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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生態環保政策大盤點!

來源:網絡 上傳:本站 時間:2020-01-17 閱讀:

 2019年,生態環境部等部門相繼出臺了一系列法規政策。今天就讓我們一起回顧下,在過去一年里,都有哪些重要的生態環保政策發布推行......

 


一月

 

1、《輻射環境空氣自動監測站運行技術規范》
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放射性污染防治法》,規范全國輻射環境空氣自動監測站的運行維護和質量保證工作,制定本標準。本標準規定了輻射環境空氣自動監測站的組成和功能、運行和日常檢查、維護檢修、數據處理與報送、質量保證和檔案等技術要求。

2、《環境影響評價法》2018修正版全文(標注版)
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上,正式修訂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并取消了環評資質,建設單位可自行委托技術單位編寫環評報告。

3、關于發布進口貨物的固體廢物屬性鑒別程序的公告
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和《固體廢物進口管理辦法》,加強進口固體廢物的環境管理,規范進口貨物的固體廢物屬性鑒別工作,生態環境部聯合海關總署發布《進口貨物的固體廢物屬性鑒別程序》。該程序自發布之日起實施,《關于發布固體廢物屬性鑒別機構名單及鑒別程序的通知》(環發〔2008〕18號)同時廢止。

4、關于發布《環境空氣 降水中有機酸(乙酸、甲酸和草酸)的測定 離子色譜法》等五項國家環境保護標準的公告
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保護生態環境,保障人體健康,規范生態環境監測工作,生態環境部批準《環境空氣 降水中有機酸(乙酸、甲酸和草酸)的測定 離子色譜法》等五項標準為國家環境保護標準,并予發布。

5、關于發布《制糖工業污染防治可行技術指南》等4項國家環境保護標準的公告
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等法律,防治環境污染,改善環境質量,推動企事業單位污染防治措施升級改造和技術進步,生態環境部批準《制糖工業污染防治可行技術指南》等4項可行技術指南為國家環境保護標準,并予發布。

6、關于發布《銅冶煉廢水治理工程技術規范》和《銅冶煉廢氣治理工程技術規范》為國家環境保護標準的公告
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規范相關行業污染防治工程建設和運行管理,生態環境部批準《銅冶煉廢水治理工程技術規范》和《銅冶煉廢氣治理工程技術規范》為國家環境保護標準,并予公布。

7、關于發布《土壤和沉積物 醛、酮類化合物的測定 高效液相色譜法》等三項國家環境保護標準的公告
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保護生態環境,保障人體健康,規范生態環境監測工作,生態環境部批準《土壤和沉積物 醛、酮類化合物的測定 高效液相色譜法》等三項標準為國家環境保護標準,并予發布。

8、關于發布《環境空氣揮發性有機物氣相色譜連續監測系統技術要求及檢測方法》等四項國家環境保護標準的公告
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保護生態環境,保障人體健康,規范生態環境監測工作,生態環境部批準《環境空氣揮發性有機物氣相色譜連續監測系統技術要求及檢測方法》等四項標準為國家環境保護標準,并予發布。

9、關于發布《水質 糞大腸菌群的測定 濾膜法》等五項國家環境保護標準的公告
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保護生態環境,保障人體健康,規范生態環境監測工作,生態環境部批準《水質 糞大腸菌群的測定 濾膜法》等五項標準為國家環境保護標準,并予發布。

10、《污染地塊風險管控與土壤修復效果評估技術導則(試行)》
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等法律法規和《污染地塊土壤環境管理辦法(試行)》(環境保護部令第42號),完善污染地塊土壤環境管理技術支撐體系,指導和規范污染地塊風險管控與土壤修復效果評估工作,生態環境部批準《污染地塊風險管控與土壤修復效果評估技術導則(試行)》為國家環境保護標準,并予發布。

11、《國家先進污染防治技術目錄(大氣污染防治領域)》
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推動大氣污染防治領域技術進步,滿足污染治理對先進技術的需求,生態環境部組織篩選了一批大氣污染控制先進技術,編制形成2018年《國家先進污染防治技術目錄(大氣污染防治領域)》(見附件),現予發布。

12、18部門關于印發《農村人居環境整治村莊清潔行動方案》的通知
中央農辦、農業農村部、國家發展改革委、科技部、財政部、自然資源部、生態環境部、住房城鄉建設部、交通運輸部、水利部、文化和旅游部、國家衛生健康委、國家能源局、國家林草局、全國供銷合作總社、國務院扶貧辦、共青團中央、全國婦聯等部門研究制定了《農村人居環境整治村莊清潔行動方案》,將于2019年起在全國范圍內集中組織開展農村人居環境整治村莊清潔行動,帶動和推進村容村貌提升。

13、八部門聯合就推進農村“廁所革命”專項行動發布指導意見
為科學指導各地農村改廁工作,有效提升農村人居環境建設水平,中央農辦、農業農村部、國家衛生健康委、住房城鄉建設部、文化和旅游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生態環境部八部門聯合發布《關于推進農村“廁所革命”專項行動的指導意見》。

14、《建立市場化、多元化生態保護補償機制行動計劃》
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自然資源部等9部門印發《建立市場化、多元化生態保護補償機制行動計劃》提出,到2020年,市場化、多元化生態保護補償機制初步建立,全社會參與生態保護的積極性有效提升,受益者付費、保護者得到合理補償的政策環境初步形成。到2022年,市場化、多元化生態保護補償水平明顯提升,生態保護補償市場體系進一步完善,生態保護者和受益者互動關系更加協調,成為生態優先、綠色發展的有力支撐。

15、兩部門:積極推進大宗固體廢棄物綜合利用產業集聚發展
為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綱要》《循環發展引領計劃》和《工業綠色發展規劃》,促進產業集聚,提高資源綜合利用水平,推動資源綜合利用產業高質量發展,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和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印發了關于推進大宗固體廢棄物綜合利用產業集聚發展的通知。

16、關于發布《污染源源強核算技術指南 紡織印染工業》等八項國家環境保護標準的公告
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完善固定污染源環境管理技術支撐體系,指導和規范固定污染源源強核算工作,生態環境部批準《污染源源強核算技術指南 紡織印染工業》《污染源源強核算技術指南 鍋爐》《污染源源強核算技術指南 制藥工業》《污染源源強核算技術指南 農藥制造工業》《污染源源強核算技術指南 化肥工業》《污染源源強核算技術指南 制革工業》《污染源源強核算技術指南 農副食品加工工業—制糖工業》《污染源源強核算技術指南 農副食品加工工業—淀粉工業》為國家環境保護標準,并予發布。

17、生態環境部、全國工商聯關于支持服務民營企業綠色發展的意見
公有制經濟和非公有制經濟都是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國有企業和民營企業都是踐行新發展理念、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推動高質量發展、建設現代化經濟體系的重要主體。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在民營企業座談會上的重要講話精神,支持服務民營企業綠色發展、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生態環境部、全國工商聯聯合發布了關于支持服務民營企業綠色發展的意見。

18、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無廢城市”建設 試點工作方案的通知
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無廢城市”建設試點工作方案的通知,“無廢城市”是以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新發展理念為引領,通過推動形成綠色發展方式和生活方式,持續推進固體廢物源頭減量和資源化利用,最大限度減少填埋量,將固體廢物環境影響降至最低的城市發展模式,也是一種先進的城市管理理念。

19、生態環境部:《汾渭平原、長三角地區城市環境空氣降塵監測方案》
為落實《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汾渭平原2018-2019年秋冬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方案》有關要求,掌握汾渭平原、長三角地區52個城市435個縣(市、區)降塵水平,加強降塵監測和信息公開,進一步推動降塵治理工作,改善區域環境空氣質量,生態環境部制定了《汾渭平原、長三角地區城市環境空氣降塵監測方案》。

