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開展碳排放權交易試點工作進展順利。
11月25日,國家發改委副主任解振華在國新辦新聞發布會上表示,截至2014年10月,全國7個碳交易試點省市,共完成1375萬噸二氧化碳交易,累計成交金額突破了5億元人民幣。
在發布會上,發改委氣候司司長蘇偉還透露,下一步要重點推動立法進程,盡快出臺碳排放權交易管理辦法,同時進一步加快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建設,爭取在2016年開始運行。
對此,發改委能源中心研究員姜克雋告訴《每日經濟新聞》記者,“通過試點,碳交易的一些基本模式都已搭建起來。”他說,但是現在需要推動全國碳交易往前走,要考慮到面臨的實際困難。
年底出臺碳排放權交易管理辦法
開展碳排放權交易,是國際社會通過市場經濟杠桿降低二氧化碳排放的重要手段之一。
2011年10月,國家發改委印發《關于開展碳排放權交易試點工作的通知》,批準北京、上海、天津、重慶和深圳七省市開展碳交易試點工作。
蘇偉說,“經過這兩到三年的試點工作,7個試點從機制建設、法制建設、規則的建立、平臺的建設都已經完成,從去年底開始到今年上半年,已經陸陸續續上線交易,總體來講還是比較平穩。”
蘇偉介紹,通過試點,首先形成了一些好的經驗、好的做法,對下一步在更大范圍內推動碳排放權交易奠定了非常好的基礎。通過體制機制的探索,形成了一些規則、制度,也為下一步推廣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建設奠定了非常好的基礎。在我國開展碳排放權交易的條件已經基本具備。
“有望在今年底盡早出臺碳排放權交易管理辦法。”蘇偉說,同時,進一步加快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建設,爭取在2016年開始運行。希望到“十三五”末的時候,能夠有相對比較成熟的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
實際上,在今年9月19日,發改委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解振華談到7個碳交易試點城市時就曾指出,“現在我們正在總結這些地方的試點經驗和做法,準備建立全國的碳市場。”
迫切需要建立碳定價機制
相對歐盟等較為成熟的碳交易市場而言,我國還沒有形成一個真正的碳交易市場,姜克雋說,“現在問題看來不是很樂觀。”
雖然從試點來看,碳交易市場的一些基本模式都已搭建完成,但是,如果要在2016年建立全國的碳交易市場的話,還有好幾件事情要做,姜克雋介紹,比如說未來是不是能走到歐盟第三階段的碳交易,也就是要拍賣碳交易份額,以及價格怎么傳遞,還有數據質量,這幾個都是特別核心的問題。
現實的情況是,到目前為止,7個試點省市雖然在平臺搭建、措施制定等方面取得了較多的經驗,但是,在以上三個方面還基本上沒有太多的進展,與歐盟相比,中國的碳交易市場仍有很長的路要走。
2013年,歐盟已經進入第三階段的碳排放交易,在碳排放權交易市場的推進過程中歐盟花了比較長的時間,我國主要是采取向國外學習的方式,按照此前制定的減排目標:在2005年的基礎上,到2020年碳強度要下降40%~45%。
建立完善的碳排放交易市場形勢較為緊迫,姜克雋認為,我國需要在“十三五”初期,就采取一個比較好的碳定價機制,來支持2020年目標的實現。
對于如何做好碳定價機制,姜克雋建議,排放多少的量就要購買多少的份額,不要有免費的量。在價格的傳遞方面,要把企業額外增加的成本,通過產品的價格傳遞出去,特別是電價和熱價,而且要從國家立法層面支持這方面的工作。
此外,對于數據的質量的采集問題,姜克雋認為,這是一個需要長期解決的問題,還有很多工作需要做。
“現在是主推碳交易,當然我們還可以征收碳稅,都是碳定價的一種方式,這是很好的可以考慮的選擇。”姜克雋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