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的十八大以來,甘肅委、省政府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生態文明建設的重要戰略思想和視察全省時作出的“著力加強生態環境保護、提高生態文明水平,加快建設山川秀美的幸福美好新甘肅”的重要指示精神,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層層傳導壓力,采取有效措施,有力推動全省大氣污染防治工作,城市環境空氣質量持續改善。2017年全省PM10濃度剔除沙塵影響后為76微克/立方米,較2013年下降19.1%,超額完成國家下達我省在2013年基礎上下降12%以上的“大氣十條”總目標;全省PM2.5濃度剔除沙塵影響后為33微克/立方米,較2015年下降21.4%,超額完成國家下達在2015年基礎上下降4.7%的目標任務;全省平均優良天數比例85.4%,超出國家下達81.3%的年度目標任務4.1個百分點。全省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別為53.56萬噸和36.65萬噸,分別比2015年下降6.14%和5.34%,完成了國家下達的十三五主要大氣污染物總量減排年度任務。國務院“大氣十條”實施以來,累計完成22臺計891萬千瓦時火電機組超低排放改造,建成優質煤炭集中配送中心37個、二級配送網點829個,淘汰整治燃煤鍋爐8230臺計38117蒸噸,淘汰黃標車和老舊車41萬輛,安裝高效油煙凈化設施的餐飲戶16181戶達89.2%,實現清潔能源改造的15274戶達84.2%。
根據《甘肅省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實施情況考核辦法(試行)》(甘政辦發〔2014〕156號)《甘肅省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實施情況考核辦法(試行)實施細則》(甘大氣治理領辦發〔2014〕5號)等相關規定,省大氣辦組織省直相關部門對全省14個市州貫徹實施《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第一階段情況進行了考核,考核結果評定為優秀、良好、合格3個等級。其中:蘭州、嘉峪關、金昌、白銀、張掖、酒泉6市為優秀,平涼、慶陽、隴南、臨夏4市州為良好,天水、武威、定西、甘南4市州為合格。
下一步,要以習近平總書記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全國生態環境保護大會精神,認真踐行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準確研判生態環境面臨的形勢,深刻認識生態文明建設是關乎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人民幸福的重大問題,堅持全民共治、源頭防治,以空氣質量明顯改善為剛性要求,還老百姓藍天白云、繁星閃爍,突出重點區域、重點領域、重點時段、重點因子“四個重點”,優化產業結構、能源結構、運輸結構、用地結構“四大結構”,治理燃煤、揚塵、工業、機動車“四類污染源”,實現顆粒物濃度明顯降低、優良天數比例明顯提升、大氣環境質量明顯改善、人民的藍天幸福感明顯增強“四個明顯”,扎實推進大氣污染防治,為全省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作出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