20、14個行業清潔生產評價指標體系
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清潔生產促進法》(2012年),建立健全系統規范的清潔生產技術指標體系,指導和推動企業依法實施清潔生產,工信部、發改委、生態環境部整合修編了《鋼鐵行業(燒結、球團)清潔生產評價指標體系》《鋼鐵行業(高爐煉鐵)清潔生產評價指標體系》《鋼鐵行業(煉鋼)清潔生產評價指標體系》《鋼鐵行業(鋼延壓加工)清潔生產評價指標體系》《鋼鐵行業(鐵合金)清潔生產評價指標體系》《再生銅行業清潔生產評價指標體系》《電子器件(半導體芯片)制造業清潔生產評價指標體系》《合成纖維制造業(氨綸)清潔生產評價指標體系》《合成纖維制造業(錦綸6)清潔評價指標體系》《合成纖維制造業(聚酯滌綸)清潔生產評價指標體系》《合成纖維制造業(維綸)清潔生產評價指標體系》《合成纖維制造業(再生滌綸)清潔生產評價指標體系》《再生纖維素纖維制造業(粘膠法)清潔生產評價指標體系》《印刷業清潔生產評價指標體系》等14個行業清潔生產評價指標體系文件。

21、九部門聯合印發《廢鉛蓄電池污染防治行動方案》
為加強廢鉛蓄電池污染防治,全面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生態環境部、發改委、工信部等九部門聯合印發《廢鉛蓄電池污染防治行動方案》,加快推進廢鉛蓄電池污染防治各項工作。

22、關于發布《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 鈾礦冶》等兩項國家環境保護標準的公告
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保護環境,防治污染,規范鈾礦冶建設項目和退役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工作,生態環境部批準《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 鈾礦冶》和《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 鈾礦冶退役》為國家環境保護標準,并予公布。

23、關于在檢察公益訴訟中加強協作配合依法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意見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各項決策部署,充分發揮檢察機關、行政執法機關職能作用,最高人民檢察院、生態環境部會同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司法部、自然資源部、住房城鄉建設部、交通運輸部、水利部、農業農村部、國家林業和草原局等部門,就在檢察公益訴訟中加強協作配合,合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共同推進生態文明建設,聯合印發《關于在檢察公益訴訟中加強協作配合依法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意見》。

二月

 

1、《有毒有害大氣污染物名錄(2018年)》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有關規定,生態環境部會同衛生健康委制定了《有毒有害大氣污染物名錄(2018年)》。

2、關于做好2019年突發環境事件應急工作的通知
牢固樹立“四個意識”、堅決做到“四個意識”,按照國務院安委會和2019年全國生態環境保護工作會議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自覺做好突發環境事件應急工作,堅決防范和遏制重特大突發環境事件,妥善處置各類突發環境事件。

3、《關于調整優化節能產品、環境標志產品政府采購執行機制的通知》
財政部、發展改革委、生態環境部、市場監管總局日前聯合出臺《關于調整優化節能產品、環境標志產品政府采購執行機制的通知》,以落實“放管服”改革要求,完善政府綠色采購政策,簡化節能(節水)產品、環境標志產品政府采購執行機制,優化供應商參與政府采購活動的市場環境。通知自2019年4月1日起執行。

4、國土資源部等四部門發布《土地儲備管理辦法》
為加強和規范土地儲備管理,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和國務院有關文件的規定,國土資源部、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聯合修訂了《土地儲備管理辦法》。

三月

 

1、《生態環境部審批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的建設項目目錄(2019年本)》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規定,為深化“放管服”改革,落實機構改革相關要求,生態環境部對審批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的建設項目目錄進行了調整,將《生態環境部審批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的建設項目目錄(2019年本)》予以公告

2、生態環境部:關于開展生態環境遙感監測試點工作的通知
為落實生態環境部統一行使生態環境監管的職責和全國生態環境監測系統改革座談會要求,加快構建生態環境遙感調查、監測與評估體系,進一步提升生態環境監管能力和水平,生態環境部決定在部分地區開展生態環境遙感監測試點工作,探索推動構建國家生態環境遙感監測體系,為全國開展生態環境遙感監測與應用提供示范經驗。

3、《2019年全國大氣污染防治工作要點》
為深入貫徹全國生態環境保護大會精神,全面落實《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以下簡稱《三年行動計劃》)有關要求,指導各地扎實做好2019年度大氣污染防治工作,持續改善環境空氣質量,生態環境部制定了《2019年全國大氣污染防治工作要點》。

4、《臨空經濟區規劃環境影響評價技術要點(試行)》
生態環境部發布了關于印發《臨空經濟區規劃環境影響評價技術要點(試行)》的通知,該文件說明了全面調查航空港周邊聲環境及大氣環境現狀,航空港現狀及近(中、遠)期的水資源、土地資源需求及污染物排放情況。評價可引用已有研究成 果,若無現有資料可參考,需通過現狀監測及開展航空港近(中、 遠)期的環境影響預測,明確航空港現狀及未來發展的環境影響程 度和范圍。按照不同環境要素的影響程度說明空間管控存在的主要矛盾并提出解決建議。

5、《綠色產業指導目錄(2019年版)》
為進一步厘清產業邊界,將有限的政策和資金引導到對推動綠色發展最重要、最關鍵、最緊迫的產業上,有效服務于重大戰略、重大工程、重大政策,為打贏污染防治攻堅戰、建設美麗中國奠定堅實的產業基礎,國家發展改革委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制定了《綠色產業指導目錄(2019年版)》。

6、《規劃環境影響跟蹤評價技術指南(試行)》
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和《規劃環境影響評價條例》,規范并指導規劃環境影響跟蹤評價工作,生態環境部組織制定了《規劃環境影響跟蹤評價技術指南(試行)》。

7、《畜禽養殖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工作考核辦法(試行)》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強畜禽養殖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工作的決策部署,強化地方人民政府組織領導和監督管理責任,根據《畜禽規模養殖污染防治條例》《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快推進畜禽養殖廢棄物資源化利用的意見》(國辦發〔2017〕48號),農業部環境保護部制定了《畜禽養殖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工作考核辦法(試行)》。

8、《關于做好污水處理廠排污許可管理工作的通知》
2019年是打好長江保護修復攻堅戰、渤海綜合治理攻堅戰、城市黑臭水體治理攻堅戰,完成覆蓋所有固定污染源的排污許可證核發工作的關鍵之年,按照《排污許可制全面支撐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工作方案》的要求,生態環境部印發了《關于做好污水處理廠排污許可管理工作的通知》。

9、《環境應急資源調查指南(試行)》
為指導生態環境部門、企事業單位組織開展環境應急資源調查,生態環境部組織編制了《環境應急資源調查指南(試行)》。

10、關于發布國家放射性污染防治標準《放射性物品安全運輸規程》的公告
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核安全法》和《放射性物品運輸安全管理條例》,防治放射性污染,改善環境質量,規范放射性物品運輸管理工作,生態環境部批準《放射性物品安全運輸規程》為國家放射性污染防治標準,并由生態環境部與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聯合發布。

四月

 

1、《生態環境部行政許可標準化指南(2019版)》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等法律法規,進一步規范行政許可工作,生態環境部研究制定了《生態環境部行政許可標準化指南(2019版)》。

2、關于加快推進工業節能與綠色發展的通知
《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 國家開發銀行辦公廳關于加快推進工業節能與綠色發展的通知》印發,《通知》稱,發揮綠色金融手段,重點支持長江經濟帶冶煉渣、尾礦等工業固體廢物綜合利用,廢鋼鐵、廢塑料等再生資源綜合利用,鋼鐵等行業實施超低排放改造等。

