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督察是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推進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保護工作的一項重大制度安排和重要創新舉措,中央第七環保督察組來甘肅督察,既是對我市環境保護工作的一次全面檢驗和把脈會診,也是對我市開展相關工作的一次有力指導。
“各級各有關部門要進一步增強責任感和緊迫感,對中央環保督察轉辦問題的整改工作務必做到‘嚴督、真改、實查’”市委副書記、代市長欒克軍日前在督查中央環保督察組轉辦的環保問題整改落實情況時一再強調。全市上下要按照環保督察工作要求,以務實高效、嚴謹細致的作風和措施,確保中央環保督察工作組下沉我市期間各項保障工作有序開展。
自中央環保督察組入駐甘肅以來,我市各級各部門迅速傳達有關精神,安排部署工作,成立工作機構,嚴格按照中央環保督察各項工作要求抓好保障工作。許多干部紛紛說,此次環保督察工作標準之高、要求之嚴、督察之細、力度之大是前所未有的,據了解,從12月8日至13日10時,我市已辦理并按時上報省保障協調聯絡組85個問題,同時對各級政府、部門、企業問責61人,因涉嫌環境違法,企業刑拘2人。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環保督察工作,親力推動工作落實。為全面貫徹落實11月19日環境保護部《關于開展環境保護督察工作的通知》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統一部署,我市立即啟動督察保障的前期準備工作。先后于11月22日、26日兩次召開專題會議,對保障環保督察準備工作進行了研究部署。省工作動員會議后,省委常委、市委書記李榮燦第一時間主持召開會議,提出具體工作要求。市委副書記、代市長欒克軍親自掛帥任組長,統籌主抓保障中央環保督察工作,先后于12月3日召開市政府黨組(擴大)會議、12月5日召開全市視頻會議,通報中央環保督察工作中我市在資料上報、信訪件辦理等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對相關縣區和部門進行嚴肅批評,要求各縣區、各部門切實增強對環保督察工作的緊迫感和危機感,勇于正視存在的問題,嚴格責任落實,加速問題整改,以更加嚴格的標準要求,規范的轉辦程序,嚴肅的工作紀律,確保問題整改及時到位,保障工作有序開展。同時,市保障中央環境保護督察協調聯絡組先后召開兩次調度會,分別就抓好保障工作落實制定了具體改進措施。
12月8日,省委常委、市委書記李榮燦,市委副書記、代市長欒克軍現場調研小西湖泵站和雷壇河洪道生活污水排入黃河情況,提出了具體整改要求和措施。10日,李榮燦書記陪同中央第七環保督察組組長馬忠平一行,對西固區先鋒路街道網格化管理、蘭州石化公司20萬立方米應急緩沖池及外排總監控口、建國賓館國測點等點位進行實地查看,重點對蘭州石化公司20萬立方米應急緩沖池露天未覆蓋的問題要求企業采取措施,抓緊完善整改。在此期間,市委副書記、代市長欒克軍前往城關區、七里河區、安寧區,專項督查中央環保督察組轉辦的環保問題整改落實情況,先后到城關區雁灘橋、九州大道、蘭州豐泉垃圾焚燒發電廠,安寧區七里河橋、深溝橋七建集團混凝土攪拌站、眾邦電線電纜公司,七里河區蘭工坪、西津坪垃圾場、馳耐公司等進行現場檢查,逐項提出具體整改措施和“嚴督、真改、實查”的總體工作要求。11日晚,市委副書記、代市長欒克軍就小西湖污水提升泵站西側排洪道生活污水排入黃河問題整改工作進行研究安排,當晚向省保障中央環保督察工作協調聯絡組上報了整改情況。
按照林鐸省長講話精神和市委李榮燦書記要求,我市積極開展了“回頭看”工作,并對做好保障中央環保督察工作再次安排部署,要求全市各級各部門進一步提高思想認識,把環保督察問題整改工作作為重大政治任務來抓,確保整改落實有力有效、及時到位。
