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方便各申請單位及時了解清潔發展機制(簡稱CDM)項目國際規則的最新進展,我們組織專家對CDM項目國際規則持續跟蹤、解讀并定期公布?,F將CDM執行理事會第89次會議情況編譯如下,供各申請單位參考。
CDM執行理事會第89次會議于2016年5月9日至13日在德國波恩舉行。會議主要討論了新方法學的批準以及現有方法學的修改、DOE資格撤回,以及長期規劃和發展方向等事宜。
一、項目注冊和減排量簽發
本次會議上沒有討論新的項目注冊或簽發申請。
到截止2016年5月13日,共有7710個CDM項目注冊成功;共有291個CDM PoA注冊成功,其中包含1946個CPA。
截止2016年5月13日共有1672730379噸CDM項目的CER以及4805968噸PoA的CER成功簽發。
截止2016年5月13日共有11617897噸CER自愿撤銷,此外還有17344噸CER是使用在線平臺進行自愿撤銷的。
二、方法學的批準和修改
2.1大型CDM項目的方法學
本次會議批準以下方法學修改:
(a)“ACM0002:并網的可再生能源發電方法學”(第17版);
(b)“ACM0001:垃圾填埋氣”(第17版);
(c)“AM0116:飛機的電子滑行系統”(第2版)。
2.2小型CDM項目的方法學標準
批準了方法學“AMS-I.M:太陽能用于國內航空器內部系統運行”,用于航空領域。
批準以下方法學的修改:
(a)“AMS-II.C:特定技術下需求側能源效率活動”,修改包括:(i)引入了保守的默認值(例如:3.5小時/天用于居民及商業建筑);(ii)確保與AMS-II.J的一致性。
(b)“AMS-II.J:高效照明的需求側活動”,修改包括:(i)可以使用實際檢測的燈具故障率替代標準燈具故障率;(ii)對于不在正面清單中的技術,澄清了“小型項目方法學額外性論證工具”中障礙分析的應用。
三、相關標準/工具
1. CDM項目和PoA項目標準
理事會注意到“CDM項目標準”、“CDM審定和核查標準”和“CDM項目流程”修改和重構工作的進展,將適用于PoA的要求與使用CDM項目的分離開?;诖它c考慮,理事會強調了在2016年完成此項工作的必要性,并要求秘書處合理分配資源,優先完成此項工作??紤]到秘書處的工作負荷,理事會還要求秘書處在理事會90次會議1周之前將進行中的文件提交理事會進一步討論。
2.程序
采用了修改后的“程序:基準線方法學及其工具的開發、修改和澄清”,具體修改或者新增的要求如下:
(a)對于方法學及其工具的修改,在提交修改申請時可以不用同時提交項目設計文件或者PoA設計文件的草稿,但是相關委員會或工作組可能會在后續階段為了更好的理解方法學及其工具的內容而要求提交項目設計文件或者PoA設計文件的草稿;
(b)對于方法學及其工具的澄清應當說明澄清是針對方法學及其工具的具體哪一個版本進行的;
(c)對于方法學及其工具的修改,整合以及澄清的原則(該程序的附件)進行了修改,更加清晰的說明了對于方法學及其工具的修改和澄清的區別;
(d)為了修正一個明顯的錯誤而對方法學及其工具自上而下的修改可以由相關委員會或工作組的主席或者副主席決定進行,這種情況下,跳過征求全球利益相關方意見這一程序。
(e)方法學委員會或工作組建議新批準或者修改方法學工具時,應當包括一份需要修改的方法學以及修改建議的清單;當適用于新批準或者修改的方法學工具事,理事會應要求對受此影響的方法學進行修改;在這種情況下,跳過征求全球利益相關方意見這一程序。
(f)廢除新方法學自下而上的提議過程中的收費;
(g)改進的部分描述。
3.其他政策
理事會繼續關于“按比例簽發臨時核證的減排量(temporary CERs, tCERs)以及長期核證的減排量(long-termCERs, lCERs)的適用性”概念性文件的討論,同意為了造林和再造林項目修改“CDM項目標準”中第254段的描述,具體內容如下:
(a)對于lCER,當一個監測期部分處于京都議定書第一承諾期,部分處于京都議定書第二承諾期時,所有自從上次核查后發生的碳匯量應屬于第二承諾期。
(b)對于tCERs,所有自從項目開始后發生的碳匯量應在監測期結束的承諾期簽發。
理事會討論了關于“在MoC過程中降低爭議和非法行為風險”的概念性文件,要求秘書處研究可行性,在下次修改PCP時準備好納入MoC變更流程文件的草稿,并考慮以下指導意見:(a)在MoC聲明中提供參與方自愿添加參與結束時間的內容;(b)擴展項目參與方直接報告MoC聲明變更的條款;開發一套聯系人自愿撤回以及項目參與方官方撤回的流程
理事會要求秘書處進一步研究修改現有的或者新設立的MoC電子界面的可行性,供今后的會議進行討論。
四、DOE委任
本次會議沒有關于DOE資格認可的相關規定需要討論。在本次會議上,理事會收到DOE“Foundation for Industrial Development(MASCI,E-0058)”部分自愿撤回專業領域3,4,9,10和15的認可資質的通知,該通知由機構于2016年4月7日報告。
截至本次會議,共有36家DOE擁有審定和核證資格。
五、長期規劃以及發展方向
1.理事會對“使用CDM作為工具用于其他用途”的概念性文件進行了討論,并要求秘書處準備一份基于理事會的反饋意見進行修訂后的概念性文件,按照批準的2016年工作計劃用于今后的會議進行討論。
2.理事會對“CDM簡化以及合理化的修改建議(第三批)”的概念性文件進行了討論,并對該文件提出了指導性意見。
3.關于“在一般CPA項目納入多種技術或方法”的建議,理事會同意維持現有的要求。
4.關于“首個特定情況CPA項目與每個一般CPA的一致性提交理事會進行批準”的建議,理事會同意刪去關于首個特定情況CPA項目與每個一般CPA的一致性須提交秘書處和理事會進行審核的規定,無論是在PoA注冊時還是在注冊后變更時;而是采用秘書處和理事會進行隨機抽樣檢查的方法來對特定情況CPA的納入進行審核。基于此項修改,理事會同意對PoA項目確定注冊費的相關條款進行修改。
5.關于“退出CPA項目重新納入或者是作為獨立項目”的建議,除了要求不參與其他任何機制的聲明或者在其他任何機制下不申請減排量的內容之外,理事會對于建議中提到的內容表示支持,并要求秘書處對于在同一個或者不同POA中重新納入或者是作為獨立項目進行注冊的條件進行詳細說明。
6.關于“在審定中免除進行現場訪問或者引入推遲現場訪問的澄清條件,以及在核查中免除進行現場訪問”的建議,理事會同意以下要點和處理程序:
(a)審定中的現場訪問
(i)對于CDM項目/PoA項目,如果每年的減排量達到了特定的限值,現場訪問是強制要求,無論CDM項目/PoA項目新建與否。
(ii)對于沒有達到限值的CDM項目/PoA項目,現場訪問是可選的,除非屬于特定的情況,例如涉及追溯或者項目之前的相關信息。
(iii)如果沒有進行現場訪問,DOE必須通過其他方法進行審定,并證明相關方法是合理的。
(b)核查中的現場訪問
(i)對于CDM項目/CPA項目的第一次核查,現場訪問是強制要求的。
(ii)對于后續的核查,現場訪問是可選的,除非CDM項目/CPA項目涉及以下至少一種情況:
自從上次的核查現場訪問之后,CDM項目/CPA項目已經取得了一定量的減排量;
上次核查之后已經有特定的一段時間了。
(iii)如果沒有進行現場訪問,DOE必須通過其他方法進行核查,并證明相關方法是合理的。
(c)處理程序:
(i)在起草相關規定性文件時,秘書處需要對上述提到的“特定的限值”、“特定的情況”以及“第一次核查”進行詳細說明;
(ii)當對“特定的限值”、“特定的情況”進行詳細說明時,秘書處需要考慮不進行現場訪問對于環境完整性以及費用問題的可能實質性影響。
注:本簡報根據中環聯合(北京)認證中心有限公司提供材料整理
來源:國家發改委氣候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