3、《放射性廢物處置設施的監測和檢查》
為進一步完善我國核與輻射安全法規體系,加強對放射性廢物處置設施的安全監管,生態環境部組織制定了核安全導則《放射性廢物處置設施的監測和檢查》(HAD 401/09-2019)。

4、關于印發地下水污染防治實施方案的通知
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對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全面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保障地下水安全,生態環境部制定了《地下水污染防治實施方案》。

5、《2019年工業節能監察重點工作計劃》
為貫徹落實《節約能源法》和《工業節能管理辦法》,充分發揮節能監察的監督保障作用,持續提高工業能效和綠色發展水平,助推工業經濟高質量發展,依據《工業綠色發展規劃(2016-2020年)》,工信部制定了《2019年工業節能監察重點工作計劃》。

6、《2019年環保設施和城市污水垃圾處理設施向公眾開放工作實施方案》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全面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堅決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意見》,根據《關于進一步做好全國環保設施和城市污水垃圾處理設施向公眾開放工作的通知》要求,2019年,各省(區、市)四類設施開放城市的比例應達到70%。為有序推進工作,生態環境部研究制定了《2019年環保設施和城市污水垃圾處理設施向公眾開放工作實施方案》。

7、《城鎮環境衛生設施除臭技術標準》
住房城鄉建設部發布了關于發布行業標準《城鎮環境衛生設施除臭技術標準》的公告,批準《城鎮環境衛生設施除臭技術標準》為行業標準,編號為CJJ274-2018,自2019年5月1日起實施。

8、《海綿城市建設評價標準》
住建部發布公告,批準《海綿城市建設評價標準》為國家標準,編號為GB/T51345-2018,自2019年8月1日起實施。標準對海綿城市建設的評價內容、評價方法等作了規定。要求海綿城市的建設要保護自然生態格局,按照“源頭減排、過程控制、系統治理”的理念系統謀劃,采用“滲、滯、蓄、凈、用、排”等方法實現海綿城市建設的綜合目標。

9、《2019年農業農村綠色發展工作要點》
農業農村部于近日印發《2019年農業農村綠色發展工作要點》,旨在努力提升農業農村綠色發展水平,充分發揮綠色發展對鄉村振興的引領作用。

10、《重點生態保護修復治理資金管理辦法》發布
財政部發布《重點生態保護修復治理資金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辦法》提出,用于山水林田湖草生態保護修復試點工程的獎補資金采取項目法分配,包括基礎獎補和績效獎補兩部分。工程納入支持范圍即享受基礎獎補,工程總投資20億元以下的基礎獎補5億元;工程總投資20-50億元的基礎獎補10億元;工程總投資50億元以上的基礎獎補20億元。績效獎補資金根據工程結束后最終績效評估結果確定。

11、關于發布《水質 聯苯胺的測定 高效液相色譜法》等三項國家環境保護標準的公告
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保護生態環境,保障人體健康,規范生態環境監測工作,生態環境部批準《水質 聯苯胺的測定 高效液相色譜法》等三項標準為國家環境保護標準,并予發布。

12、財政部發布《關于從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業所得稅政策問題的公告》
財政部網站發布《關于從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業所得稅政策問題的公告》,提出對符合條件的從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公告執行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13、《2019年地級及以上城市環境空氣揮發性有機物監測方案》
生態環境部印發《2019年地級及以上城市環境空氣揮發性有機物監測方案》(監測函〔2019〕11號)要求:2019年,全國337個地級及以上城市均要開展環境空氣非甲烷總烴(NMHC)和VOCs組分指標監測工作。

14、關于做好2019年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項目實施工作的通知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農村部、財政部印發《關于做好2019年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項目實施工作的通知》,要求實現畜牧養殖大縣糞污資源化利用整縣治理全覆蓋。

15、《關于推進實施鋼鐵行業超低排放的意見》
推進實施鋼鐵行業超低排放是推動行業高質量發展、促進產業轉型升級、助力打贏藍天保衛戰的重要舉措。為貫徹落實《政府工作報告》《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全面加強生態環境保護 堅決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意見》《國務院關于印發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的通知》等有關要求,加強對各地指導,明確企業改造任務,生態環境部印發《關于推進實施鋼鐵行業超低排放的意見》。

16、關于推薦先進水污染防治技術的通知
為貫徹落實全國生態環境保護大會精神,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充分發揮先進技術在水污染防治工作中的作用,生態環境部決定征集和篩選一批先進水污染防治技術,編制《國家先進污染防治技術目錄(水污染防治領域)》,為各地水污染防治工作提供技術指導。

五月

 

1、住建部:關于進一步加強施工工地和道路揚塵管控工作的通知
為嚴格按照《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全面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堅決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意見》《國務院關于印發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的通知》(國發〔2018〕22號)要求,進一步加強城市范圍內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工地和道路揚塵管控工作,住建部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施工工地和道路揚塵管控工作的通知》。

2、《報廢機動車回收管理辦法》公布
國務院總理李克強簽署國務院令,公布《報廢機動車回收管理辦法》,自2019年6月1日起施行。《辦法》強化了環境保護方面的要求,在報廢機動車回收企業資質認定條件中,增加了存儲拆解場地、設備設施、拆解操作規范等方面的規定。同時進一步明確生態環境主管部門的事中事后監管職責,加大了對有關違法行為的處罰力度。

3、《藍天保衛戰重點區域強化監督定點幫扶工作方案》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堅決打贏藍天保衛戰,生態環境部制定了《藍天保衛戰重點區域強化監督定點幫扶工作方案》。

4、《城鎮污水處理提質增效三年行動方案(2019-2021年)》
為貫徹落實全國生態環境保護大會、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和《政府工作報告》部署要求,加快補齊城鎮污水收集和處理設施短板,盡快實現污水管網全覆蓋、全收集、全處理,經國務院同意,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生態環境部、發展改革委印發《城鎮污水處理提質增效三年行動方案(2019-2021年)》。

5、《關于做好2019年重點領域化解過剩產能工作的通知》
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和國家能源局等部門聯合印發《關于做好2019年重點領域化解過剩產能工作的通知》。通知提出,堅決貫徹落實《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國發〔2018〕22號)等文件要求,推進鋼鐵行業實施超低排放改造、焦爐廢氣收集處理等污染治理升級改造,通過工藝裝備改造、環保技術升級、資源能源利用效率提升等方式,加快推進行業綠色發展。統籌推進現役煤電機組的超低排放和節能改造,西部地區在62020年前完成具備條件機組的改造工作。鼓勵有條件的地區和企業繼續擴大改造范圍,提高全國煤電清潔高效發展水平。

6、《“無廢城市”建設試點實施方案編制指南》和《“無廢城市”建設指標體系(試行)》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無廢城市”建設試點工作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18﹞128號)相關要求,科學指導試點城市編制“無廢城市”建設試點實施方案,充分發揮指標體系的導向性、引領性,生態環境部研究制定了《“無廢城市”建設試點實施方案編制指南》。

7、關于發布《地塊土壤和地下水中揮發性有機物采樣技術導則》等六項國家環境保護標準的公告
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保護生態環境,保障人體健康,規范生態環境監測工作,生態環境部批準《地塊土壤和地下水中揮發性有機物采樣技術導則》等六項標準為國家環境保護標準。

8、《產業用地政策實施工作指引(2019年版)》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認真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在民營企業座談會上的重要講話精神及擴大開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保障各種所有制經濟主體平等取得土地要素,有力促進高質量發展,自然資源部根據土地管理法律法規規章及現行有效的規范性文件,梳理政策實施要點,編制形成《產業用地政策實施工作指引(2019年版)》,指導地方自然資源主管部門特別是市、縣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規范執行產業用地政策,同時供其他行業主管部門和用地者參考。

