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污權指排污單位對環境容量資源的使用權。排污權交易指根據環境容量、確定區域污染物的排放控制總量,將排放控制總量轉換成排污許可證指標,面對合法排污單位進行初始分配,排污許可指標及其所代表的排污權可以在具有不同邊際污染治理成本的排污單位之間進行交易。實施排污權交易,能充分利用市場調節作用高效配置環境資源。
1、環保局報名資料清單:
競買企業向市環保局儲備中心提交申請材料(一式兩份),具體內容如下:
⑴ 企業有效的工傷營業執照等相關文件;
⑵ 企業法人代表證;
⑶ 競買企業已獲得建設項目備案、立項、審核、環境影響評價報告書(報告表)和縣區環保局預審意見、專家評審意見等有關資料;
⑷ 填報的《蘭州市排污權有償使用交易申請表》,本表由單位法定代表人簽字,如委托人簽字需有法定代表人的授權委托書;
⑸ 其他需要出具的證明材料;
以上材料為復印件的需加蓋公章。
2、環交中心報名清單:
競買企業向環交中心提交以下報名材料(一式兩份),具體內容如下:
⑴ 蘭州市排污權有償使用交易資格通知書(市環保局儲備中心出具);
⑵ 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
⑶ 法人身份證明文件;
⑷ 法人身份證復印件
⑸ 授權委托人身份證復印件
⑹ 競買企業已獲得建設項目備案、立項、審核和縣區環保局預審意見、專家評審意見等有關資料。
⑺ 授權委托書》
⑻《排污權交易承諾書》
⑼《排污權競買申請書》
⑽《排污權交易競買須知》
以上為復印件的,需加蓋公章。
3、交易流程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