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的綠色金融發展由政策到市場,從中央到地方,形成了一系列發展綠色金融的優質實踐案例,有效支持了綠色發展和生態環境保護工作。
中央財經大學綠色金融國際研究院院長
王遙
黨的十九大報告提出,要“加快生態文明體制改革,建設美麗中國”。在日前召開的全國生態環境保護大會上,習近平總書記再次強調“要加快構建生態文明體系”,并將生態文明定位為中華民族永續發展的“根本大計”。
那么,金融業在推進生態文明建設中扮演著怎樣的角色?近年來,在生態文明建設的總體部署下,我國綠色金融取得了哪些進展?隨著“全面推動綠色發展”進入關鍵區,我們還需要在哪些地方下大功夫,開啟生態文明建設的新篇章?帶著這些問題,《中國金融家》雜志獨家采訪了中央財經大學綠色金融國際研究院院長、中國金融學會綠色金融專業委員會副秘書長王遙。
《中國金融家》:
您認為,應如何發揮綠色金融在生態文明建設中的重要支持作用?
王遙: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和生態文明建設已經成為國家最為重要的發展戰略。在全國生態環境保護大會上,習近平總書記用“關鍵期、攻堅期、窗口期”三種發展趨勢,對我國生態環境保護工作所處形勢做出了精準定位。對于如何開創我國生態保護工作新局面,習近平總書記用“五大體系”和“六項原則”做出了高度概括。其中,“五大體系”指生態文化體系、生態經濟體系、目標責任體系、生態文明制度體系、生態安全體系。這五大體系中,文化為靈魂,經濟為基礎,責任為要求,制度為保障,安全為底線,互為依托,相互轉化,共生共榮,構成了我國生態文明建設的綱領性體系。與此同時,習近平提出,生態文明建設還應堅持“六項原則”,包括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良好生態環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山水林田湖草是生命共同體、用最嚴格制度最嚴密法治保護生態環境、共謀全球生態文明建設。“六項原則”是對習近平新時代生態文明建設理論的集中總結,也表達了生態文明建設思想尊重自然、強調民生、崇尚法制、講求生態經濟效益、共建人類命運共同體的決心。我國正處于經濟結構調整和發展方式轉變的關鍵時期,在今天經濟發展與生態文明建設的共同過程中,綠色金融作為推動生態文明建設的重要抓手,正在我國生態文明建設過程中發揮著重要的支持功能。
航拍的浙江千島湖風光
《中國金融家》:
在您看來,目前我國綠色金融取得了哪些進展?
王遙:2016年8月31日,中國人民銀行等七部委發布了《關于構建綠色金融體系的指導意見》,使中國成為全球少數幾個具有較為完善的綠色金融政策體系的國家。指導意見從綠色信貸、綠色證券、綠色保險、綠色基金與PPP、環境權益交易、環境風險分析、地方實踐和國際合作八個方面做出了“頂層設計”。依循指導意見指引,我國的綠色金融發展由政策到市場,從中央到地方,形成了一系列發展綠色金融的優質實踐案例,有效支持了綠色發展和生態環境保護工作。
在綠色信貸領域,截至2017年6月,我國21家主要銀行金融機構的綠色信貸余額達到8.2萬億元,同比增長12.9%,占各項貸款余額的10%;開發綠色信貸產品達50余類。所支持的節能環保項目和服務貸款每年可減排二氧化碳4.9億噸、節約標準煤2.2億噸。此外,中國人民銀行從2017年4季度開始將綠色信貸納入MPA考核體系。
在綠色債券領域,2017年,中國在境內外發行的綠色債券達到2483.14億元,占全球同期綠色債券發行量的32%,人民銀行已將綠色債券納入中期借貸便利(MLF)等貨幣政策工具的合格擔保品范疇,為生態文明建設和綠色發展向市場釋放了相關資金。在綠色股票領域,我國目前發行的綠色股票被動型指數基金已達到22只,總規模為73.91億元;綠色開放指數型基金則達到25只,共計252.84億元,綠色企業上市融資與再融資積極性不斷提高。
綠色保險的創新也更加活躍,目前已有30個省份開展了環境污染強制責任保險試點。與農業、氣候相關的綠色保險創新也不斷推出,綠色建筑保險在研究設計之中。環境風險保障范圍創新延伸,并逐漸建立了與其他綠色資質的聯動機制,以實現對綠色產品的增信功能。
在綠色基金領域,截至2016年底,中國基金業協會備案的綠色基金共265只,其中綠色產業基金達215只,2016年的新增基金數為121只。PPP模式在綠色產業中廣為運用,截至2018年5月末,污染防治與綠色低碳項目4119個,投資額4.3萬億元,簽約項目1956個,投資額2.2萬億元,已開工項目890個,投資額1.0萬億元。
在環境信息披露工作上,證監會已經出臺了關于推動環境信息披露的相關政策,未來的工作將分3步走,到2020年底要求所有上市公司強制披露環境信息。在環境風險分析領域,工商銀行先后對火電、水泥與鋼鐵行業進行了信用風險影響的環境壓力測試;中央財經大學綠色金融國際研究院將滬深300作為資產組合,分別就碳風險、水風險、大氣污染風險和環境處罰風險進行資產管理業環境壓力測試。在環境權益交易領域,2017年末,國家發改委正式宣布啟動全國統一碳市場;首批納入的電力行業將覆蓋企業1700多家,總排放規模35億噸,占全國碳排放總量的39%。