9、《關于構建市場導向的綠色技術創新體系的指導意見》
國家發改委、科技部印發《關于構建市場導向的綠色技術創新體系的指導意見》,根據意見,到2022年,基本建成市場導向的綠色技術創新體系。企業綠色技術創新主體地位得到強化,出現一批龍頭骨干企業,“產學研金介”深度融合、協同高效;綠色技術創新引導機制更加完善,綠色技術市場繁榮,人才、資金、知識等各類要素資源向綠色技術創新領域有效集聚,高效利用,要素價值得到充分體現;綠色技術創新綜合示范區、綠色技術工程研究中心、創新中心等形成系統布局,高效運行,創新成果不斷涌現并充分轉化應用;綠色技術創新的法治、政策、融資環境充分優化,國際合作務實深入,創新基礎能力顯著增強。

10、中共中央 國務院印發關于建立國土空間規劃體系并監督實施的若干意見
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關于建立國土空間規劃體系并監督實施的若干意見,明確到2020年,基本建立國土空間規劃體系,逐步建立“多規合一”的規劃編制審批體系、實施監督體系、法規政策體系和技術標準體系;基本完成市縣以上各級國土空間總體規劃編制,初步形成全國國土空間開發保護“一張圖”。

11、關于發布《固體廢物 熱灼減率的測定 重量法》等三項國家環境保護標準的公告
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保護生態環境,保障人體健康,規范生態環境監測工作,生態環境部批準《固體廢物 熱灼減率的測定 重量法》等三項標準為國家環境保護標準。

12、《工業節能診斷服務行動計劃》
為滿足企業節能需求,支持企業深挖節能潛力,持續提升工業能效水平,推動工業綠色發展,按照《“十三五”工業綠色發展規劃》,工信部制定了《工業節能診斷服務行動計劃》。

13、關于進一步規范適用環境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的指導意見
為進一步提高生態環境部門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指導生態環境部門進一步規范生態環境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的適用和監督,有效防范執法風險,根據《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15—2020年)》《國務院辦公廳關于聚焦企業關切進一步推動優化營商環境政策落實的通知》《環境行政處罰辦法》等規定,生態環境部制定了《關于進一步規范適用環境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的指導意見》。

六月

 

1、關于發布《揮發性有機物無組織排放控制標準》等三項國家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的公告
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防治大氣污染,改善環境空氣質量,生態環境部批準《揮發性有機物無組織排放控制標準》等三項標準為國家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并與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聯合發布。

2、關于加快推進露天礦山綜合整治工作實施意見的函
打贏藍天保衛戰,是黨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決策部署,事關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求,事關全面建成小康社會,事關經濟高質量發展和美麗中國建設。按照《國務院關于印發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的通知》(國發〔2018〕22號)要求,自然資源部會同生態環境部等部門發布了《關于加快推進露天礦山綜合整治工作實施意見的函》。

3、關于在生態環境系統推進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的實施意見
生態環境部印發《關于在生態環境系統推進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的實施意見》,對生態環境行政執法領域全面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工作有關事項提出明確要求。

4、《國家生態環境科普基地管理辦法》
為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提升全民生態環境意識和科學素質,規范國家特色科普基地建設和運行管理,提高科普基地設施服務能力,生態環境部會同科技部對原《國家環保科普基地申報與評審暫行辦法》(環發〔2006〕210號)進行了修訂。

5、生態環境部:《大型活動碳中和實施指南(試行)》
為推動踐行低碳理念,弘揚以低碳為榮的社會新風尚,規范大型活動碳中和實施,生態環境部發布了《大型活動碳中和實施指南(試行)》。

6、《排污許可證申請與核發技術規范 家具制造工業》
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規、《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控制污染物排放許可制實施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16〕81號)和《排污許可管理辦法(試行)》(環境保護部令第48號),完善排污許可技術支撐體系,指導和規范家具制造工業排污單位排污許可證申請與核發工作,生態環境部批準《排污許可證申請與核發技術規范 家具制造工業》為國家環境保護標準。

7、畜禽養殖和酒、飲料制造排污許可技術規范發布
近日,生態環境部發布《排污許可證申請與核發技術規范 畜禽養殖行業》(HJ 1029 —2019)(以下簡稱“畜禽養殖技術規范”),和《排污許可證申請與核發技術規范  酒、飲料制造工業》(HJ 1028 —2019)(以下簡稱“酒、飲料制造技術規范”)兩項技術規范,全面推進這兩個行業排污許可制度改革。

8、《污染地塊地下水修復和風險管控技術導則》
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規和《國務院關于印發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的通知》(國發〔2015〕17號)、《地下水污染防治實施方案》(環土壤〔2019〕25號),保護地下水生態環境,完善污染地塊環境保護系列標準,指導和規范污染地塊地下水修復和風險管控工作,生態環境部批準《污染地塊地下水修復和風險管控技術導則》為國家環境保護標準。

9、《生態環境部落實2019年政務公開工作要點實施方案》
生態環境部落實2019年政務公開工作要點實施方案為深入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政務公開工作的決策部署,全面落實新修訂的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和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2019年政務公開工作要點》有關要求,進一步提升我部政務公開質量,加強政策解讀、回應社會關切,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制定《生態環境部落實2019年政務公開工作要點實施方案》。

七月

 

1、國務院印發《關于促進鄉村產業振興的指導意見》
國務院近日印發《關于促進鄉村產業振興的指導意見》,進一步明確了鄉村產業振興的目標任務和具體舉措。《意見》提出的鄉村產業振興基本原則之一,就是綠色引領、創新驅動。踐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理念,嚴守耕地和生態保護紅線,節約資源,保護環境,促進農村生產生活生態協調發展。

2、兩部委發布《鼓勵外商投資產業目錄(2019年版)》
國家發展改革委、商務部發布《鼓勵外商投資產業目錄(2019年版)》(以下簡稱《產業目錄》),自2019年7月30日起施行。《產業目錄》包括全國鼓勵外商投資產業目錄(以下簡稱全國目錄)和中西部地區外商投資優勢產業目錄(以下簡稱中西部目錄)。在保持鼓勵外商投資政策連續性、穩定性基礎上,進一步擴大鼓勵外商投資范圍,促進外資在現代農業、高新技術、節能環保等領域投資。

3、《廢棄電器電子產品拆解處理情況審核工作指南(2019年版)》
為貫徹落實《廢棄電器電子產品回收處理管理條例》和《廢棄電器電子產品基金征收使用管理辦法》,促進廢棄電器電子產品妥善回收處理,規范和指導廢棄電器電子產品拆解處理情況審核工作,保障基金使用安全,生態環境部制定了《廢棄電器電子產品拆解處理情況審核工作指南(2019年版)》,自2019年10月1日起施行。

4、關于增補完善《中國現有化學物質名錄》工作的通知
為貫徹落實《新化學物質環境管理辦法》(環境保護部令第7號,進一步完善《中國現有化學物質名錄》,生態環境部部擬組織開展《名錄》增補工作。

5、《排污許可證申請與核發技術規范 食品制造工業-乳制品制造工業》和《排污許可證申請與核發技術規范 食品制造工業-調味品、發酵制品制造工業》
為完善排污許可技術支撐體系,指導和規范食品制造工業中乳制品制造工業和調味品、發酵制品制造工業排污單位排污許可證申請與核發工作,生態環境部批準《排污許可證申請與核發技術規范 食品制造工業—乳制品制造工業》和《排污許可證申請與核發技術規范 食品制造工業—調味品、發酵制品制造工業》為國家環境保護標準。

