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洲αv在线精品糸列,体验区免费嘿嘿影院,青青河边草免费观看电视剧5

  • 1
  • 2
  • 3
  • 4
  • 5

當前全球碳市場發展分析及對我國的啟示

來源:網絡 上傳:本站 時間:2015-12-18 閱讀:

 一、當前全球碳市場特點

2014年對全球碳市場來說是充滿挑戰的一年。全球范圍內政治經濟形勢持續動蕩,國際金融危機的陰影仍未消退,歐盟經濟復蘇進入低谷期,俄羅斯、日本經濟遭受重創,新興經濟體經濟增速放緩。總體來說,全球經濟正在好轉,但復蘇仍然過于脆弱且緩慢。國際社會對氣候變化問題的關注度較前兩年有所上升,氣候變化問題又一次被提升到了國際舞臺的中央。2014年,全球碳市場交易量約為90億噸,比上年下降12%,交易額為500.2億歐元,比上年增加25%,平均價格約為5.6歐元/噸。EU ETS仍是全球最大的碳交易體系,其2014年交易量和交易額分別為84億噸和474億歐元,比上年分別下降4%和上漲25%,分別占全球的93%95%。這主要得益于歐盟排放交易體系(EU ETS)配額(EUA)價格的上漲和北美碳市場穩定的市場流動性和價格。預計2015年全球碳市場交易量將達到85億噸,交易額將達到695億歐元。2017年全球碳市場交易量將達到115億噸。

(一)全球氣候變化的影響進一步顯現,國際關注度上升

據世界氣象組織(WMO)報告,2013年全球大氣中的二氧化碳濃度增加值達到近30年來的最高增幅。IPCC2014年發布了氣候變化第五次評估報告,其中重申了人類活動對氣候系統產生的嚴重影響,指出人為溫室氣體排放已達歷史最高值。要實現全球溫升相對于工業化前水平低于2℃的目標,到2050年全球溫室氣體排放需比2010年減少40%70%20149月,聯合國組織召開了氣候變化領導人峰會,在增強各方應對氣候變化意愿方面取得了積極進展。2014年底舉行的氣候變化談判利馬會議圍繞“國家自主決定貢獻(INDC)”取得了重要的階段性成果,并在一些技術性議題上作出了決定,為關于2020年后應對氣候變化行動協議的談判奠定了基礎。

(二)各國應對氣候變化的意愿不斷增強,主要各國提出了應對氣候變化的中期目標

20141月,歐盟公布了2030年氣候和能源政策框架,提出了歐盟2030年氣候變化和能源目標,以及歐盟排放交易體系(EU ETS)的結構性改革措施。201410月的歐盟秋季首腦峰會正式確定了歐盟2030年氣候變化和能源目標,即到2030年溫室氣體排放在1990年基礎上減少40%、可再生能源利用比例至少達到27%和能效至少提升27%201411月,中美發表氣候變化聯合聲明,共同宣布了2020年后應對氣候變化行動目標,美國計劃于2025年實現在2005年基礎上減排26%28%的全經濟范圍減排目標并將努力減排28%,中國計劃2030年左右二氧化碳排放達到峰值且將努力早日達峰,并計劃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費比重提高到20%左右,受到國際社會高度評價,為推動氣候變化國際談判進程發揮了重要作用。截至20156月,包括歐盟、美國、中國在內的16個國家和地區還提交了各自的“國家自主決定貢獻”。與此形成鮮明對照的是,澳大利亞于20147月正式廢除碳定價機制,公布了減排基金白皮書和方法學草案,計劃以此來實現其到2020年在1990年基礎上減排5%的目標。碳定價機制在經過澳兩屆政府三任總理的存廢之爭后落下帷幕。

(三)多國在實施碳定價機制方面取得積極進展

據統計,目前全球有39個國家和23個地區已經采用碳定價機制(包括碳排放交易和碳稅),這些國家的溫室氣體排放約占全球的23%,碳定價機制覆蓋了上述國家和地區共計近70億噸二氧化碳當量的排放,約占全球溫室氣體年排放總量的12%,而碳價由不到1美元/噸到130美元/噸,呈現出極大的差異性。

2014年歐盟出臺了一系列氣候變化和碳市場相關政策,尤其是通過了“折量拍賣”計劃,使得歐盟排放配額(EUA)的價格自2010年以來首次出現上漲,201412月價格突破了7.4歐元/噸。而與此同時,市場供給量也因此減少,因而交易量下降了13%。北美的西部氣候倡議(WCI)和美國區域溫室氣體減排行動(RGGI)交易量共達到4.57億噸,交易額為32億歐元。其中WCI的交易量和交易額均比上年增加了50%以上。RGGI2014年初大幅削減了排放配額總量,使得其二級市場的配額價格大幅上漲。美國加州和加拿大魁北克于201411月舉行了首次聯合拍賣,兩種配額均以高于拍賣底價的價格全部賣出,標志著雙方碳市場正式實現連接。

