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展改革委 住房城鄉建設部 生態環境部
關于推進污水處理減污降碳協同增效的實施意見
發改環資〔2023〕1714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發展改革委、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委、管委、局)、生態環境廳 (局) :
當前,我國生態文明建設進入了以降碳為重點戰略方向、推動減污降碳協同增效、促進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實現生態環境質量改善由量變到質變的關鍵時期。污水處理既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重要抓手,也是推動溫室氣體減排的重要領域。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落實全國生態環境保護大會要求,推動污水處理減污降碳協同增效,制定本實施意見。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立足新發展階段,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堅持系統觀念,協同推進污水處理全過程污染物削減與溫室氣體減排,開展源頭節水增效、處理過程節能降碳、污水污泥資源化利用,全面提高污水處理綜合效能,提升環境基礎設施建設水平,推進城鄉人居環境整治,助力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加快美麗中國建設。
到2025年,污水處理行業減污降碳協同增效取得積極進展,能效水平和降碳能力持續提升。地級及以上缺水城市再生水利用率達到25%以上,建成100座能源資源高效循環利用的污水處理綠色低碳標桿廠。
二、強化源頭節水增效
(一)加強源頭節水減排。深入實施國家節水行動,減少生產生活新水取用量和污水排放量。加快海綿城市建設,提升城市蓄水、滲水和涵養水能力,削減雨水徑流污染。推動工業企業和園區廢水循環利用,實現串聯用水、分質用水、一水多用和梯級利用,嚴重缺水地區示范推動工業園區廢水應用盡用。規范工業企業、園區和醫療機構排水管理,對于污染物不能被城鎮污水處理廠有效處理或可能影響污水處理廠出水穩定達標的廢水,嚴格限制進入市政污水收集處理系統。
(二)提升污水收集效能。加快消除城鎮污水收集管網空白區,建設城市污水管網全覆蓋示范區。有序推進雨污分流改造,除干旱地區外,新建城區原則上實施雨污分流。以老舊城區為重點,開展老舊破損、混錯漏接等問題管網診斷修復更新,實施污水收集管網外水入滲入流、倒灌排查治理。對于進水生化需氧量濃度低于100毫克/升的污水處理廠,從嚴審批核準新增污水處理能力,推行“一廠一策”整治。合理規劃建設污水處理廠,鼓勵生活污水就近集中處理,減少污水輸送距離。土地資源緊缺的城市可建設全地下/半地下式污水處理廠,鼓勵通過建設公園綠化活動場地等方式合理利用地上空間,提升區域環境品質和城市生態系統碳匯能力。
三、加強污水處理節能降碳
(三)開展節能降碳改造。推廣選用高效節能的電機、風機、水泵、照明器具等通用產品設備,結合廠區升級改造,加快淘汰老舊低效的重點用能設備。優化負荷匹配,避免“大馬拉小車”。推廣建設智慧水務管理系統,開展全過程智能調控與優化,實現精準曝氣與回流控制、泵站變頻調控與負載匹配、數字計量精準加藥等。推廣污水源熱泵技術,對廠內及周邊區域供暖供冷。鼓勵發展節能降耗專業服務,推廣合同能源管理模式。
(四)減少溫室氣體排放。科學開展污水管網清淤管護,減少甲烷排放。支持依法依規將上游生產企業可生化性強的廢水作為下游污水處理廠碳源補充。加強高效脫氮除磷等低碳技術應用,減少脫氮過程氧化亞氮逸散。鼓勵污水處理廠使用植物除臭劑、環保型絮凝劑等新型綠色藥劑。