6、財政部、住建部印發《城市管網及污水處理補助資金管理辦法》
財政部、住建部印發《城市管網及污水處理補助資金管理辦法》,補助資金用于支持海綿城市建設試點、地下綜合管廊建設試點、城市黑臭水體治理示范、中西部地區城鎮污水處理提質增效。補助資金整體實施期限不超過5年,各支持事項根據黨中央國務院有關部署要求,相應確定實施期限。

7、《重點行業揮發性有機物綜合治理方案》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全面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堅決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意見》《國務院關于印發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的通知》有關要求,深入實施《“十三五”揮發性有機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加強對各地工作指導,提高揮發性有機物(VOCs)治理的科學性、針對性和有效性,協同控制溫室氣體排放,制定本方案。

8、財政部印發《土壤污染防治專項資金管理辦法》
為了規范和加強土壤污染防治專項資金管理,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全面實施預算績效管理的意見》《中央對地方專項轉移支付管理辦法》等規定,財政部制定了《土壤污染防治專項資金管理辦法》。

9、財政部2019年土壤污染防治專項資金預算的通知
為深入貫徹落實《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促進土壤環境質量改善,財政部發布2019年土壤污染防治專項資金的通知。

10、財政部關于下達2019年度水污染防治資金預算的通知
為促進水環境質量改善,貫徹落實《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確定的工作內容,加快推進水污染防治工作,財政部發布《財政部關于下達2019年度水污染防治資金預算的通知》。

11、財政部關于下達2019年度大氣污染防治資金預算的通知
為促進大氣質量改善,貫徹落實《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全面加強生態環境保護 堅決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意見》確定的工作內容,財政部下達2019年度大氣污染防治資金預算。

12、九部門聯合印發關于推進農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指導意見
中央農辦、農業農村部、生態環境部、住房城鄉建設部、水利部、科技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銀保監會等九部門聯合印發了《關于推進農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指導意見》。《意見》提出,到2020年東部地區、中西部城市近郊區等有基礎、有條件的地區,農村生活污水治理率明顯提高,村莊內污水橫流、亂排亂放情況基本消除,運維管護機制基本建立;中西部有較好基礎、基本具備條件的地區,農村生活污水亂排亂放得到有效管控,治理初見成效;地處偏遠、經濟欠發達等地區,農村生活污水亂排亂放現象明顯減少。

13、2019年石灰行業大氣污染防治攻堅戰實施方案
為深入推進節能減排和大氣污染防治攻堅工作,分類分布有序推進各項任務,按照中國建材聯合會《關于建材各產業開展2019年大氣污染防治攻堅戰的通知》要求,結合《石灰產業2017~2020年節能減排達標工作計劃與實施方案》內容,中國石灰協會根據石灰行業實際,制定2019年石灰行業大氣污染防治攻堅方案

14、2019年砂石行業大氣污染防治攻堅戰實施方案
持續推進砂石行業大氣污染防治攻堅戰,是落實“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發展理念,加強生態文明建設的需要;是實現砂石行業由高速增長向高質量轉型發展的需要;也是推進砂石行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保障了重大基建項目和民生工程用砂石供應的需要。為此,制定砂石產業2019年度大氣污染防治攻堅戰實施方案。

15、關于進一步加快推進中西部地區城鎮污水垃圾處理有關工作的通知
為進一步加快推進中西部地區城鎮污水垃圾處理工作,提高設施投資和運營效率,現就有關工作事項發布《關于進一步加快推進中西部地區城鎮污水垃圾處理有關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各地要統籌謀劃,針對重點區域和重點薄弱環節,加快補齊短板

16、關于實施《渤海綜合治理攻堅戰行動計劃》有關事項的通知
為做好《渤海綜合治理攻堅戰行動計劃》實施工作,就環渤海的遼寧省、河北省、山東省和天津市有關目標和治理要求,發布關于實施《渤海綜合治理攻堅戰行動計劃》有關事項的通知。

17、關于深入推進園區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通知
為提升園區污染治理水平,培育壯大節能環保產業,推動美麗中國建設,經研究,決定選擇一批園區(含經濟技術開發區)深入推進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

18、五部門制定印發《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暫行辦法》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生態文明建設決策部署,建立和實施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制度,推進自然資源確權登記法治化,推動建立歸屬清晰、權責明確、保護嚴格、流轉順暢、監管有效的自然資源資產產權制度,實現山水林田湖草整體保護、系統修復、綜合治理,自然資源部、財政部、生態環境部、水利部、國家林業和草原局在試點工作的基礎上,制定了《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暫行辦法》。

19、三部委:關于重點區域嚴禁新增鑄造產能的通知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印發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的通知》(國發〔2018〕22號),加快推動重點區域改善環境空氣質量,打贏藍天保衛戰,工信部、發改委和生態環境部發布關于重點區域嚴禁新增鑄造產能的通知。

20、《排污許可證申請與核發技術規范 電子工業》
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規、《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控制污染物排放許可制實施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16〕81號)和《排污許可管理辦法(試行)》(環境保護部令第48號),完善排污許可技術支撐體系,指導和規范電子工業排污單位排污許可證申請與核發工作,生態環境部批準《排污許可證申請與核發技術規范 電子工業》為國家環境保護標準。

21、關于印發《生態環境部政府信息公開實施辦法》的通知
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依法獲取生態環境部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建設法治政府,充分發揮生態環境政府信息對人民群眾生產、生活和經濟社會活動的服務作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核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等法律法規,生態環境部制定《生態環境部政府信息公開實施辦法》。

22、關于發布《有毒有害水污染物名錄(第一批)》的公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有關規定,生態環境部會同衛生健康委制定了《有毒有害水污染物名錄(第一批)》。

八月

 

1、《排污許可證申請與核發技術規范 人造板工業》
為完善排污許可技術支撐體系,指導和規范人造板工業排污單位排污許可證申請與核發工作,生態環境部批準《排污許可證申請與核發技術規范 人造板工業》為國家環境保護標準。

2、關于加快推進非道路移動機械摸底調查和編碼登記工作的通知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和《柴油貨車污染治理攻堅戰行動計劃》相關要求,加快推進非道路移動機械摸底調查和編碼登記工作,生態環境部發布關于加快推進非道路移動機械摸底調查和編碼登記工作的通知。

3、關于開展淘汰落后和化解過剩產能工作督導檢查的通知
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及國家能源局發布《關于開展淘汰落后和化解過剩產能工作督導檢查的通知》。文件稱,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決策部署,鞏固“三去一降一補”成果,現就開展淘汰落后和化解過剩產能工作督導檢查有關事項問題作出通知。

4、生態環境部:關于加強重污染天氣應對夯實應急減排措施的指導意見
按照《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要求,為更好地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積極應對重污染天氣,進一步完善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務實應急減排措施,細化減排清單,加強區域應急聯動,實現依法治污、精準治污、科學治污,生態環境部印發《關于加強重污染天氣應對夯實應急減排措施的指導意見》。

5、《工程項目招投標領域營商環境專項整治工作方案》
為消除招投標過程中對不同所有制企業設置的各類不合理限制和壁壘,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決定在全國開展工程項目招投標領域營商環境專項整治工作。發改委等八部門聯合印發關于《工程項目招投標領域營商環境專項整治工作方案》。

6、《30萬噸/年以下煤礦分類處置工作方案》
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自然資源部、生態環境部、國家能源局、國家煤礦安監局聯合印發《30萬噸/年以下煤礦分類處置工作方案》。方案提出,通過三年時間,力爭到2021年底全國30萬噸/年以下煤礦數量減少至800處以內,華北、西北地區(不含南疆)30萬噸/年以下煤礦基本退出,其他地區30萬噸/年以下煤礦數量原則上比2018年底減少50%以上。