中國七省市碳排放權交易試點全部啟動交易,5個試點完成了首年度履約。2014年中國的7個碳排放權交易試點交易量為1536萬噸,交易額達到5.5億元。中國國家發改委于201412月發布了《碳排放權交易管理暫行辦法》,并在溫室氣體排放測量和報告、碳交易注冊登記系統建設等方面取得了積極進展。韓國碳市場于20151月啟動,其配額價格呈現無量上漲局面。

(四)京都議定書下清潔發展機制(CDM)等市場持續低迷

2014年的CDM注冊項目數量和簽發減排量繼續增加。截至20154月,全球累計注冊CDM項目數量超過7800個,簽發CER超過15.5億噸。而由于發達國家碳市場抵消信用需求近年來大幅下降,京都議定書下碳抵消量的交易量和交易額也隨之下降,2014年京都碳信用的總交易量和交易額分別比上年下降了72%78%CER價格持續低迷,價格一路降至2015年初的約0.1歐元/噸。據估算,到2020年底CER簽發量將達到近40億噸CO2當量。若將部分項目因CER價格低于前期核查成本而擱置等因素考慮在內,預計簽發的CER仍將超過30億噸CO2當量。市場的低迷還表現在近幾年來世界主要的交易商和第三方核查機構紛紛退出CDM業務領域。

與此同時,以中國試點為代表的新興碳市場近年來大多引入碳抵消機制,允許參與方使用一定的碳單位對排放量進行抵消。目前在國際民航組織關于全球航空業減排機制的討論中,重點討論的就是利用符合標準的排放單位抵消航空業增長的排放量這一碳抵消機制。此外,一些發達國家設立專項基金繼續購買CER,而日本等國開始轉而建立新的雙邊抵消信用機制而基本不再使用CER等國際碳信用。  據估算,到2020年,所有已實施的和計劃實施的碳定價機制預計新增CER需求將達到10億噸CO2當量。考慮到當前國際新興碳市場對減排抵消量日益增長的需求,EB也對相關規則作出了調整。20152月,CDM項目的自愿退出機制獲EB會議通過并于41日生效。EB也已在相關會議中討論設置CER最低價格的提案,意圖通過適當控制CER價格以對市場形成價格預期。這能夠有效激勵相關國家的溫室氣體減排并解決CER供給過量問題。

 

二、相關分析

(一)區域碳市場或成為發展趨勢

碳交易市場是政策性市場,其市場的活躍度與應對氣候變化政策直接相關。全球應對氣候變化目標決定了國際碳市場的需求,是碳市場發展的主要推動力。目前各方正在《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下為2015年底達成2020年后的國際應對氣候變化行動協議而艱苦談判,其中2020年后應對氣候變化的目標將直接關系到全球碳市場的發展前景。從當前談判情況來看,各方分歧依舊,談判進展緩慢,2020年后難以形成如同《京都議定書》一樣強制性的減排框架,很可能會形成自下而上、由各國根據自身能力自主決定貢獻并接受評估的松散模式。在市場機制談判方面,各方討論了多元化框架方法(FVA)、多邊層面上的新市場機制(NMM)、非市場方法(NMA)、必要的國際國內安排、適用的統計框架、核算報告核查方法等問題,但尚未取得實質性進展。

在這種情況下,區域性的碳市場將可能成為發展趨勢。當實施碳定價機制的國家具有彼此連接的技術基礎和意愿時,相互連接且規模達到一定程度的碳市場能夠有效調動市場參與者的積極性并增強市場流動性。在過去的一年中,多個國家和地區紛紛就市場連接的可能性展開討論,有些已取得實質性進展。盡管歐盟和澳大利亞的碳市場連接由于澳大利亞的政策變化而終止,但美國加州和加拿大魁北克省在2014年實現了雙方碳市場的連接,進一步強化了該區域碳定價政策的實施。預計未來一段時間內,全球范圍內還將出現這種區域性的碳市場。

(二)政治博弈導致部分國家應對氣候變化政策仍存不確定性

氣候變化問題近年來所受關注度上升,因而也成為各主要國家政黨參選和執政的重要議題。而由于發達國家政治體制和決策機制原因,相對于國家經濟社會發展等宏觀戰略,氣候變化政策易出現一定的搖擺。歐盟實施“折量拍賣(back-loading)”計劃就經歷了為期一年多的“通過―否決―通過”一波三折的過程,“市場穩定儲備機制(MSR)”自2012年由歐委會提出以來,目前仍在進行討論和磋商,尚未進行最終的投票。這反映出歐盟內部各種利益關系的錯綜復雜,以及在應對氣候變化和發展經濟方面進行決策時仍存在一定的搖擺性。澳大利亞在阿伯特政府上臺后,于2014717日正式通過廢除碳定價機制法案,取而代之的是設立減排基金(ERF)來進行減排,使得碳定價機制實施剛兩年就匆匆退出歷史舞臺。碳定價機制的半途而廢并非制度本身問題,而是由于澳大利亞不同政黨選擇的減排手段不同。因此,一項好政策的實施不僅需要完善的制度設計,更需要相對穩定的政治體制和強有力的政府意愿作為保障。

