制性標準有效落實。實行節能減排執法責任制,對行政不作為、執法不嚴等行為,嚴肅追究有關主管部門和執法機構負責人的責任。(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工信委、省環保廳;參加單位:省建設廳、省質監局等)
(四十四)全面提升節能減排管理服務水平。建立健全節能管理、監察、服務“三位一體”的節能管理體系。推進節能服務和監管平臺以及能源統計能力建設,進一步完善省、市、縣三級節能監察體系。健全環保監管,推進省以下環保機構監測監察執法垂直管理工作,推進環境監察機構標準化建設,全面加強揮發性有機物環境空氣質量和污染排放自動在線監測工作。推進城市能源計量建設示范,開展計量檢測、能效計量比對等節能服務活動,加強能源計量技術服務和能源計量審查。建立健全統一的用能量和節能量審核方法、標準、操作規范和流程,加強核查機構管理。推動大數據在節能減排領域的應用。創新節能管理和服務模式,促進用能單位經驗分享。加大節能減排培訓,強化人才隊伍建設。(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工信委、省財政廳、省環保廳;參加單位:省人社廳、省建設廳、省質監局、省統計局、省機關事務管理局等)
十二、動員全社會參與節能減排
(四十五)引導全社會推行綠色消費。開展全民綠色生活宣傳教育,倡導全體公民在衣食住行等方面采取勤儉節約、綠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綠色生活方式。鼓勵社會團體、資源綜合利用企業與社區、物業公司、學校等聯合開展舊衣“零拋棄”活動,交換或綜合利用閑置舊物。引導消費者購買使用節能環保低碳產品,不生產、不購買過度包裝產品,減少一次性用品使用。支持建立綠色批發市場、節能超市等綠色流通主體。大力推廣綠色低碳出行,倡導綠色生活和休閑模式。到2020年,全省能效標識2級以上的空調、冰箱、熱水器等節能家電市場占有率達到50%以上。(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環保廳;參加單位:省工信委、省財政廳、省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省商務廳,省總工會、團省委、省婦聯等)
(四十六)倡導全民參與節能減排行動。樹立節能是第一能源、節約就是增加資源的理念,開展全民節約行動和節能“進機關、進單位、進企業、進軍營、進商超、進賓館、進學校、進家庭、進社區、進農村”等“十進”活動。在各級廣播、電視、報刊、網站等刊播節能減排公益廣告,鼓勵新建節能減排博物館、展示館,或者在現有展覽館中增加、更新節能減排宣傳教育內容。建成一批節能減排宣傳教育示范基地。推動節能減排公益事業發展,鼓勵公眾參與節能減排公益活動。結合“一帶一路”戰略,深化開展節能減排、應對氣候變化國內外合作。(牽頭單位:省委宣傳部、省發展改革委、省環保廳;參加單位:省教育廳、省工信委、省財政廳、省建設廳、省政府國資委、省質監局、省廣電局、省機關事務管理局,省軍區后勤保障部,省總工會、團省委、省婦聯等)
(四十七)努力構建社會監督體系。通過廣播、電視、報刊、網絡多種渠道,大力宣傳節能減排先進典型、經驗和做法,曝光違規用能和各種浪費行為、破壞環境行為。進一步完善公眾參與渠道,及時準確披露各類環境信息,保障公眾知情權,維護公眾環境權益。依法實施環境公益訴訟制度,對污染環境、破壞生態的行為可依法提起公益訴訟。(牽頭單位:省委宣傳部、省發展改革委、省環保廳;參加單位:省總工會、團省委、省婦聯等)
附件1
“十三五”各市州能耗總量和強度“雙控”目標
責任部門:省發展改革委
市 州 |
單位生產總值能耗降幅(%) |
2015年能源 |
“十三五”能耗增量控制目標(萬噸標準煤) |
2020年能源消費總量控制目標(萬噸標準煤) |
蘭 州 |
20 |
2405 |
494 |
2899 |
嘉峪關 |
20 |
1194 |
146 |
1340 |
金 昌 |
16 |
462 |
107 |
569 |
酒 泉 |
13 |
400 |
69 |
469 |
張 掖 |
16 |
402 |
78 |
480 |
武 威 |
13 |
321 |
96 |
417 |
白 銀 |
16 |
619 |
142 |
761 |
天 水 |
13 |
275 |
44 |
319 |
平 涼 |
16 |
427 |
72 |
499 |
慶 陽 |
13 |
326 |
52 |
378 |
定 西 |
12 |
215 |
46 |
261 |
隴 南 |
12 |
186 |
30 |
216 |
甘 南 |
12 |
55 |
11 |
66 |
臨 夏 |
12 |
236 |
43 |
279 |
全 省 |
14 |
7523 |
1430 |
8953 |