7、中華人民共和國資源稅法完整版出爐!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管轄的其他海域開發應稅資源的單位和個人,為資源稅的納稅人,應當依照本法規定繳納資源稅。應稅資源的具體范圍,由本法所附《資源稅稅目稅率表》確定。

8、關于發布《排污許可證申請與核發技術規范 工業固體廢物和危險廢物治理》《排污許可證申請與核發技術規范 廢棄資源加工工業》《排污許可證申請與核發技術規范 食品制造工業—方便食品、食品及飼料添加劑制造工業》等三項國家環境保護標準的公告
為完善排污許可技術支撐體系,指導和規范工業固體廢物和危險廢物治理行業、廢棄資源加工工業和食品制造工業中方便食品、食品及飼料添加劑制造工業排污單位排污許可證申請與核發工作,生態環境部批準《排污許可證申請與核發技術規范 工業固體廢物和危險廢物治理》《排污許可證申請與核發技術規范 廢棄資源加工工業》和《排污許可證申請與核發技術規范 食品制造工業—方便食品、食品及飼料添加劑制造工業》為國家環境保護標準。

9、農業農村部發布《受污染耕地治理與修復導則》
農業農村部發布了《受污染耕地治理與修復導則(NY/T3499-2019)》,規定了受污染耕地治理與修復的基本原則、目標、范圍、流程、總體技術性要求及受污染耕地治理與修復實施方案的編制提綱與要點。

10、生態環境部關于廢止、修改部分規章的決定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開展生態環境保護法規、規章、規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國辦發〔2018〕87號)和《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做好證明事項清理工作的通知》(國辦發〔2018〕47號),生態環境部做出了關于廢止、修改部分規章的決定。

九月

 

1、《核動力廠取排水環境影響評價指南(試行)》
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海洋環境保護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規范核動力廠建設項目取排水環境影響評價工作,生態環境部批準《核動力廠取排水環境影響評價指南(試行)》為國家環境保護標準。

2、《核動力廠、研究堆、核燃料循環設施安全許可程序規定》
《核動力廠、研究堆、核燃料循環設施安全許可程序規定》已于2019年7月11日由生態環境部部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19年10月1日起施行。1993年12月31日國家核安全局發布的《核電廠安全許可證件的申請和頒發》、2006年1月28日國家核安全局發布的《研究堆安全許可證件的申請和頒發規定》同時廢止。

3、《排污許可證申請與核發技術規范 危險廢物焚燒》
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規、《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控制污染物排放許可制實施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16〕81號)和《排污許可管理辦法(試行)》(環境保護部令第48號),完善排污許可技術支撐體系,指導和規范危險廢物焚燒排污單位排污許可證申請與核發工作,生態環境部批準《排污許可證申請與核發技術規范 危險廢物焚燒》為國家環境保護標準。

4、關于進一步規范畜禽養殖禁養區劃定和管理促進生豬產業發展的通知
受非洲豬瘟疫情沖擊,當前我國生豬存欄下降,產能下滑,穩產保供形勢嚴峻。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按照全國穩定生豬生產保障市場供應電視電話會議精神,進一步規范畜禽養殖禁養區劃定和管理,促進生豬生產發展,生態環境部和農業部聯合印發《關于進一步規范畜禽養殖禁養區劃定和管理促進生豬產業發展的通知》。

5、《銅冶煉行業規范條件》
工信部印發《銅冶煉行業規范條件》。文件明確要求,利用銅精礦的銅冶煉煙氣凈化嚴禁采用水洗或熱濃酸洗滌工藝,硫酸尾氣需設治理設施。利用含銅二次資源的銅冶煉企業禁止采用化學法以及無煙氣治理設施的焚燒工藝和裝備。

6、關于廢止部分海洋環境保護規范性文件的公告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開展生態環境保護法規、規章、規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國辦發〔2018〕87號)的要求,生態環境部會同自然資源部對海洋環境保護規范性文件進行了清理,決定廢止11件規范性文件。

7、《排污許可證申請與核發技術規范食品制造工業——方便食品、食品及飼料添加劑制造工業》
方便食品、食品及飼料添加劑制造工業技術規范”適用于指導方便食品、食品及飼料添加劑制造工業排污單位在全國排污許可證管理信息平臺填報相關申請信息,同時適用于指導核發機關審核確定方便食品、食品及飼料添加劑制造工業排污單位排污許可證要求。

8、《化學物質環境風險評估技術方法框架性指南(試行)》
為加強化學物質環境管理,建立健全化學物質環境風險評估技術方法體系,規范和指導化學物質環境風險評估工作,生態環境部、衛生健康委組織編制了《化學物質環境風險評估技術方法框架性指南(試行)》。

9、《生態保護紅線勘界定標技術規程》
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劃定并嚴守生態保護紅線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若干意見》)要求,生態環境部、自然資源部制定了《生態保護紅線勘界定標技術規程》。京津冀、長江經濟帶省份和寧夏回族自治區等15省(區、市)依據國務院認定的生態保護紅線評估結果,開展勘界定標;其他省份請在國務院批準生態保護紅線劃定方案后,啟動勘界定標。按照《若干意見》要求,生態保護紅線勘界定標應于2020年年底前全面完成。

10、《藍天保衛戰重點區域強化監督定點幫扶工作實施細則(試行)》
為進一步規范藍天保衛戰重點區域強化監督定點幫扶工作,全面落實《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各項任務,結合“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檢視整改工作薄弱環節和存在的問題,生態環境部制定了《藍天保衛戰重點區域強化監督定點幫扶工作實施細則(試行)》。

11、關于進一步深化生態環境監管服務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的意見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貫徹落實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全國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電視電話會議有關要求,把服務“六穩”工作放在更加突出位置,以放出活力、管出公平、服出便利為導向,深化“放管服”改革,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主動服務企業綠色發展,協同推進經濟高質量發展和生態環境高水平保護,生態環境部就進一步深化生態環境監管服務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提出意見。

12、《農村生活污水處理工程技術標準》
住建部發布《農村生活污水處理新技術標準》,標準將于2019年12月1日施行。《農村生活污水處理新技術標準》中,基本框架包括總則、術語、基本規定、設計水量和水質、污水收集、污水處理、施工驗收、運行維護管理等內容。

13、《關于加強和規范事中事后監管的指導意見》
國務院印發《關于加強和規范事中事后監管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意見》指出,要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持續深化“放管服”改革,堅持放管結合、并重,把更多行政資源從事前審批轉到加強事中事后監管上來,加快構建權責明確、公平公正、公開透明、簡約高效的事中事后監管體系,形成市場自律、政府監管、社會監督互為支撐的協同監管格局,切實管出公平、管出效率、管出活力,促進提高市場主體競爭力和市場效率,推動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

14、《京津冀工業節水行動計劃》
工業和信息化部、水利部、科技部、財政部四部委聯合印發《京津冀工業節水行動計劃》。計劃提出,推進工業節水技術攻關。重點突破高含鹽廢水單質分鹽、以其他熱媒為媒介的蒸餾、污水洗滌、工業供用水管網智能優化控制及檢漏等技術與裝備的瓶頸。

15、《污水處理及其再生利用行業 清潔生產評價指標體系》
國家發改委、生態環境部、工信部于發布《污水處理及其再生利用行業清潔生產評價指標體系》,旨在指導和推動污水處理及其再生利用行業企業依法實施清潔生產,提高資源利用率,減少和避免污染物的產生,保護和改善環境。

16、《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表)編制監督管理辦法》
為規范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和環境影響報告表(以下簡稱環境影響報告書(表))編制行為,加強監督管理,保障環境影響評價工作質量,維護環境影響評價技術服務市場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生態環境部制定了《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表)編制監督管理辦法》。

十月

 

