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權益交易夯實綠色金融創新模式
——蘭州環境能源交易中心綠色經濟典型案例
【摘要】
蘭州環境能源交易中心發揮第三方平臺優勢和橋梁作用,積極拓展綠色金融衍生品,開展環境權益交易,搭建環境數據綠色金融服務平臺和低碳城市管理云平臺,有效解決了綠色金融信息不對稱和綠色投融資發展限制問題,成為全省綠色發展的一大特色,在綠色金融實踐過程中積累了很多經驗,有效推動了地方的轉型與發展,為我省在綠色金融發展方面創出了可示范、可復制、可推廣的實踐經驗。
【背景】
蘭州環境能源交易中心作為我省唯一一家綜合性環境交易平臺,自成立以來積極推動綠色發展的機制體制創新,在新發展理念下,以“信息化+綠色生態”為核心,為蘭州市綠色金融體系的構建打造了綠色項目歸集平臺、企業環境信息數據平臺、綠色發展宣傳平臺和綠色普惠金融平臺,填補了我省要素市場的空白,為各參與方提供金融中間服務涉及的綠色信貸、綠色債券、生態資產資本化等綠色金融綜合服務一站式解決方案,引導資金流向綠色低碳產業,在政府推動生態文明建設方面形成了可觀、可視、可決策的高效管理窗口。
【做法】
一、完善綠色信貸法規政策
結合排污權交易“互聯網+金融+線下服務”實踐經驗,蘭州環境能源交易中心于2016年4月推動蘭州市政府出臺了《蘭州市排污權抵質押貸款管理辦法(試行)》。
二、構建多方參與的綠色金融服務體系
通過市場化環境權益交易機制、專業化服務和資本化途徑構建了便利化、全要素、開放式的綠色產業創業服務平臺——“綠圈·創咖”,將綠色與金融有效鏈接起來,為企業各類環境權益有償交易提供金融支持。
三、開辟了綠色金融服務通道
積極開辟綠色金融通道,建立綠色低碳發展資金投入的長效機制,打開了綠色金融創新發展的空間,為我市乃至我省經濟結構調整、節能減排及環境保護提供了快捷方便的綠色通道。
四、開展了多樣化的環境權益交易產品
在新發展理念下,蘭州環境能源交易中心緊緊圍繞生態環境治理的機制創新和體系建設,以生態資本化為引導開展了排污權、碳排放等多元化的環境權益交易產品。
五、建設了環保宣傳和普惠金融平臺
蘭州環境能源交易中心作為蘭州市愛國主義教育基地和低碳環保科普教育基地,開展了低碳常識和綠色金融普及教育,加大了綠色發展宣傳力度,進一步倡導低碳生活方式。還與金融機構及互聯網公司合作,搭建了全省綠色普惠金融的推廣平臺,引導消費者低碳消費。
【成效】
一、創新了環保管理機制和金融服務模式排污權抵押貸款作為排污權有償使用交易制度的配套衍生創新型綠色金融業務,在解決企業購買排污權時遇到的資金困難和購得排污權后如何盤活這部分資產拓寬融資渠道等方面發揮著不可替代的作用,是創新環保管理機制和金融服務,緩解中小企業融資難的雙贏結合。
二、為企業提供了“造血”和“輸血”平臺
排污權抵押貸款進一步加大對循環經濟、環境保護和節能減排技術改造項目的信貸支持,優先為符合條件的項目提供融資服務,有效緩解了企業“擔保難”問題。通過開展排污權抵押貸款,把排污權變成了企業的“流動資產”,使企業從中得到經濟效益,為企業做好節能減排奠定了可靠的資金基礎,而且進一步深化了排污權交易制度。
三、激發了企業節能減排的主動性和積極性
蘭州環境能源交易運用市場化手段,將環境權益“價值化”“價格化”,建立健全環境資源有償使用和交易市場體系,有效激發了企業節能減排的主動性和積極性。
四、節約節能減排成本實現環境資源的有效配置
實施排污權交易制度實現了為環境權益定價、為節能減排融資,通過市場機制將節能減排的動力發揮出來,提高了環境資源配置效率,大大降低環境治理的成本。
【啟示】
一、“一帶一路”重要節點城市在綠色發展上應該發揮“先行先試”的帶動作用。
二、以市場經濟手段解決環境問題大有可為。
三、環境治理和監管方式的重大改革創新和大膽嘗試,可以推動環境治理市場交易機制創新改革實踐進程。
四、環境權益交易有利于增強全社會的環保意識,更增強了排污單位“容量有限、資源有價、使用有償”的理念。
五、環境權益交易有利于促進產業結構調整和經濟轉型升級,對于促進我省環境管理機制的創新、推動經濟增長方式的轉變都具有深遠的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