欒克軍要求,各級各有關部門要進一步增強責任感和緊迫感,對中央環保督察轉辦問題的整改工作務必做到“嚴督、真改、實查”。一是市紀委、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市環保局、各縣區政府迅速成立專項督查組,拿出督查工作方案,對督查人員進行崗前培訓,以嚴的態度和精神,重點督查各縣區、各單位對中央環保督察組轉辦問題的整改落實情況,仔細甄別可能出現的履職不盡責、工作不擔當、工作績效差、工作落實不力等現象,強化問責倒逼、追責問責,確保整改工作順利推進。二是把整改作為工作重心,認真踐行“即知即改、立改立行、案無積卷、事不過夜”的工作要求,著力解決我市環保工作中存在的問題,以強烈的問題意識、鮮明的問題導向,直面問題、正視問題、解決問題,讓廣大人民群眾見到實效。三是對于中央環保督察組轉辦的問題,要動真格,務實高效查辦。單位負責人要及時實地查看,對于存在的問題敢于較真碰硬,針對問題要“強勢”追蹤,調案卷、問當事人,查明問題原因,嚴肅問責責任人,徹底有效的解決問題。
嚴格流程,確保質量。為不折不扣地落實好中央環保督察組轉辦的問題,確保中央環保督察組轉辦各類信訪投訴問題及時辦理,我市制定了《蘭州市辦理中央第七環境保護督察組舉報受理問題流程》和《蘭州市保障中央環保督察工作協調聯絡組報送文件相關規定》,對問題受領、分解轉辦、查處整改、反饋上報等各個環節進行了細化,對責任分工、辦結時限做出嚴格要求,確保了中央環保督察組轉辦的信訪投訴問題的規范、有序、及時辦理。同時明確規定,對帶“*”問題經查屬實的,承辦縣區、部門和單位必須提出問責意見,否則由市紀委、市委組織部直接對承辦縣區、部門和單位黨政主要負責人進行問責。對涉嫌失職、瀆職和違紀問題的案件,按照“分級負責、層層落實責任”的原則,由紀檢監察機構調查,3日內提出處理意見。涉嫌環境違法的及時移交司法部門立案查處。
根據省保障中央環保督察協調聯絡組《關于中央第七環保督察組交辦環境信訪投訴問題辦理情況的通報》要求,我市制定《關于進一步加強省保障中央環保督察協調聯絡組轉辦信訪投訴案件辦理工作的通知》,對進一步規范辦理流程、強化即查立改、嚴肅責任追究、增強信息透明度等方面提出了明確要求。
欒克軍在市政府黨組會上專門就嚴格辦理程序提出了具體要求,他說:“嚴格辦理程序是確保我們工作有序開展、各個環節不出紕漏的重要保障。”他強調:“中央環保督察組轉辦的信訪投訴及調閱資料的上報工作必須做到‘早、快、好’。‘早’就是要打好‘提前仗’。市機要局要24小時派人值守,接到舉報受理問題轉辦清單和調閱資料清單后,立即向市環保督察信訪組轉發;信訪組要及時分解任務,第一時間向相關縣區、部門轉辦,并同步上報市政府。‘快’就是要全力‘加速度’。相關縣區、部門要嚴格落實‘轉辦不過夜’的要求,加快相關問題的處理和資料的收集。‘好’就是要確保‘高質量’。信訪組要嚴格按照督察相關要求和規范,對上報材料資料是否齊全、格式是否規范進行審核。各縣區、各部門主要負責人、分管同志要對上報材料的內容層層把關、確保質量。如果在哪個環節出了問題,就要嚴肅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這一點決不含糊、決不姑息。”
立查立改,及時辦結。為認真貫徹落實省、市關于做好中央環保督察工作的各項要求,我市各縣區及時召開相關會議,精心組織,周密安排,堅持立查立改,邊督邊辦的原則,采取強有力的工作措施,及時有效地完成中央環保督察組轉交辦理和解決的各類信訪投訴問題。
城關區成立了由區政府主要領導任組長,區政府分管領導任副組長,24個街道和相關部門主要負責人組成的城關區協調領導小組,制定下發《城關區配合中央環境保護督查工作方案》,下設綜合組、聯絡組和信訪組,逐項分解任務,確保責任到人。為確保中央環保督察組反饋問題及時整改、及時答復,城關區采取專人包案、掛賬銷號的方式,對每個問題相關責任單位的處置和辦理結果進行逐一實地核查,并對整改情況進行全程跟蹤督查,確保每個信訪案件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著落。同時,還對肖家窯垃圾堆放點、羅鍋溝河洪道、南河道排污口等一批重點區域的污染問題,進行“回頭看”,確保整改到位。