1、《危險廢物填埋污染控制標準》
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防治污染,保護和改善生態環境,規范危險廢物填埋過程的環境管理工作,生態環境部批準《危險廢物填埋污染控制標準》為國家固體廢物污染控制標準,并由生態環境部與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聯合發布。

2、《京津冀及周邊地區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方案》
穩中求進,推進環境空氣質量持續改善,京津冀及周邊地區全面完成2019年環境空氣質量改善目標,協同控制溫室氣體排放,秋冬季期間(2019年10月1日至2020年3月31日)PM2.5平均濃度同比下降4%,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數同比減少6%。

3、《關于開展危險廢物專項治理工作的通知》
生態環境部印發加急文件《關于開展危險廢物專項治理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今年年底前,在全國范圍內排查化工園區、重點行業危險廢物產生單位、所有危險廢物經營單位的危險廢物環境風險,消除環境風險隱患。

4、生態環境部關于提升危險廢物環境監管能力、利用處置能力和環境風險防范能力的指導意見
危險廢物環境管理是生態文明建設和生態環境保護的重要方面,是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重要內容,對于改善環境質量,防范環境風險,維護生態環境安全,保障人體健康具有重要意義。為切實提升危險廢物環境監管能力、利用處置能力和環境風險防范能力,生態環境部提出關于提升危險廢物環境監管能力、利用處置能力和環境風險防范能力的指導意見。

5、關于“未驗先投”違法行為行政處罰新舊法律規范銜接適用問題的意見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于2004年5月18日印發的《關于審理行政案件適用法律規范問題的座談會紀要》有關新舊法律規范銜接適用基本規則的規定,結合生態環境執法實踐,并經征求最高人民法院和司法部意見,生態環境部就新舊條例過渡期間“未驗先投”違法行為行政處罰有關法律適用問題提出意見。

6、《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表)編制監督管理辦法》配套文件
《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表)編制監督管理辦法》(生態環境部令第9號)已于2019年9月20日公布,自2019年11月1日起施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和該辦法的相關規定,生態環境部將《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表)編制能力建設指南(試行)》等3個配套文件予以公告,與該辦法一并施行。

7、《排污許可證申請與核發技術規范 生活垃圾焚燒》
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規、《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控制污染物排放許可制實施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16〕81號)和《排污許可管理辦法(試行)》(環境保護部令第48號),完善排污許可技術支撐體系,指導和規范生活垃圾焚燒排污單位排污許可證申請與核發工作,生態環境部批準《排污許可證申請與核發技術規范 生活垃圾焚燒》為國家環境保護標準。

8、《關于進一步推進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改革工作的意見》
為深入貫徹“放管服”改革要求,認真落實“證照分離”工作部署,進一步推進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改革,創新完善檢驗檢測市場監管體制機制,優化檢驗檢測機構準入服務,加強事中事后監管,營造公平競爭、健康有序的檢驗檢測市場營商環境,充分激發檢驗檢測市場活力,市場監管總局發布《關于進一步推進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改革工作的意見》。

9、《核動力廠液態流出物中14C分析方法—濕法氧化法》
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核安全法》,規范核動力廠液態流出物中14C的分析方法,生態環境部批準《核動力廠液態流出物中14C分析方法—濕法氧化法》為國家環境保護標準。

十一月

 

1、關于發布《水質 銻的測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等五項國家環境保護標準的公告
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保護生態環境,保障人體健康,規范生態環境監測工作,生態環境部批準《水質 銻的測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等五項標準為國家環境保護標準。

2、關于發布《土壤 石油類的測定 紅外分光光度法》等五項國家環境保護標準的公告
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保護生態環境,保障人體健康,規范生態環境監測工作,生態環境部批準《土壤 石油類的測定 紅外分光光度法》等五項標準為國家環境保護標準。

3、關于發布《固定污染源廢氣 溴化氫的測定 離子色譜法》等六項國家環境保護標準的公告
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保護生態環境,保障人體健康,規范生態環境監測工作,生態環境部批準《固定污染源廢氣 溴化氫的測定 離子色譜法》等六項標準為國家環境保護標準。

4、《關于在國土空間規劃中統籌劃定落實三條控制線的指導意見》
為統籌劃定落實生態保護紅線、永久基本農田、城鎮開發邊界三條控制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近日印發了《關于在國土空間規劃中統籌劃定落實三條控制線的指導意見》,要求各地區各部門結合實際,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落實最嚴格的生態環境保護制度、耕地保護制度和節約用地制度,將三條控制線作為調整經濟結構、規劃產業發展、推進城鎮化不可逾越的紅線,夯實中華民族永續發展基礎。

5、《印染行業綠色發展技術指南(2019版)》
工信部發布《印染行業綠色發展技術指南(2019版)》。涉及定型機廢氣、印染廢水等污染物處理與資源綜合利用技術。

6、《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9年本)》
發改委印發《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9年本)》。《目錄(2019年本)》共涉及行業48個,條目1477條,其中鼓勵類821條、限制類215條、淘汰類441條。涉及燃煤發電超低排放技術、焦爐煙氣脫硫脫硝技術、垃圾焚燒發電設備等環保項目。

7、國家發展改革委印發《綠色生活創建行動總體方案》通知
為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在全社會開展綠色生活創建行動,發改委制定了《綠色生活創建行動總體方案》。

8、關于發布《組合聚醚中HCFC-22、CFC-11和HCFC-141b等消耗臭氧層物質的測定 頂空/氣相色譜-質譜法》等兩項國家環境保護標準的公告
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保護生態環境,保障人體健康,規范生態環境監測工作,生態環境部批準《組合聚醚中HCFC-22、CFC-11和HCFC-141b等消耗臭氧層物質的測定 頂空/氣相色譜-質譜法》等兩項標準為國家環境保護標準。

9、關于進一步穩妥推進重點行業企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工作的通知
為積極穩妥推進全國重點行業企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工作,按時保質完成企業用地調查2019年工作任務,生態環境部發布《關于進一步穩妥推進重點行業企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工作的通知》。

10、《汾渭平原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方案》
生態環境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工業和信息化部等13部聯合印發《汾渭平原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方案》,《方案》主要目標:穩中求進,推進環境空氣質量持續改善,汾渭平原全面完成2019年環境空氣質量改善目標,協同控制溫室氣體排放,秋冬季期間(2019年10月1日至2020年3月31日),PM2.5平均濃度同比下降3%,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數同比減少3%。

11、《長三角地區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方案》
生態環境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工業和信息化部等14部聯合印發《長三角地區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方案》,《方案》主要目標:穩中求進,推進環境空氣質量持續改善,長三角地區全面完成2019年環境空氣質量改善目標,協同控制溫室氣體排放。秋冬季期間(2019年10月1日-2020年3月31日),PM2.5平均濃度同比下降2%,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數同比減少2%。

12、十部門《關于推進機制砂石行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意見》
工信部、發改委等十部門聯合發布關于推進機制砂石行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意見,意見提出要推進綜合整治。對正在開采的礦山,堅持“邊開采、邊治理”原則,切實履行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土地復墾責任義務。建設集礦石破碎、粉塵收集、廢水處理、物料儲運、智能監控、環境檢測等于一體的數字化、柔性化的智能工廠。機制砂石企業要堅持綠色低碳循環發展,按照相關規范要求建設綠色礦山。

13、《重污染天氣重點行業應急減排措施制定技術指南》
為指導重點區域各有關地方編制和修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制定重點行業應急減排措施,生態環境部組織起草編制了《重污染天氣重點行業應急減排措施制定技術指南》。

14、《生活垃圾分類標志》發布
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中國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發布《生活垃圾分類標志》,標準規定了生活垃圾分類標志類別構成、大類用圖形符號、大類標志的設計、小類用圖形符號、小類標志的設計以及生活垃圾分類標志的設置。

