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政發〔2017〕24號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蘭州新區管委會,省政府有關部門,中央在甘有關單位:
根據《全國污染源普查條例》規定和《國務院關于開展第二次全國污染源普查的通知》(國發〔2016〕59號)要求,省政府決定于2017年開展第二次全省污染源普查工作?,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普查目的和意義
全省污染源普查是重大的省情調查,是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保護的基礎性工作。開展第二次全省污染源普查,掌握各類污染源的數量、行業和地區分布情況,了解主要污染物產生、排放和處理情況,建立健全重點污染源檔案,對于準確判斷我省當前環境形勢,制定實施有針對性的經濟社會發展和環境保護政策、規劃,不斷改善環境質量,加快推進生態文明建設,補齊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生態環境短板具有重要意義。
二、普查對象和內容
普查對象是甘肅省境內有污染源的單位和個體經營戶。范圍包括:工業污染源,農業污染源,生活污染源,集中式污染治理設施,移動源及其他產生、排放污染物的設施。
普查內容包括普查對象的基本信息、污染物種類和來源、污染物產生和排放情況、污染治理設施建設和運行情況等。
本次普查的具體范圍和內容,由國務院批準的普查方案確定。
三、普查工作步驟
本次普查標準時點為2017年12月31日,時期資料為2017年度資料,分三個階段進行。
普查前期準備階段(2017年第一季度至2017年底):重點做好普查方案編制、普查工作試點以及宣傳培訓等工作;
全面普查階段(2018年全年):各地組織開展普查,通過逐級審核匯總形成普查數據庫,年底完成普查工作;
總結發布階段(2019年全年):重點做好普查工作驗收、數據匯總和結果發布等工作。
四、普查組織和實施
為加強組織領導,省政府決定成立第二次全省污染源普查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名單見附件),負責全省污染源普查工作的組織和領導,協調解決重大問題。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省環境保護廳,負責普查的日常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要按照各自職責負責落實相關工作。
市級和縣級地方人民政府成立相應的污染源普查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按照全省污染源普查領導小組的統一規定和要求,做好本行政區域內的污染源普查工作。
軍隊、武裝警察部隊的污染源普查工作按照《國務院關于開展第二次全國污染源普查的通知》(國發〔2016〕59號)規定,由中央軍委后勤保障部組織實施。
五、普查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市州政府要高度重視,把第二次污染源普查作為環境保護的重點任務,列入政府工作的重要內容,進行安排部署。要盡快成立相應的普查領導小組,及時研究、協調解決普查工作中遇到的重大問題,切實抓好每個階段普查任務的落實,確保普查工作順利進行。
(二)落實普查經費。按照分級保障原則,省財政要將省級普查工作經費列入財政預算予以保障和落實,市州、縣市區財政要將本級普查經費列入預算,分年度予以安排和落實,切實保障普查工作的順利開展。各級普查領導小組及辦公室要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加強經費管理,??顚S?、厲行節約,確保規范、安全、有效使用資金。
(三)保證普查質量。全省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工作涉及范圍廣、參與部門多、普查任務重、技術要求高、工作難度大,各地區、各部門要按照“全省統一領導、部門分工協作、地方分級負責、各方共同參與”的原則組織實施普查。同時,要按照信息共享的原則,充分利用有關部門現有統計、監測和各專項調查等相關資料,借鑒和采納省上有關經濟普查、農業普查等成果。污染源普查對象有義務接受污染源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普查人員依法進行的調查,并如實反映情況,提供有關資料,按照要求填報污染源普查表。
(四)嚴肅普查紀律。任何地方、部門、單位和個人都不得遲報、虛報、瞞報和拒報普查數據,不得偽造、篡改普查資料。各級普查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對普查對象的技術和商業秘密,必須履行保密義務。
(五)做好普查宣傳。要充分利用報刊、廣播、電視、網絡等各種媒體,廣泛深入地宣傳全省污染源普查的重要意義和有關要求,為普查工作的順利實施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
甘肅省人民政府
2017年3月29日