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日益嚴峻的氣候變化和日益突出的環境問題,發展低碳經濟已成為實現“綠色復蘇”和可持續發展的重要戰略選擇。隨著碳交易市場蓬勃發展,企業參與碳交易已然成為一種趨勢,本文主要從企業碳排放權的買賣時機、企業長遠戰略、企業之間碳交易博弈、企業參與碳交易模式來探究企業在碳交易中制勝的策略。
一、企業考慮碳交易策略必要性分析
我國從2008年開始,先后在北京,天津和上海建立了三個自愿性的環境交易所,形成了碳交易市場三足鼎立的格局,其中天津排放權交易所已經進行二氧化硫排放交易,北京環境交易所開啟了企業自愿減排市場,此外十二五規劃也要求大力推廣節能減排技術,努力提高資源使用效率,可見碳減排也成了政府的目標之一。尤其2012是京都議定書對我國沒有強制性減排義務的最后一年,直到目前我國在碳減排上所做的,主要是與西方企業合作,通過CDM機制來進行碳交易,我國企業主要扮演單一的賣方,但從2013年起,我國將會有一定配額進行碳減排,這些配額最終會分配到相關我國的企業進行,無論其對環保持何種態度,政府都要求企業進行參與,企業在碳交易過程中采取恰當策略,無疑是在減低企業成本,同時也可在新市場中獲取利益。
當二氧化碳排放成為一種產權時,擁有它,便是資源,資源是企業能力的來源,企業能力是競爭力的來源,競爭力是核心競爭力的來源,核心競爭力是持續競爭力的來源,持續競爭力是優勢的來源,企業優勢是超額利潤的來源,故在這樣的低碳理念的大背景下,在碳排放權交易市場不斷壯大的現狀下,企業摸索制勝的碳交易參與的策略其必要性和重要性已顯而易見。
二、企業碳交易策略分析
1.企業開發技術自我減排和購買減排權的策略衡量
碳排放權交易和其他商品交易其本質是一樣的,低買高賣,現在的情況,已知政府會在不久的將來要求企業碳減排,或許是通過配額形式,或許是稅收形式,我們先來做這樣一個假設:未來排放二氧化碳將會須要支付成本。該假設意味未來盈余二氧化碳排放權企業可以賣該產品,而缺少的可以買。企業所面臨的策略,何時買,何時賣,企業獲得利潤最大。
首先我們先引入影子價格這個理論,影子價格是一種邊際價值,設B 是{ max Z = CX | AX ≤ b,X ≥0 }的最優基矩陣,由強對偶定理知Z* =CX*= CBB-1b=Y*b=W* 由此,影子價格CBB一1實質上是資源的邊際收益或邊際成本。
具體企業可以根據該邊際成本的衡量來進行策略選擇,當然從經濟發展的一般規律以及中國越來越巨大的減排壓力角度出發。因此,在當前碳排放權交易價格還處于低位時選擇自主開發,不失為一種很好的策略。
2.從企業戰略層面考慮策略
據世界銀行統計分析從2007年到2030年世界一次能源需求的增長中,化石燃料占77%,其中,石油需求從2008年的8500萬桶/天增長到2015年的8800萬桶/天, 2030年增長到1.05億桶/天,石油需求的高速增長勢必會導致石油需求的枯竭。
企業如果依賴碳排放較多的石油作為主要燃料,石油枯竭和國家戰略性儲藏將是指日可待,對于這些企業而言,研發使用新能源,開發利用燃料替代技術,已然超越了環保的話題,而是真正涉及企業自身生存與否的一個重大要素。現在的世界競爭格局已經進入了超級競爭格局,市場的假設已經被不穩定性和變化的觀念所取代,在環保觀念日益盛行的今天,二氧化碳等溫室氣體的過多排放,不僅會增加企業未來的有形成本,同時也對企業品牌構建造成沖擊,所以對于那些能源消耗大,對于石油需求大的企業,即便在計算邊際成本上,開發技術的成本高于碳減排后的交易價格,從長遠戰略角度考慮,企業也應當進行自我減排,開發減排技術,開發新能源,畢竟這一部分的經濟利益損失,將會在未來獲得補償,并且增強企業軟實力。