15、《危險廢物鑒別標準 通則》(GB 5085.7-2019)
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防治污染,保護和改善生態環境,生態環境部批準《危險廢物鑒別標準 通則》為國家環境保護標準,并由生態環境部與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聯合發布。

16、《危險廢物鑒別技術規范》發布
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保護生態環境,保障公眾健康,加強危險廢物環境管理,規范危險廢物鑒別工作,生態環境部批準《危險廢物鑒別技術規范》為國家環境保護標準。

17、《建材行業淘汰落后產能指導目錄(2019版)》
為深入推進建材行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有力推動行業向高質量發展,加快促進落后產能淘汰退出,有效化解產能過剩矛盾,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促進建材工業穩增長調結構增效益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6〕34號)、《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9年本)》(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令第29號)、《關于利用綜合標準依法依規推動落后產能退出的指導意見》(工信部聯產業〔2017〕30號)等文件精神,中國建材聯合會聯手15家專業協會共同制定了《建材行業淘汰落后產能指導目錄》。

18、《生態綜合補償試點方案》發布
國家發展改革委印發通知,正式發布《生態綜合補償試點方案》(簡稱《試點方案》),決定開展生態綜合補償試點,進一步健全生態保護補償機制。根據《試點方案》,將在西藏和四川、云南、甘肅、青海四省藏區,福建、江西、貴州、海南四省,以及我國率先建立跨省流域補償機制的安徽省,選擇50個縣(市、區)開展試點工作。試點縣應在全國重點生態功能區范圍內,優先選擇集中連片特困地區和生態保護補償工作基礎較好的地區。

19、正式稿!《國家鼓勵的工業節水工藝、技術和裝備目錄(2019年)》
為貫徹落實《國家節水行動方案》,加快工業高效節水工藝、技術和裝備的推廣應用,提升工業用水效率,促進工業綠色發展,工業和信息化部、水利部編制完成了《國家鼓勵的工業節水工藝、技術和裝備目錄(2019年)》。

20、《市場準入負面清單(2019年版)》
國家發展改革委、商務部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會同各地區各有關部門對《市場準入負面清單(2018年版)》開展全面修訂,形成《市場準入負面清單(2019年版)》,經黨中央、國務院批準印發實施。

21、農村黑臭水體治理工作指南(試行)
為貫徹落實《農村人居環境整治三年行動方案》《關于推進農村黑臭水體治理工作的指導意見》,指導各地組織開展農村黑臭水體治理工作,解決農村突出水環境問題,進一步增強廣大農民的獲得感和幸福感,生態環境部編制《農村黑臭水體治理工作指南(試行)》。

22、《危險貨物道路運輸安全管理辦法》
為了加強危險貨物道路運輸安全管理,預防危險貨物道路運輸事故,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保護環境,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公路安全保護條例》等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制定《危險貨物道路運輸安全管理辦法》。

十二月

 

1、《長江三角洲區域一體化發展規劃綱要》
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了《長江三角洲區域一體化發展規劃綱要》,并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區各部門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綱要》提出,強化生態環境共保聯治堅持生態保護優先,把保護和修復生態環境擺在重要位置,加強生態空間共保,推動環境協同治理,夯實綠色發展生態本底,努力建設綠色美麗長三角

2、生態環境部發布《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自動監測數據應用管理規定》
為規范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自動監測數據使用,推動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達標排放,依法查處環境違法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規,生態環境部制定了《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自動監測數據應用管理規定》。

3、《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自動監測數據標記規則》
為保障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自動監測數據的真實、準確、完整、有效,指導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根據焚燒爐和自動監控系統運行情況,如實標記自動監測數據,生態環境部制定《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自動監測數據標記規則》。

4、農業農村部關于印發《加快生豬生產恢復發展三年行動方案》的通知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加快生豬生產恢復發展,農業農村部制定了《加快生豬生產恢復發展三年行動方案》。生產恢復目標:今年要盡快遏制生豬存欄下滑勢頭,確保年底前止跌回升,確保明年元旦春節和全國“兩會”期間豬肉市場供應基本穩定;確保2020年年底前產能基本恢復到接近常年的水平,2021年恢復正常。

5、生態環境部:明確生豬養殖項目環評告知承諾制 可不經評估審查直接審批
生態環境部發文《進一步做好當前生豬規模養殖環評管理相關工作的通知》,明確:“開展生豬養殖項目環評告知承諾制試點,統籌做好生豬養殖項目環評服務和指導,規模以下的不得要求申領排污許可證和申請總量。

6、《水體污染控制與治理科技重大專項實施管理辦法》
為加強水體污染控制與治理科技重大專項(以下簡稱水專項)的組織管理,確保水專項總體目標圓滿完成,根據《國務院關于優化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績效若干措施的通知》(國發〔2018〕25號)等有關文件要求,結合水專項工作實際,水專項牽頭組織單位生態環境部和住房城鄉建設部對《水體污染控制與治理科技重大專項管理暫行辦法》(環科技〔2016〕153號)進行了修訂,形成《水體污染控制與治理科技重大專項實施管理辦法》。

7、關于發布《建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技術導則》等5項國家環境保護標準的公告
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規,保障人體健康,保護生態環境,加強建設用地環境保護監督管理,規范建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土壤污染風險評估、風險管控、修復等相關工作,生態環境部批準《建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技術導則》等5項標準為國家環境保護標準。

8、《礦產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先進適用技術目錄(2019版)》
自然資源部發布了《礦產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先進適用技術目錄(2019版)》,包含氣田廢棄物綜合利用技術、被污原油超聲-高頻電處理利用技術、污水回收再利用的自動化系統、分布式地下水庫技術等技術。

9、《地表水和地下水環境本底判定技術規定(暫行)》
為客觀準確反映水環境質量狀況和水污染防治工作成效,進一步滿足全國地表水、地下水環境質量評價、考核和排名等工作需求,生態環境部組織制定了《地表水和地下水環境本底判定技術規定(暫行)》。

10、生態環境部印發《規劃環評技術導則 總綱》項目環評部分章節可簡化
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和《規劃環境影響評價條例》,規范和指導規劃環境影響評價工作,生態環境部批準《規劃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 總綱》為國家環境保護標準,并予發布。

11、兩部印發《建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風險評估、風險管控及修復效果評估報告評審指南》
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指導和規范建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報告、土壤污染風險評估報告、風險管控效果評估報告及修復效果評估報告的評審工作,生態環境部會同自然資源部研究制定了《建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風險評估、風險管控及修復效果評估報告評審指南》。

12、《排污許可證申請與核發技術規范 制藥工業—生物藥品制品制造》等5項環保標準發布
生態環境部發布《排污許可證申請與核發技術規范 制藥工業—生物藥品制品制造》《排污許可證申請與核發技術規范 制藥工業—化學藥品制劑制造》《排污許可證申請與核發技術規范 制藥工業—中成藥生產》《排污許可證申請與核發技術規范 制革及毛皮加工工業—毛皮加工工業》和《排污許可證申請與核發技術規范 印刷工業》為國家環境保護標準。

13、《地表水和地下水環境本底判定技術規定(暫行)》
為客觀準確反映水環境質量狀況和水污染防治工作成效,進一步滿足全國地表水、地下水環境質量評價、考核和排名等工作需求,生態環境部印發了《地表水和地下水環境本底判定技術規定(暫行)》。

14、關于做好鋼鐵企業超低排放評估監測工作的通知
為深入貫徹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落實《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和《關于推進實施鋼鐵行業超低排放的意見》要求,按照精準治污、科學治污、依法治污的原則,做好鋼鐵企業超低排放評估監測工作,環境部印發《關于做好鋼鐵企業超低排放評估監測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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