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州市環保局6月4日發布的《蘭州市2017年環境狀況公報》顯示,經過幾年的不懈努力,蘭州市年度排名穩定退出全國后十位重污染城市序列,基本消除了人為污染導致的重度及以上的惡劣污染天氣。
2017年,蘭州市以改善環境質量為核心,以整改中央環保督察和自然保護區生態環境問題為抓手,著力解決生態環境突出問題,穩步推進環境保護各項工作,基本實現預期工作目標,圓滿完成了國家《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即“大氣十條”)第一階段(2013年—2017年)的終期考核指標和省政府年度考核目標要求。
《公報》顯示,2017年,蘭州市年度環境空氣質量優良天數為233天,考核達標率68.9%,較2013年提高了16個百分點;空氣質量考核綜合污染指數6.45,同比持平,較2013年下降2.9%。
此外,《公報》還對2017年蘭州市在水環境、聲環境以及固體廢物管理、生態環境等方面的工作進行了介紹。根據《公報》,2017年,蘭州市飲用水水源總取水量為19582.95萬噸,年達標供水量為19582.95萬噸,飲用水源水質達標率100%;全市林業用地面積為536.36萬畝,森林覆蓋率達1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