在地方試點的推進上,自2017年5月,五省市綠色金融改革創新試驗區設立以來,在建章立制、推動綠色金融基礎設施建設、激發市場活力、防控風險等方面,取得了卓有成效的實踐成果。截至今年3月末,五省試驗區綠色貸款余額已達到2600多億元,比試驗區獲批之初增長了13%,高于同期試驗區各項貸款余額增速2%。在總量擴大的同時,綠色信貸資產質量保持在較高的水平,截至今年3月末,五省試驗區綠色貸款不良率為0.12%,比試驗區平均不良率低0.94%。
在國際合作領域,中國將綠色金融納入了G20議題,并在持續領導G20綠色金融和可持續金融研究小組的工作。央行綠色金融網絡也將發揮重要的綠色金融監管作用。2017年開始,中國與世界綠色金融標準統一的工作也在逐步推進,中國綠金委與歐洲投資銀行共同發布了《探尋綠色金融共同語言白皮書》,為逐步形成全球較為統一的綠色金融標準奠定了基礎。此外,中國與英國、法國、德國、盧森堡等國在綠色金融領域開展了務實合作。從市場角度,中國主體積極在境外發行綠色債券。自2015年以來,中國農業銀行、中國銀行、中國工商銀行、金風科技、當代置業、吉利控股分別在英國、盧森堡、香港、新加坡等國家和地區發行綠色債券。在綠色金融指數的合作方面,中財大綠金院先后在歐洲市場發布了“中財-國證綠色債券指數”、“滬深300綠色領先股票指數”。此外,上海證券交易所發布的上證綠色企業債券指數和上證綠色債券指數,為境外投資者投資中國綠色金融產品提供了標尺。
《中國金融家》:
為進一步發展綠色金融,發揮支持生態和環境保護的作用,您認為未來我們可以從哪些方面加強相關工作?
王遙:首先,要進一步綜合推動法律、政策體系構建。進一步保障綠色金融政策的持續性,既是生態保護問題,也是金融改革問題,這是一項涉及多個主管部門、依托多個領域配套政策的系統工程。為了使綠色金融的發展建立在法制化、規范化與長效化的基礎上,未來需進一步理順其外部的制度環境,充分發揮體制機制間的協同效應。在立法層面,綠色金融法律制度不僅包括環境保護的法律法規與實施細則,也涵括金融行業的立法修訂,如在《商業銀行法》、《證券法》和《保險法》中加入“綠色”元素。在政策支持體系層面,綠色金融發展需要財稅政策、貨幣政策、信貸政策和產業政策間的相互協調與配合,進而全方位強化綠色投融資的激勵與約束機制。在組織架構層面,考慮到綠色金融涉及多方主體職責,未來需以信息共享為基礎,建立穩定的跨部門協調機制,從而確保綠色金融政策的統一性與穩定性。
第二,要持續推進綠色產品創新。總體而言,商業銀行貸款、內源性融資和國家預算內資金仍是當前中國綠色投資實踐中的主要融資渠道。為了更好地實現綠色發展目標,多樣化的市場融資方式應在整個綠色投融資實踐中發揮更大作用。未來通過創新研發綠色信貸產品、發行綠色債券、組建生態投資基金、發展綠色信托和綠色融資租賃等方式提升生態補償項目的融資能力,并通過擔保和保險等方式為生態類項目進行增信。此外,還可建立社會資本參與的綠色投資基金,在綠色產業盈利模式較為成熟的地區,按照“政府引導、社會參與”的原則建立投資基金,發揮公共資金引導作用,降低整體投資風險。
第三,要完善對綠色金融活動及其影響的測度。統一的綠色金融統計口徑與發展評估體系是引導綠色投資、幫助政策制定者和監管者進行政策效果評估的重要基礎。目前,中國在這一方面的突破有限,但隨著綠色金融體系建設逐步進入深水區,這一測度體系的重要性也將逐漸體現。現階段,中國急需從以下幾個方面著力推進:一是推動綠色金融標準化工程建設。二是建立健全環境信息披露制度。三是建立綠色資金流及其影響的監測系統。
第四,要在全球進一步加強跨國、跨區域的經驗分享與綠色金融合作。隨著綠色金融理念的推廣,越來越多的國家開始將綠色金融納入政策體系中。在建設綠色金融體系的共同目標下,發達國家與發展中國家仍有著明顯的利益訴求差異,在綠色金融發展框架、要求、標準和流程方面至今未實現全球共識。
最后,作為發展中國家代表,中國已成為全球綠色金融體系頂層設計最為完備的國家之一,同時也開始在全球綠色金融領域扮演著制定議題、參與治理的角色。因此,面對當前的爭議問題,中國有能力也有義務發揮更大的作用:一方面,中國在綠色金融整體規劃、政策框架搭建和實施、產品設計等方面已形成獨具特色的發展模式,因而可以為其他國家,尤其是發展中國家提供借鑒。另一方面,中國可通過不同的形式積極參與綠色金融的國際政策與國際監管活動,努力推動國際綠色金融標準的制訂與應用,從而促進國際最佳實踐經驗的傳播。
來源:中國金融家
新媒體編輯:曹應盈
中國金融學會綠色金融專業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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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金融學會綠色金融專業委員會簡稱"綠金委",是中國金融學會下設立的,從事綠色金融研究、推動綠色投融資產品與服務創新、推動綠色金融政策落地的學術研究專業委員會。中央財經大學綠色金融國際研究院是中國金融學會綠色金融專業委員會的常務理事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