附件2
“十三五”主要行業和部門節能指標
責任部門:省直有關行業部門
指 標 |
單 位 |
2015年 |
2020年 |
||
目標值 |
變化幅度/變化率 |
||||
工 業: |
|||||
單位工業增加值(規模以上)能耗 |
[-17%] |
||||
火電供電煤耗 |
克標準煤 |
324 |
320 |
-4 |
|
噸鋼綜合能耗 |
千克標準煤 |
597.51 |
560 |
-37.51 |
|
水泥熟料綜合能耗 |
千克標準煤/噸 |
120.44 |
105 |
-15.44 |
|
電解鋁液交流電耗 |
千瓦時/噸 |
13442.4 |
13200 |
-242.4 |
|
煉油綜合能耗 |
千克標準油/噸 |
67.51 |
63 |
-4.51 |
|
乙烯綜合能耗 |
千克標準煤/噸 |
918.83 |
790 |
-128.83 |
|
合成氨綜合能耗 |
千克標準煤/噸 |
1264.23 |
1300 |
||
銅冶煉綜合能耗 |
千克標準煤/噸 |
509.17 |
498.9 |
-10.27 |
|
建 筑: |
|||||
城鎮既有居住建筑節能改造累計面積 |
萬平方米 |
1000 |
|||
城鎮公共建筑節能改造累計面積 |
萬平方米 |
50 |
|||
城鎮新建綠色建筑標準執行率 |
% |
20 |
30 |
+10 |
|
交通運輸: |
|||||
鐵路單位運輸工作量綜合能耗 |
噸標準煤/百萬換算噸公里 |
[-5%] |
|||
營運車輛單位運輸周轉量能耗下降率 |
[-6.5%] |
||||
營運船舶單位運輸周轉量能耗下降率 |
[-6.0%] |
||||
民航業單位運輸周轉量能耗 |
千克標準煤/噸公里 |
>[-4%] |
|||
新生產乘用車平均油耗 |
升/百公里 |
5.0 |
|||
公共機構: |
|||||
公共機構單位建筑面積能耗 |
千克標準煤/平方米 |
36.75 |
33.08 |
[-10%] |
|
公共機構人均能耗 |
千克標準煤/人 |
501.2 |
441.06 |
[-12%] |
|
終端用能設備: |
|||||
燃煤工業鍋爐(運行)效率 |
% |
75 |
80 |
+5 |
|
電動機系統效率 |
% |
68.5 |
75.9 |
+7.4 |
|
一級能效容積式空氣壓縮機市場占有率 |
小于55kW |
% |
12 |
31 |
+19 |
55kW至220kW |
% |
5 |
13 |
+8 |
|
大于220kW |
% |
4 |
8 |
+4 |
|
一級能效電力變壓器市場占有率 |
% |
0.06 |
10 |
+9.94 |
|
二級以上能效房間空調器市場占有率 |
% |
25 |
55 |
+30 |
|
二級以上能效電冰箱市場占有率 |
% |
95 |
99 |
+4 |
|
二級以上能效家用燃氣熱水器市場占有率 |
% |
90 |
98 |
+8 |
注:[]內為變化率。
附件3
“十三五”各市州化學需氧量排放總量控制計劃
責任部門:省環保廳
市 州 |
2015年排放量(噸) |
2020年減排比例(%) |
重點工程減排量(噸) |
蘭 州 |
43411.92 |
15.00 |
5220.04 |
嘉峪關 |
3670.15 |
1.50 |
44.06 |
金 昌 |
12981.39 |
4.00 |
415.61 |
白 銀 |
23215.29 |
6.00 |
1114.89 |
天 水 |
21822.03 |
8.00 |
1397.31 |
武 威 |
44552.34 |
4.00 |
1426.39 |
張 掖 |
33950.33 |
14.00 |
3804.34 |
酒 泉 |
27537.44 |
10.00 |
2204.10 |
平 涼 |
41418.52 |
10.00 |
3315.14 |
慶 陽 |
14682.47 |
10.00 |
1175.19 |
定 西 |
20081.11 |
9.00 |
1446.56 |
隴 南 |
37442.14 |
4.00 |
1198.75 |
臨 夏 |
30112.28 |
4.00 |
964.07 |
甘 南 |
8554.30 |
4.00 |
273.87 |
甘肅礦區 |
2239.02 |
0.00 |
0.00 |
注:在“十三五”中期,結合國家對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工作相關要求,在綜合考慮各地環境質量改善情況、減排任務完成情況及各地減排潛力的基礎上,適時對全省“十三五”化學需氧量排放指標進行必要的調整。
附件4
“十三五”各市州氨氮排放總量控制計劃
責任部門:省環保廳
市 州 |
2015年排放量(噸) |
2020年減排比例(%) |
重點工程減排量(噸) |