(五)加大可再生能源應用。在光照資源豐富地區推廣“光伏+”模式,在保證廠區建筑安全和功能的前提下,利用廠區屋頂、處理設施、開闊構筑物等閑置空間布置光伏發電設施。積極布局智能微電網、新型儲能設施,提高可再生能源應用穩定性,鼓勵有條件的污水處理廠參與電力需求側響應。各地結合實際情況,推動污水(污泥)處理廠通過自建可再生能源設施、積極參與綠證交易等方式,擴大可再生能源消納規模。
(六)推動再生水利用。堅持以需定供、分質利用、就近利用,擴大再生水利用場景,統籌推進再生水用于工業生產、市政雜用、生態用水等。將再生水合理納入高耗水項目和洗車、高爾夫球場、人工滑雪場等特種行業計劃用水管理,對于具備利用條件的用水戶充分配置再生水。結合當地自然稟賦及社會發展需要,有序建設區域再生水循環利用工程。缺水城市新建城區要提前規劃布局再生水管網,鼓勵沿工業園區建設再生水廠。西北干旱地區因地制宜推廣再生水“冬儲夏用”。
四、推進污泥處理節能降碳
(七)推廣低碳處理工藝。在污泥穩定化、無害化處置前提下,逐步壓減污泥填埋規模,積極采用資源化利用等替代處理方案。在確保運行參數穩定、配套高效污染治理設施前提下,可利用垃圾焚燒廠、火力發電廠、水泥窯等設施處理能力協同焚燒處置污泥,并將新增廢氣污染物納入排污許可管理。污泥單獨焚燒時,鼓勵干化和焚燒聯用,采用高效節能設備和余熱利用技術,提高污泥熱能利用效率。
(八)加強能源資源回收利用。加強污泥沼氣回收利用,推廣沼氣熱電聯產。遵循“安全環保、穩妥可靠”的原則,積極采用好氧發酵、厭氧消化等工藝,回收利用污泥中氮磷等營養物質。積極推廣污泥土地利用,鼓勵在滿足相關標準和規范的前提下,將處理后的污泥作為肥料或土壤改良劑,用于國土綠化、荒漠改良、礦區修復等。推動污泥焚燒灰渣建材化和資源化利用。加大科普宣傳,消除認識誤區,暢通污泥資源化產品市場出路。
五、完善支持政策
(九)強化標準引導。落實精準治污、科學治污要求,各地方應突出問題導向,基于本地區經濟社會情況、流域水環境容量、污水水質等因素,統籌考慮能耗、藥耗增加,科學合理、因地制宜制定污水排放地方標準。做好再生水利用系列標準制修訂工作。研究制定城鎮污水處理碳排放統計核算、監測計量等相關標準。加快制定《協同降碳績效評價 城鎮污水處理》國家標準,適時開展績效評價工作。
(十)加大科技支撐。開展污水處理綠色低碳關鍵技術攻關,重點突破高濃度有機廢水和高鹽廢水處理與循環利用、高性能膜材料、環保型藥劑、溫室氣體控制、智能監測與優化控制等關鍵共性技術,推動大數據、人工智能、數字孿生等數字技術與污水處理工藝融合發展。推動產學研深度融合,加強污水污泥資源化利用、減污降碳協同等創新技術科技成果轉化、技術集成示范和應用推廣。
(十一)完善激勵政策。加大對污水處理減污降碳升級改造項目的資金支持力度,將符合條件的項目納入地方政府專項債券支持范圍,支持符合條件的項目發行不動產投資信托基金、申請綠色信貸或通過綠色債券融資。推動建立污水處理服務費與污水處理廠進水污染物濃度、污染物削減量、出水水質、污泥無害化穩定化處理效果掛鉤的按效付費機制。落實環境保護、節能節水等領域稅收優惠政策。將污水(污泥)處理廠光伏發電、沼氣發電等綠色電力納入電網企業保障性收購范圍,依規向符合條件的項目核發綠色電力證書。
(十二)建設綠色低碳標桿廠。推動建設一批能源資源高效循環利用的污水處理綠色低碳標桿廠。鼓勵標桿廠實施“廠—網—河(湖)”一體化專業化運行維護,開展新理念、新技術、新設備的先行先試。加強對配套工程建設的各類要素保障,推動重點工程項目有序實施。總結推廣標桿廠建設的經驗模式和實踐案例,引導全行業對標對表。鼓勵各地依托標桿廠打造宣傳教育基地和實踐教學基地,加強綠色低碳理念的宣傳教育。
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充分認識推進污水處理減污降碳協同增效的重要意義,建立健全工作機制,形成工作合力。各省(區、市)發展改革、住房城鄉建設、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要結合本地實際抓好工作落實,摸排本省份處理能力10萬噸/日以上的污水處理廠(再生水廠)能耗及碳排放情況,明確建設改造目標和建設任務,推動本地區污水處理減污降碳協同增效各項工作落到實處。
國家發展改革委
住房城鄉建設部
生態環境部
2023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