3.企業之間博弈考慮碳交易策略
假設政府為企業A、B的配額都是100噸,A、B都需要再減100噸。A的減排技術比B要先進,A的減排成本是每噸50元,而B卻需要每噸150元(該數值是以歐盟減排成本和中國減排成本相近)。A、B都有兩個選擇:自減或者購買。市場價格(m)有三種可能性,大于150元,小于50元和處于兩者之間。
(1)m>150,我們取200為例:
由于m>150,故100m>15000,當市場價格比減排技術低的企業進行自減的價格都要高時,AB企業都會選擇進行自減。
(2)50< m<150,我們取100為例
該情況下,A企業選擇自減,而B企業選擇購買
(3)m<50,我們取40為例
當市場價格低于A、B當中較低一方的自減成本時,兩企業都不會選擇自減。因而,(4000,4000)是AB的最優策略,即雙方都選擇購買。
由于表1和表3的這兩種情況比較極端,而且在目前的背景下,已經不存在,我們就來考慮當價格介于50元和150元之間,(5 000,10 000)是AB的最優策略,但容易發現,B始終比A多付出5 000元的成本代價。
假設AB互相敵視,實現減排目標,最理想的一種狀態B和A一樣需要付出5000元的成本。而AB合作共同實現減排目標,雙方都只需付出3000元成本,與(5000,5000)相比,(3000,3000)更具有帕累托優勢,它使雙方共同的成本降低,也不損害任何一方的利益。落后企業會不斷學習先進企業的方式,以及尋求和先進企業合作,極力改變自己的競爭地位,在這樣的碳交易市場上,合作比獨立研究更快有成果,并且能運用于市場,而先進技術企業可以通過與落后企業的合作,在合作過程中,相應地獲得碳減排量。目前,碳項目市場主要包含兩個子市場,一是技術換資源市場,另一個是聯合減排市場。企業可通過分析外部的環境和企業自身狀況,選擇其中一種,對于技術換資源,一般適用于合作雙方在技術上差別比較大,對于聯合減排比較適用企業性質類似,甚至是上下游企業之間。
4.企業參與碳交易領域選擇策略
對于企業來說,最直接參與參與碳交易一方面可以減排,另一方面,可以購買減排權,除此之外,還可以間接參與,通過投資碳交易來參與與開發這片浩瀚的藍海。
投資領域主要有六大方式,一種是直接投資碳交易相關資產,作為股東或是合伙人;其次是投資以碳交易為主要獲利來源的碳基金――截止2006年,全球已有64億美元被投入50個碳基金用于購買碳減排。再次是自行設立碳基金,成為國際買家;或是經營CDM項目咨詢公司,咨詢公司致力于可開發減排的工廠項目,項目主要產生CER(核證減排量)賣給需要的企業或基金公司;也可以直接開發CDM項目。最后一種是主導或參與發起新的碳交易所。世界銀行統計2010年全球碳交易市場超過1500億美元,超過石油期貨市場成為世界第一大市場。
對于以上這些選擇跟企業的財力,發展業務,人才儲備等都是息息相關的,例如發起交易所一般的企業是很難企及的,不能覺得有利潤就盲目跟從。
三、結束語
參與碳交易,對于企業而言,可預見的利益有很多,諸如,新能源開發,技能技術提高,企業品牌打造,技術的提高,這些帶來的是有形資源,而品牌打造,社會形象的塑造,帶來的是無形資產,然而,不可忽視的是碳排放權交易市場與全球的經濟發展密不可分。席卷全球的金融危機, 曾使許多活躍于碳排放權交易市場的投資機構由于現金流緊縮而退出碳市, 部分買家為了套現而拋售持有的排放額度, 使碳排放權市場供大于求。固企業在考慮參與碳交易市場,必須考慮全球經濟復蘇情況。
來源:論文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