蘭 州 |
7668.71 |
12.00 |
858.32 |
嘉峪關 |
729.42 |
1.50 |
10.30 |
金 昌 |
4581.11 |
4.00 |
172.51 |
白 銀 |
5208.34 |
11.00 |
539.35 |
天 水 |
2685.82 |
5.00 |
126.42 |
武 威 |
2045.16 |
4.00 |
77.01 |
張 掖 |
1457.04 |
12.00 |
164.60 |
酒 泉 |
1276.83 |
9.00 |
108.18 |
平 涼 |
2511.82 |
10.00 |
236.46 |
慶 陽 |
1780.90 |
10.00 |
167.65 |
定 西 |
1825.62 |
8.00 |
137.49 |
隴 南 |
2995.97 |
4.00 |
112.82 |
臨 夏 |
1787.37 |
4.00 |
67.31 |
甘 南 |
597.50 |
4.00 |
22.50 |
甘肅礦區 |
26.96 |
0.00 |
0.00 |
注:在“十三五”中期,結合國家對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工作相關要求,在綜合考慮各地環境質量改善情況、減排任務完成情況及各地減排潛力的基礎上,適時對全省“十三五”氨氮排放指標進行必要的調整。
附件5
“十三五”各市州二氧化硫排放總量控制計劃
責任部門:省環保廳
市 州 |
2015年排放量(噸) |
2020年減排比例(%) |
重點工程減排量(噸) |
蘭 州 |
69816.53 |
18.70 |
13035.92 |
嘉峪關 |
72505.49 |
31.00 |
22476.70 |
金 昌 |
105872.21 |
2.00 |
2117.44 |
白 銀 |
93675.32 |
4.00 |
3747.01 |
天 水 |
11822.29 |
2.00 |
236.45 |
武 威 |
33806.04 |
0.50 |
169.03 |
張 掖 |
48291.34 |
2.00 |
965.83 |
酒 泉 |
34699.48 |
2.00 |
693.99 |
平 涼 |
37383.88 |
4.50 |
1682.27 |
慶 陽 |
16229.35 |
0.50 |
81.15 |
定 西 |
13467.01 |
0.50 |
67.34 |
隴 南 |
13757.71 |
0.50 |
68.79 |
臨 夏 |
12148.78 |
0.50 |
60.74 |
甘 南 |
3196.16 |
0.50 |
15.98 |
甘肅礦區 |
3949.81 |
15.00 |
592.47 |
注:在“十三五”中期,結合國家對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工作相關要求,在綜合考慮各地環境質量改善情況、減排任務完成情況及各地減排潛力的基礎上,適時對全省“十三五”二氧化硫排放指標進行必要的調整。
附件6
“十三五”各市州氮氧化物排放總量控制計劃
責任部門:省環保廳
市 州 |
2015年排放量(噸) |
2020年減排比例(%) |
重點工程減排量(噸) |
蘭 州 |
80619.19 |
16.50 |
13302.17 |
嘉峪關 |
48788.51 |
20.00 |
9791.70 |
金 昌 |
19943.02 |
3.00 |
598.29 |
白 銀 |
52501.96 |
6.00 |
3150.12 |
天 水 |
18467.86 |
2.00 |
369.36 |
武 威 |
16915.02 |
0.50 |
84.58 |
張 掖 |
16353.94 |
3.00 |
490.62 |
酒 泉 |
22047.41 |
2.00 |
440.95 |
平 涼 |
45679.47 |
4.50 |
2055.58 |
慶 陽 |
15941.03 |
0.50 |
79.71 |
定 西 |
15872.50 |
0.50 |
79.36 |
隴 南 |
13033.19 |
0.50 |
65.17 |
臨 夏 |
14684.41 |
0.50 |
73.42 |
甘 南 |
3704.97 |
0.50 |
18.52 |
甘肅礦區 |
2672.78 |
15.00 |
400.92 |
注:在“十三五”中期,結合國家對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工作相關要求,在綜合考慮各地環境質量改善情況、減排任務完成情況及各地減排潛力的基礎上,適時對全省“十三五”氮氧化物排放指標進行必要的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