(三)國際合作仍是未來應對氣候變化主流渠道和發展趨勢

碳市場的未來仍將在于國際合作。多樣的國際合作方式將推動碳定價機制的發展,在國際層面擴大碳定價機制實施范圍,并形成更加廣泛的應對氣候變化政策。

首先,CDM仍有存在價值。CDM在《京都議定書》框架下實施多年,已被證明是促進發達國家降低減排成本和發展中國家的可持續發展、促進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應對氣候變化合作的有效途徑。盡管目前CDM市場持續低迷,但未來應對氣候變化的國際協議中,CDM或類似機制仍有必要繼續存在,以持續促進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的應對氣候變化合作。

其次,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之間的合作將迎來新契機。在當前發達國家經濟復蘇緩慢、EU ETS等主要碳市場低迷的情況下,發達國家將更多的關注轉向發展中國家的碳市場,希望開展廣泛合作。諸多新興國家或區域的碳市場處在起步階段,在制度設計與市場建設迫切需要得到發達國家的經驗和技術支持。無論是在公約框架下還是框架外,這種相互合作的迫切性將在未來有力地促進多種形式國際應對氣候變化合作行動的開展。

三、對我國的啟示和建議

(一)明確碳交易在我國應對氣候變化工作中的作用

我國已于200911月制定并公布了到2020年控制溫室氣體排放行動目標,并于2015630日向UNFCCC秘書處提交了國家自主貢獻文件,其中包括到2030年單位GDP碳強度比2005年下降60%65%等目標。我國7省市碳排放權交易試點已進入實施的第三年。截至20156月底,已有4個試點完成了第二個年度履約。按照發改委氣候司的部署,2016年底或2017年初將啟動全國碳交易市場,未來的12年是我國碳市場建設的關鍵時期。建議一方面應繼續對試點加以引導,進一步完善碳交易試點的體系建設,積極總結經驗和教訓,在全國碳市場制度設計中加以吸納和借鑒,細化試點過渡到全國碳市場的路線圖,為建立全國碳市場奠定堅實基礎。另一方面應盡快明確碳交易在我國應對氣候變化和控制溫室氣體排放整體工作中的作用,充分發揮碳交易作為市場機制以較低成本實現減排的優勢,為我國實現上述目標作出貢獻。同時給市場參與方以明確政策預期,提高其參與碳交易的積極性和市場活躍度。

(二)充分借鑒其它國家和地區好的經驗做法

2005年《京都議定書》生效和EU ETS啟動以來,全球碳市場和相關國家地區的碳市場在10年間積累了諸多經驗,這對于我國建設碳交易市場具有重要的借鑒意義。比如,在體系設計方面,應制訂和頒布相應法律法規,合理設定總量目標并分配配額,建立堅實的數據統計基礎和科學的核算規則,明確罰則并嚴格執行等;在管理制度方面,應建立高效的管理體制和突發事件應急響應機制,建立與利益相關方的溝通機制等;在市場運行方面,應建立市場調控機制,加強市場監管,通過多種方式提高市場參與者能力和意識水平等。

(三)加強國際合作,把握機會構建以我為主的全球碳市場格局

當前,全球碳市場的整體低迷和新興國家碳市場的迅速發展一定程度上為我國參與主導全球碳市場提供了機遇。我國的全國碳交易市場一旦啟動,將成為全球規模最大的碳交易體系。國內開展碳排放交易積累的寶貴經驗將對我國參與氣候變化國際談判和維護國家利益起到重要作用。我國應以此為契機,加強與主要發達和發展中國家的雙邊合作,在相關國際談判中主動引導和協調,積極參與國際碳定價規則的制定,通過多種渠道反映我國訴求,力爭建立以我為主的全球碳交易市場,維護我國的發展空間和利益。

(張敏思,國家應對氣候變化戰略研究和國際合作中心助理研究員。研究方向:應對氣候變化和碳交易相關政策)

    <p id="455kk"><big id="455kk"></big></p>
    主站蜘蛛池模板: 武平县| 鄂伦春自治旗| 寿宁县| 金华市| 龙山县| 铁力市| 射阳县| 新郑市| 广水市| 大余县| 革吉县| 长宁区| 措美县| 芦溪县| 三都| 瓮安县| 岑溪市| 沛县| 仙游县| 平度市| 汕头市| 雷波县| 榆林市| 札达县| 稷山县| 太白县| 盐山县| 武隆县| 会理县| 清流县| 水城县| 濮阳县| 尉犁县| 安丘市| 富顺县| 茶陵县| 桃园县| 绵阳市| 安西县| 八宿县| 岑溪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