榆中縣在接到轉辦清單后,信訪組30分鐘內完成分解任務,立即下發相關承辦單位,承辦單位接到任務后兩個小時內趕赴現場進行核查處理。對舉報屬實的問題,立查立改。例如,對反映的“榆中縣大成路亨威小區A區六號樓一樓郭記蔬菜糧油店,每天早上5至7時燃燒煙煤污染擾民”,立即對該糧油店采取強制關停措施,確保不再影響樓上居民正常生活。對反映的和平鎮蘭州大青山科技外語學校隔壁一工地焚燒垃圾,排放刺鼻氣味”的問題,通過排查后,對涉事企業下發整改通知書,責令施工方及時清運院內垃圾,并對公司4名值班人員進行了處罰。
安寧區按照“誰主管、誰負責”和“一崗雙責”的原則,對轉辦案件立案頂格處理,對查證情況屬實的依法依規嚴肅問責,對辦理不及時、不到位的,造成不良影響的單位和個人,一律嚴肅追責。永登縣截至12月12日,所有轉辦件均已辦結完畢。
根據省保障中央環保督察工作協調聯絡組關于加強環境督察信息公開的相關要求,本著問題“不掩蓋、不包庇”的原則和實事求是的態度,對中央轉辦我市的各類信訪投訴問題內容、數量、整改、辦結情況及時全面地向社會進行公布。在維護廣大群眾的環境知情權的同時,也調動了全體市民參與環境保護工作的熱情。
加大力度,嚴肅追責。12月12日,對中央環保督察組轉辦第三批43號信訪件“西固區康樂路華西大酒店馬路南側一制桶廠,每天在14時左右排放刺鼻油漆味氣體,嚴重影響周圍住戶生活”問題的涉及企業,在責令其停止排污行為未得到落實的情況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第六十三條第二款相關規定,按照法律程序進行了案件移交。市公安局西固分局連夜就此事件進行了調查、審理,在違法事實清楚、證據確鑿的前提下,于12月13日上午對該公司兩名相關負責人下達了行政處罰決定書,依法給予行政拘留5日的處罰。
下發《關于對保障中央環境保護督察工作不力縣區部門的通報》,對西固區政府、永登縣政府、市建設局、市國土局在全市范圍內進行通報批評,并對在全市環保督查工作視頻會議中紀律作風較差的七里河區、高新區黨政“一把手”進行了告誡約談,對分管領導進行誡勉談話,對6名領導干部給予免職處理。特別是對群眾反映強烈的“豐泉垃圾焚燒發電廠、蘭州污泥集中處置工程項目、垃圾臨時堆放場”等問題整改不及時、不到位的市建設局、市環保局、市建投、皋蘭縣政府,由市委組織部、市紀委啟動問責程序,對11名相關責任人分別作出了行政警告、誡勉談話、告誡約談、通報批評、書面檢查等問責處理。對企業存在問題移交司法機關依法進行查處;強化整改督導,加大問題整改動態督查力度。
截至13日,我市對各級政府、部門、企業共問責61人,其中提醒約談10人,工作約談12人,告誡約談17人,誡勉談話14人,通報批評4人,行政警告2人,行政記過處分2人。縣級干部問責4人,科級干部問責41人,一般干部問責16人。同時,因涉嫌環境違法,企業刑拘2人。
據了解,截至12月13日10時,我市共收到中央環保督察組轉來的各類環境信訪投訴12批次179個問題(按照中央環保督察組編號進行統計)。帶“*”問題54個,其中涉氣問題27個、涉水問題17個、涉土(生態)問題9個、涉噪音問題1個。不帶“*”問題125個,其中涉氣問題81個、涉水問題12個,涉土(生態)問題12個,涉噪音問題18個、涉光污染問題1個、涉輻射安全問題1個。目前,已辦理并按時上報省保障協調聯絡組85個問題(帶“*”問題35個,不帶“*”問題50個。經查,不屬實63個,屬實22個);其他59個問題已辦理,市保障環保督察工作協調聯絡組信訪組正在審核;還有35個問題,相關縣區、部門和單位正在加緊辦理。
來源:蘭州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